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沙滩格外明媚。确认院落中有人后,陆笙率领四个女人,扭头离开。院落中。察觉到异常的林叔刚准备出木屋,走到门口。突然扭头看了眼屋子角落处的独臂男人,驻足门口想了想,重新回到角落。坐下,闭目养神。这个一身黑西装的冷酷男人拥有着较之常人更为灵敏的知觉,不管是眼力,还是耳力,再加上这会儿大白天的缘故,精神抖擞耳目新,所以刚才陆笙的探视,并没有躲过这男人的机警感知。可是他没有出去——原本是有的,在看到角落中的独臂男人后,他突然心头微动,好似想到了什么,便又重新坐了下来。闭眼假寐的狼牙好似也察觉到异常,但当看到林叔的动作后,眉头轻轻皱了一下,随即放下戒心……呵呵,林叔都觉得没问题……兴许是自己感觉错了。“林叔,我想请教几个问题。”
狼牙小心问道。“说。”
西装壮汉眼都不争,一如既往的寡言少语,惜字如金。“你能告诉我,为什么马少爷会如此对我?为啥要我去杀那个男人,而不是你们亲自去杀?我想了很久,想不通。按理说,以你们两个的战斗力,再加上手中有枪有子弹,杀谁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前天晚上我们还在商讨,说是附近很可能会有野人出没,马少爷同意了搬家。怎么……也不见你们动作?”
这几个问题,狼牙在内心斟酌了半晌,才一字一句问出,期间刻意避讳字词,生怕惹到对方不开心。林叔依旧是没睁眼,也没答话,就在狼牙以为对方不屑于跟自己解释时,这个沉默如雕塑的男人突然开口说道:“让你去杀那个男人,是因为少爷想要那四个女人。这话他早就说过了。至于为何我们不亲自动手,依照我对少爷脾性的了解,因为是他要做那英雄救美的英雄人物……““不明白吗?意思是,你前头杀了那男人,他后头便会杀了你,领着你的狗头去和女人们邀功。虽然我不认为那几个女人会买少爷的人情……但依照少爷的脾性,对于长得好看的姑娘,从来都是软硬兼施。软的不吃,最后才来硬的……”“至于你最后的问题,是因为少爷说那邓荚的腿伤还没痊愈,不能长途跋涉。说是心疼女人……其实不过是懒得跑,我也不戳破他谎言。因为据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座院落应该没有被野人当做目标……但搬家是迟早的事。且宜早不宜迟。我晚上会再给少爷建议建议。”
英雄救美……这都什么世道了。咋还有人信丰这个套路。狼牙不相信,但却不敢质疑,只是暗忖在心中思量一番,继续问道:“原来是这样……您这么一说,我就更不明白了……搬家的问题暂且不说,我的意思是,既然您猜到了马少爷想要英……英雄救美的想法,那为啥要把这些告诉我?”
“难道您不怕我拿着弓弩一走了之,或者说,我去杀那个白衣女人,不杀那男人……别误会,我只是打个比方。我答应过马少爷,就一定会按照他的吩咐去做……”“一走了之?你可以试一试。至于要你杀哪个……”林叔站起身,整理一下西装,面无表情地走到后者面前,看着狼牙那张因为有些匪夷所思的脸,淡淡说道:“少爷安排你杀那个男人,但是我希望你杀那个女人……”“为啥?”
“因为我觉得那个女人更危险。我曾经与之交过手,实话说,如果是同样手无兵器的情况下,我俩平分秋色。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换作是她所熟悉的环境地形,我绝对不是她对手。反之亦是如此。这个女人很可怕,虽然只是打过一个照面。但从她的战斗方式和武器,以及身法习惯,窥一知二,应是出身于没落已久的刺客世家。这种人,留不得。我想借你的手,帮我除掉她。”
林叔沉吟片刻,继续说道:“但以你的本事,恐怕很难做到。即使给你一把枪,我猜你也很难对其造成重创。就如同你那天在丛林中埋伏偷袭一般,如果当时你不跑,我敢拍着胸口给你保证,你此时已经是一具死尸……”“与之对上,你是九死一生。我不指望你能杀死她,但如果你能给她造成创伤,不管是轻是重,到头来我都可以出手将其结果掉。功夫到了我们这个境界,差之毫氂失之千里。有时候,一道不起眼的伤口,便是造成自身死亡的最终原因。”
林叔转身到角落,从物资堆里翻出一个淡水瓶。瓶子是空的,只不过底部好似有一层稀薄的黄褐色液体……“这里面,是我这些天来收集到的蛇毒。你先不要打开。到什么时候准备动身行动了。将里面灌满水,将木质弩箭头端放进去浸泡……”还没有作应答的狼牙接过瓶子,细细瞧了瞧里面的蛇毒,将之小心放在地面,问道:“林叔,说句大不敬的话。我为啥要听你的?而不是听马少爷的?要知道,昨天少爷跟我讲的话也不无道理,那女人杀了我大哥,你们救了我……为了满足马少爷的某些特殊爱好,我完全可以把这当做是一命抵一命。”
“也就是说,杀那个男人,才是两全其美、并且最为保险的选择。毕竟刚才听了你话后,我对于那个女人的了解更深了层次,自忖不管是正面交锋,还是背后偷袭。一旦那女人未被一击毙命,那么接下来便是我死了……”只剩下一条手臂的狼牙拿起瓶子,递了回去,郑重说道:“我这种小人物,对自己的性命看得比任何人都重。所以,我不得不拒绝您的意见,对不起了,林叔……”西装壮汉好似早就猜到如此,点点头,“一命抵一命……但如果是两条命呢?”
狼牙浑身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