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和陆长晟,二人都能猜到这群人心中的想法,但他们不想理会。劫后余生,浑身轻松舒爽。对于这群人的龌龊心思,以及想要将他二人抛弃的恶毒心思,他们都能理解……但理解归理解,却肯定不会原谅!两人都很珍惜自己的性命。所以,那些差点让他们丢掉性命的人,肯定不会有好果子吃。以后的日子还很长,有些账,可以慢慢的算。王飞面色尽量温和一些,抱住面前这个男人的肩膀,轻声问道:“那谁,你叫啥来着?对不起,我真不记得了……”‘那谁’挠挠头,有些羞涩,有些憨厚,扯起同样憨厚的嗓门,咧嘴笑道:“我叫赵煜。”
“赵钱孙李的赵!火字旁,一个日,一个立的煜。”
这中年男人好似生怕别人不知道是哪个‘煜’,手指在空中乱画,试图虚空画出一个‘煜’字来。比划完,挠头笑道:“就是这个煜,这字有些生,有人老念错,念成烁……”王飞哈哈大笑,“放心,以后不会有人念错了。而且你这名字很好。”
一脸沟壑的陆长晟也笑了起来,“日以煜为昼,月以煜为夜。这名字真的很好……”煜,照耀,代表着光明,与黑暗相对立,扫除黑暗。陆长晟扭过脸,看向艇上的众人,眼神微微带着嘲讽.…………沙滩上。十几个野人扬天长嚎了半晌,最后眼见那艘救生艇越来越远,已经到了即便是游泳也无法抵达的海域,只剩下一个小黑点时,不甘地扭头,准备离去。身穿兽皮裙的男人,应该就是这些野人的头领。他和其他野人有些不同,不单是穿了衣服遮丑,也就是陆老心中所想的那般,他还会功夫。这事儿要是放在现代人身上,只是再寻常不过的小事,淮京市崇武,就连娇弱的李家大小姐都会闲来学习一点女子防身术,更何况他人。可一个野人会功夫,那就是匪夷所思到了极点,比他么的母猪会上树还有稀奇几分。这个身穿兽皮的野人很不简单。他有智慧。通俗点讲,就是比其他野人聪明。所以,这个会功夫、而且很聪明的野人,此时大脑中正在思考一些其他野人不会思考的东西——前段时间,部落中突然私自外出了两个人,接连好几天渺无音讯。这种情况,如果放在以前,也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毕竟荒岛这么大,野兽纵横肆虐,部落那么多人,谁也不敢保证谁今天出去了,今晚就一定能活着回来。但这次的情况有些不同。因为‘唐’的命令,他们被禁令外出,蹲守在部落,为期两个月。两个月有多久?这群对于时间没有标准计量单位的野人不清楚,但按照以往‘唐’的规矩,时间到了,自然就会派人过来说。一天一天过去了。兄弟姐妹们天天憋在部落里,只能在附近找东西吃。‘该死的,动物都学聪明了,全都跑远了。近来几天,附近竟然连只山鸡都抓不到。再这样下去,不说把人活活憋死,也能把人活活饿死啊!’‘几天前,部落那两个人私自外出,就再没回来。’‘那两人失踪的好啊!失踪了,我就有借口带人出来跑跑啊,在部落天天待着快憋死了!’于是,今天他们就出来了。…………身穿兽皮裙的男人是部落里最年轻的最骁勇的战士,每次外出打回来的猎物最多,每次与野兽搏斗,都是冲在最前面。部落里所有人都很尊敬他,并且畏惧他。他有名字,叫‘王隋’野人怎么会有名字?王隋咧嘴笑了笑,这个名字,是‘小唐’给他起的。…………“王隋!谁让你又吃人了,混蛋!”
兽裙野人此时正蹲在沙滩,手里拿着短刀,指挥手下野人将刚才‘打猎’的尸体抬起。远处骤然传来这样一声娇斥!身穿兽皮裙的王隋下意识打了个冷颤。扭过头。只见一头浑身雪白皮毛的巨狼,缓缓踱步走来。即使是从小便与山中野兽打交道的王隋,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漂亮的山狼。狼背上,斜坐着一位少女。少女有刀,刀长一米。王隋不会说话,但能听懂少女的话。所以,听到少女的‘误解’后,连忙摆摆手,咿咿呀呀解释半天。奈何对方听不懂他的野蛮语言。少女小唐撇了撇嘴,朝身后的丛林喊道:“死唐来!你给我死出来,赶紧给本小姐翻译翻译!”
远处丛林。树叶沙沙作响。一个体型浑圆肥胖,偏偏还十分高大的男人,蹑手蹑脚钻出来。这人,便是唐来。和少女一样,他身穿野性十足的兽皮,看兽皮毛发黑黄交加,应该是虎皮。只不过这山中之王的皮毛,穿在他肥胖的身体上,非但没有威武气质,反而增添一些滑稽的意味。两个黑眼圈,鼻青脸肿,将他原本就肥胖的脸,映衬得好似一个热气球。“哎呀呀,臭唐归。你啥时候能收敛一下脾气?照你这野蛮性子,将来部落里的男人谁敢要你?当心嫁不出去!”
少女杏目圆瞪,“你还说?爷爷让你管理部落,是指望你带他们改掉茹毛饮血的习惯,结果你看他们在干嘛?他们刚杀了一个人,还准备吃呢!你信不信我回去告诉爷爷,让他拿处家法来?”
名字叫做‘唐来’的胖子撇撇嘴,想再说啥,但一想到刚刚才被自己妹妹拿铁拳教训过,脸上的肉还在疼,立即噤声。更何况,那个老头子爷爷别看总是一副风轻云淡闲云野鹤模样,可要是真动起手来,那可当真能让自己脱一层皮……‘唐来’挪动肥胖的躯体,向前走去。路过少女‘唐归’的身边时,刻意绕过,老鼠躲猫似得,灰头土脸。而后者瞧见他这灰头土脸的模样,则是满脸欣慰,点点头,一副理当如此的表情。走到那个名叫‘王隋’的野人面前,淡淡问道:“咋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