第一次破案的经历,难道是因为那天陈实在神智不清的时候叫了他一声“小林”,平时根本没人会这样称呼他,难道陈实就是……不,不可能!他们的差距太大了,相貌、年龄、说话方式、小习惯……但林秋浦越是琢磨两人之间的不同点,就越发现两人有一种惊人的神似。不会这么巧合吧,不会的吧!他又否定自己的猜测,觉得现实中不存在这么戏剧性的事情。但是如果万一陈实真的是宋朗,自己将怎么面对他,把他逮捕,还是先向他倾诉这些年的思念之后再把他逮捕?林秋浦纠结不已,苦恼地揪扯着头发,他知道自己不聪明,想事情容易钻牛角尖,也许这根本就是误判,陈实比他大,管他叫“小林”也是自然而然的。电话铃声将林秋浦的思绪又拉回现实,他拿起听筒——“当铺的案子……在哪……这案子我要了……”刚刚接到报警中心的来电,称上马街一家当铺发生了谋杀案,这个地名林秋浦很熟悉,他想不会这么巧合吧,自己刚刚还在回忆那起案子,同一个地方又发生命案了?他叫上林冬雪和其它几名警察,准备去现场看看,临走前他突然对林冬雪说:“把陈实叫来!”
到了现场,林秋浦才得知,发生命案的是一家叫三源的典当行,他朝斜对面看去,泰扬典当行仍然在营业,店面似乎变大了,招牌也变成了烫金大字,比当年那灰扑扑的小店气派多了。距离那案子已经过去了七年,那家当铺现在完全是何晶晶的产业了吧,是她自己在经营,还是盘给别人了?宋朗曾说这种女人就像癌细胞,不值得同情,在宋朗手下工作的时候,他说的那些教诲林秋浦记在本子上也记在心里,对他助益良多。正当林秋浦回头看的时候,一辆轿车停在那家当铺门口,从车上下来一个穿红色旗袍的女人,手里夹着细长的陶瓷烟嘴和一支女式香烟,她化了妆,但林秋浦还是一眼认出来,她正是何晶晶。比起七年前,她明显胖了不少,过去那张削瘦的脸也圆润起来,显得更有风韵,算起来她大概也有三十多岁了吧。何晶晶注意到马路对面的警车和警察们,大概也看见了林秋浦,冲他微笑了一下。另一个人从驾驶座下来,手中拎着两个塑料袋,上面有某超市的字样,这个男人皮肤黝黑,两臂结实,手腕上的纹身很扎眼,他留着板寸头。虽然相貌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林秋浦还是认出来,他是何军!这让林秋浦颇感意外,他们怎么又在一起了,不过话说回来,当年那起案件的后续影响他也不甚了解,因为结案几天以后,他又投入到另一起命案当中去了,没时间也没必要再去走访一下泰扬典当行。“哥,在看什么呢?”
林冬雪说,“你在瞧美女?”
“胡说八道,那俩人是我参与的某起案件中的相关人员,隔了几年又看见有点意外而已……宋朗还没来吗?”
“谁!?”
意识到自己的口误,林秋浦忙纠正过来,“我是说陈实!”
“哈哈,吓我一跳,他说在陪月月逛街,晚一点过来。”
“这家伙,一点都不守时!!”
林秋浦愤然道,心中的那杆天平又朝怀疑的一方倾斜些许,因为宋朗是从不迟到的人。警察们走进发生命案的当铺,看见墙边橱柜的锁都被人粗暴地撬开了,翻弄得一片狼籍,一个老男人卧在地上,额头上凝固着大块鲜血,他倒下的姿势有点扭曲,两腿朝前,上身却拧过来朝着地面,左手伸得很长,似乎想去够什么东西。旁边有一只翻倒的红木椅子,一个沾着血的烟灰缸掉在尸体脚边,彭斯珏将其拿起,对着光检查,说:“上面的指纹非常清晰。”
报案人是这家店里打工的伙计,这小伙吓坏了,今天凌晨他听见楼下有摔砸的动静,以为进了贼,这地方进了贼可不得了,他跑下来一看,一个男人正用烟灰缸反复击打老板的头,老头趴在地上不停抽搐,左腿抖得特别渗人。“然后那……那男的扭头看到了我,我吓得嗷一嗓子,赶紧上楼,从窗户跳到旁边的屋顶上跑了,屋顶上的瓦片都让我踩碎了,我当时没带手机,也不敢回来,穿着睡衣跑到最近的派出所报的警。”
“去检查一下。”
林秋浦交代林冬雪一句,然后对伙计说:“那男的长什么样?”
“太黑了我看不清,就看见他穿着一件夹克衫,大概跟他一样高!”
伙计指了下徐晓东,“哦对了,他还吐了口痰,应该就在地上吧。”
“林队,地上有块干掉的痰迹。”
一名技术警察揭开一张掉在地上的画,发现了痰迹。林秋浦又问伙计:“你目击到凶杀过程的时候,这里很乱吗?”
“不,跟平时一样,可能是我跑掉之后他才翻的吧,要是我没跑,大概也会被杀掉,想想就好可怕哦!”
“你老板叫什么?”
“沈利群。”
“你在这里打工多久了?”
“我刚毕业,才干了一年,我爸和沈老板是朋友,因为我学的那专业找不着对口工作,我爸叫我来这里打工,沈老板平时待我倒也不错……”说到这里,小伙露出忧伤的神情。“等尸检做完,你协助我们检查一下,这里丢了什么。”
尸检结果与小伙的口供完全一致,沈老板死于凌晨四点左右,头部受了多次砸击,在皮肉里发现了些许玻璃碎片,彭斯珏初步判断死因是脑动脉破裂。当尸体被带走的时候,小伙请求给沈老板烧几张纸钱送行,林秋浦同意了,小伙在门口烧了纸,哭了一阵。然后他戴上手套开始检查现场的东西,这里的东西都是顾客典当的,都有记录,一一核实后小伙说:“画丢了!”
“什么画?”
“一副虫子的画,是个元代画家画的,挺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