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感受到这点不寻常的,便是自从陆笙二人走进部落后,一直保持着高度紧张的‘王隋’王隋。这是位很聪明的野人。他出身于这个部落,若是按照现实社会来轮算的话,他今年才堪堪十八岁。只是经由常年与野兽厮杀、风吹日晒、恶劣环境的折磨,那张脸看起来更像三十岁左右的壮硕大叔。他很聪明,打小便从野人部落中脱颖而出,被那位‘老神仙’带走教导。让其学习、教其功夫、甚至将土地种植经纬玄学都倾囊倒箧般塞到他脑子里。只不过,也许是血统遗传吧。老师是好老师,学生却是个‘不开窍’的学生。尽管他的智商放在部落中,已经是顶尖的存在。但和‘老神仙’的要求仍是差之甚远。最后,他被送回部落,在‘唐来首领’没接管之前,便是这个部落的‘暂代管理员’他很喜欢唐来和唐归这两兄妹。特别是后者。那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儿,比天使还要好看——王隋不知道啥是天使,只是从首领唐来的口中偶尔听到过,说那是形容这世界上最美丽的人。对的,在王隋心中,小女孩儿唐归,就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人。在他的眼中,唐归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别看才十五岁不到,恐怕部落中活得最长时间的野人,在唐归面前也得低下头,变得比乖宝宝还要听话。甚至,他曾跪在女孩儿面前,求了半天,才求到一个名字——王隋。听唐归讲,从前有个王朝,便是以‘隋’字立为国号,特别威武霸气。瞧,唐归也是很看重我的。虽然我不知道啥是王朝。……她聪明,可以一眼看出哪里的水是甜的,哪里的水不能喝。她善良,有时外出狩猎,碰见一只受伤的小兔子,都要偷偷抹半天眼泪。她也骁勇善战,好几次危机关头,都是她提着柄长刀,像砍菜劈柴似得,将进攻部落的野兽群打退。她好复杂啊,是不是人类都这么复杂?按照王隋的想法,身为部落中人,再找不出比小女孩儿更复杂的野人了。怎么会前不久还抱着受伤兔子抹眼泪,过些时日,就会挥舞长刀将猛虎蟒蛇砍成稀巴烂?但这并不影响唐归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此时,他面无表情地抱着长弓,偷眼观察伫立在木屋门口的‘天使’唐归。嗯……小手好像在颤抖,她刚才左脚迈起,但又放下,应该是想进屋,可是又在担心啥,最后不敢进去。她今天穿得是红色衣服,真好,比兽皮好看。回头我一定想办法教部落的人做衣服!上次首领唐来说过,需要养蚕什么的,才能制造出布料……什么是蚕?是一种虫子吗?咦?她双手背在身后,在门口来回行走,是在思考什么吗?忽然,小女孩儿扭过身,冲王隋招手。将近两米的大块头慌忙跑过去,作势便要下跪。唐归没好气道:“跪啥跪啊你,软骨头呀?你过来,我交代你一件事儿!”
小女孩儿鬼鬼祟祟,指着部落最前方的木屋,交代道:“你去我屋子,床头枕头下放着两个东西,一个是木盒,方形的,大概这么大。”
唐归比划了下,随即说道:“还有个瓶子,只有这么大。”
她伸出拇指和食指,比划出三寸长的距离,“给我拿过来,快去。记住,不许打开偷看。”
野人王隋的智商,也只能够听懂个大概,伫立原地思索片刻,咿咿呀呀叫了两声,表示自己知道了。小女孩儿踢了他一脚,“怪叫啥,小声点,快去。”
……十分钟后,野人将东西带过来,想看着女孩儿打开,想知道里面是啥东西,干嘛这样鬼鬼祟祟。哪知唐归拔出长刀,眼神带着杀气,架在他脖子上,“我告诉你王隋,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准说出去,明白吗?不然我就割下你的脑袋。”
王隋连连点头,瞧见长刀收回,立即扭头离开。……打开木盒。里面静静躺着一个布囊。这是爷爷交给她的东西,说是整座荒岛再找不出第二个,花费了他不少心思。哼,吹牛。布囊是白色的,一看便是从爷爷衣服上撕下来的碎布。里面掖着许多晒干的花草香料。闻起来香扑扑,令人心醉。唐归将布囊拿出来,挂在腰间,好似又觉得不妥,摘下来,塞到连衣裙的衣领中,拍了拍小胸脯,俏脸微红。将盒子收好。打开瓷瓶。这是一个白玉瓷瓶,看其材质,应该是经由无数岁月洗礼的老料子,斑纹遍布,好似使劲儿一捏,就捏碎了。倾斜瓶子,倒出一粒药丸。药丸呈红色。小唐归像做贼一般,将药丸放在鼻尖嗅了嗅。女贞子、熟地、淮山药、杞子、麝香、肉苁蓉……仔细辨认了一番,小女孩儿眉开眼笑,心想,‘待会儿想办法让余姐姐吃了这全宇宙无敌大chun药,然后今晚邀请她住我房间,晚上再把哥哥叫过来,嘿嘿嘿……’屋内突然传来呼唤。唐归神色紧张,将药丸攥在手心,应了一声,走进木屋。……木屋中。二人相谈甚欢。陆笙和唐来哈哈大笑。走进一问,才知是唐来刚才讲了一个笑话——话说老鼠和黄蜂结拜为兄弟,邀请一个秀才去作见证,秀才不得已去了,却是被拉住一起结拜,但只排在第三。朋友问他,‘老兄为何屈居鼠辈之下?’秀才回答道,‘他们两个一个会钻,一个会刺,我只得让着他们些。’这颇具讽刺味儿的笑话大致意思是讲,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小人擅长钻营,在庙堂之上很容易爬至高位,而那些阻拦他们的对手,就会不择手段,被他群起而刺之。笑话通俗易懂,但却没那么好笑。陆笙捧腹大笑,装得好辛苦。他心想,寄人篱下,寄人篱下,要记住,你现在是寄人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