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起来时,仍旧是拖着疲惫发软的身躯,敲响了林叔的屋门。“我觉得咱们应该做点什么。”
“什么?”
“咱们不能就这么浑浑噩噩的,应该想办法鼓动那女人,让她指挥部落这群野蛮畜/生发起战争,先把另外一个部落征服了,然后集合全荒岛的力量,寻找石油,然后启动那艘游轮……或者,实在不行,咱们找不到石油,也可以发动他们造船。只要造出的船足够大,咱们同样可以离开这里……”马庶贤并不知道这座荒岛拥有神奇的力量,即便是他造出了船,也无法离开这里。“那少爷,首先你要说服那个女人。”
林叔一如既往的理智,点出问题关键。“额……那我再考虑考虑吧。”
一提到那个丑女人,马少爷如霜打茄子,垂头丧气,“不怕你笑话,我现在一看到那女人就腿软走不动路。我曹,这种现象,以往是看见漂亮女人才会发生!”
不苟言笑的林叔扯起嘴角。……马庶贤准备去撒泡尿,他原本是想为了安全起见,叫林叔和他一起去撒尿。女人与女人可以手牵手去上厕所。男人与男人之间如果这样,很少如此。顶多是‘嘿,兄弟,走,厕所抽烟去。’但自从进了这部落,马庶贤就与林叔或者乘过鱼水的丑女人形影不离。他外表上总是摆出一副风流不羁的潇洒模样,可实则比任何人都珍惜自己的小命。所以,不论是吃饭上厕所还是睡觉,林叔或者丑女人必须有一个人在身边,马少爷才会心里踏实些。可一想到自己裤裆里的玩意儿磨破了皮,自尊心很强的马庶贤就不愿意让林叔跟着了。而他又更不愿意在白天里跟那个女人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