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寺’之称。二人离开淮京时,身老心不老仍有满腔热血的王刀,想到距离望州陆家那件大事发生,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不能说无所事事,但确实有些空闲。于是打算,可以一边教导少爷学点东西,一边游山玩水,以宽慰在史隆山困守二十年的自己。前段时间,刚去了嘉兴乌镇,流连了古镇风情,随即开车来到这座闻名遐迩的古刹,想要瞻仰一下梵刹风光。“对啊,这位老爷爷说得对,大雨天的你在这座千年古刹面前乱骂,就不怕一道雷劈下来劈死你?”
突然,身前传来一道声音,说话之人言语中满是打趣味道,让本就有些不好意思的陆浮生心中更加羞愧难当,不过这个当了二十年傻子的男人,明显是个厚脸皮之人,强忍住内心羞愧,倔强答道:“离我这么近,劈死了我,你岂不是也要遭殃哩?”
抬起头,先是看到一双小脚,脚上是绣花鞋,小巧精致。在乡下待了二十一年的陆浮生暗暗感叹,‘娘哩,像这种不登大雅之堂的绣花鞋穿在城里人脚上,咋会这么好看?’再往上看,是修长的细腿。陆浮生可不是什么腿控恋足,这个乡下人看女人,喜欢先下往上看,眼神总是在女人的胸脯上逗留最久,而在大腿滞留时间最短。古人常说,女子浑身有三宝,腿、臀、胸。女人腿是这世上最为说不清道不明的圣洁东西,雅人可观,俗人可看,雅俗共赏。面前这女人的一双腿,极其令人瞩目——那白皙的皮肤,匀称的曲线,再加上堪堪一握的粗细,极其雅致。特别是再配合上那一双藏青色绣花鞋,更是美轮美奂。她就这样站在大雨中,裤脚湿了,绣花鞋也湿了,也不管不顾,但却夺走了这场大雨的风光。陆浮生没有再继续往上看,怕这位拥有一双美腿的女人要是长着一张不尽人意的脸,那就太煞风景了。不过,他到底还是鼓起勇气,将头彻底抬了起来。陌生女人轻素一笑。……小时候因为母亲没让他读书念学的缘故,陆浮生大字儿不识一个,兴许也应了‘名师出高徒’那句老话,近来王刀亲自教其识字读书,悟性极强,仅仅才几天的时间,便能独自阅读书籍鲜有遇到障碍。昨天他还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话——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用这句话来形容眼前女子,当真是相得映彰。“你好,我跟你走了快一个小时。”
陌生女子微笑说道。乡下男人下意识捂住上衣口袋里的钱包,“干啥!抢劫?我没钱!”
随即,陆浮生想了想,指着身边的老者,“喏,他有钱,抢他的。”
女子有些意外,表情愕然,“我不是抢劫的。”
“那你就是有病咯?”
“我没病。”
“没病你跟着我一个小时干啥?”
“哦,那我可能有病吧。”
女子一字一顿,缓慢说道。她好像有些不悦,不过很快笑了起来。兴许是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特别有趣,她伸出手。“你好,我叫余小花。”
陆浮生挠挠头,将手中地图塞进怀里,伸出手,握了一下。入手冰凉,却十分舒服。“你好,我叫陆浮生。”
在一旁沉默的老者,眼睛微眯,若有所思。余小花的出现,让陆浮生这个乡下人突然有些自残形愧。这个乡下人是其他乡下人嘴里经常念叨的傻子,但不代表他真傻。事实上,他比任何人都聪明,仅仅才几天的时间,便从一个不识字的糙汉,变成能独立阅读书籍的正常人,试问这世界上哪个傻子能办到?但陆浮生从来不在意别人叫他傻子,反而很喜欢,他自打记事起,便很喜欢和那群乡下人玩游戏,玩一个谁吃亏谁占便宜的小游戏——那两个名字叫做‘大虎二虎’的玩伴,总喜欢和他玩‘拿一毛钱换一块钱’的弱智游戏,或者自以为很聪明地哄骗陆浮生,让这个他们眼里的傻子偷内衣出来给好拿出去炫耀。浮生总是很开心地和他们玩,装傻去玩,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地去玩,乐此不彼。谁是聪明人,谁是真正的傻子,有时候还真的不好说。反正人活着,不就是为了开心?身后那个名叫‘余小花’的陌生女子,很可能是个聪明人,因为她看待陆浮生的眼神很清澈,并没有因为浮生表现出的傻里傻气而变得轻蔑或不满……这就是真正的聪明人了。于是,不喜欢聪明人反而喜欢傻子的陆浮生,有些不太喜欢和这女人待一起。“喂,你再跟着我,我可就要报警了啊。”
“随你。”
余小花轻轻吐出两个字。这让浮生觉得很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