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四人,目前已上岛。”
“第二组五人,未上岛,在东南三十海里方位。”
“第三组五人,未上岛,在正西二十六海里方位。”
“第四组二十人,未上岛,在正南四十海里外徘徊。”
“需要注意的是,第四组入侵者,在前天时曾出现在十六海里外,明明发现了咱们这座岛,但却掉头离开,不知为何……”“这样好吗?让他们上岛?”
“好的,我知道了,这就操纵附近海域的风向,将所有入侵者引流到这里。”
“守卫者1号‘豹头’汇报完毕,over!”
……风好像停了。身手矫健的陆笙,离开沙滩钻进草丛后,没有选择去昨日宰杀野猪的石林。那里丢下不少生肉内脏,很可能会吸引到猛兽聚集,太危险了。陆笙对自己小命看得比任何东西都贵重,当然不会去平白冒那风险。穿梭在半人多高的草丛中,脚步飞快,陆笙往石林相反方向,来到前些天砍伐树木的地方。这是片槐树林,生的奇特,其中掺杂有一小半柳树,还有小片成荫的青竹。槐树成一大片,柳树占据一小片,青竹郁郁翠翠兴有数十根占据边缘地带。这片树林的奇特之处不仅于此,更是违背春荣秋枯的常理,槐树叶黄落地,枯枝横生断裂,像被糟糕气候折磨到不成样子的老朽。柳树光秃秃的,好似没有生机,但却仍顽强的竖立,砍伐时,断截处浓郁的树脂又代表着它们活得很好。称不上‘林’的青竹周围,陆笙在地面找了半晌,竟找不到半颗竹笋。总之,这座岛到处透露着古怪。他实在想不通,像这样一座气候湿润非常适宜野物生存的地方,为何近几日来,几乎很少见到野兽。对!就是太少了。那座自己生活了二十年的荒山,环境与这座荒岛相差不大,同样的人烟罕至。但前者从山脚至山腰,野兽畜生遍布,几乎每数十步便会遇到体型大小不等的活物。可自从登上这座荒岛,遇见的凶物是有不少,但要和史隆山比起来,前者后者差的不是一丁半点。还有,先前碰到的野狼群,好似平白无故消失了般,再寻不到踪迹。在来时路上,陆笙刻意在地面寻找兽爪脚印,平地泥土还好说,能看清,可一旦遇到草坪或是树叶堆积的地面,就无可奈何了。不过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情理之外意料之中。野兽太少了。这片树林经过上次的砍伐,明显留有一片空地,木桩一根挨一根,陆笙就地而坐,木桩他不敢坐,小时候曾听老头子讲过,‘树桩是山把头的枕头,不能坐,会折寿的’,陆笙不信鬼神,但老头子说这话时,语气严肃认真,从小迫于他淫威的陆笙不得不信,若真不听话偷偷坐了,被发现后免不了一顿胖揍。后来,陆笙从书中找到科学的解释,‘树墩子根部在地下,瘴气会通过树桩的木纹渗透出来,人要是坐久了,身体会因为潮气浸透而生病。’老头子姓陆,名字叫什么,一直到他离开史隆山,都没有透露出半个字。有次,陆笙实在耐不住心中好奇,用了两大碗高粱酒,将老头儿灌醉后,趁着酒兴,非要问出个名字出来,嘴里还胆大包天说着‘假如哪天你嗝屁了,我给你立碑都不知道刻啥字上去,想想该多凄惨’。可老头子人醉心不醉,再说就凭两碗高粱酒,能灌醉曾经抱着酒坛子豪饮、一醉怒杀陆家十余人的自己?虽然现在人老了,体力跟不上了,可这酒量几十年来可从未松懈过,锻炼地可比练拳练刀勤快多了。老头子晒然道:“名字与我为浮云,要它作甚?将来我死了,一把火烧了,化作骨灰撒进大海便是。老头子我一辈子没个根,死后,就更不需要了。”
那天趁着酒兴,陆笙多问了几个问题。“我的父母是谁?”
“你的父亲就是我,你的母亲早死了,坟头长草,估摸着最少有一米多高。”
“胡扯,老头子,你今年少说也有七十多岁,我才多大?就算你六十岁宝刀未老,又有哪家父母不长眼,愿意把闺女嫁给你这么个半截入土的家伙?”
“哦,其实你是捡来的,十几年前,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停!我不问了,每次都没实话,上次你还说,我是在白天被你捡到的。”
老头子喝了口高粱酒,喟然长叹,“孩子,现在给你说这些,还为时过早。你的身世太过隐秘,其中干系太多,牵扯到的人,又都是些连我都招惹不起的角色。不过你放心,这些早晚会告诉你。至于什么时候……”满怀心事的老头儿将最后一滴酒倒进喉咙,哈哈大笑,“待到风雨将至,百鸟群飞,家族再次面临为难之时,也就是你龙抬头凤归巢之日。”
一个月前的清早,陆笙睡醒,发现那个总爱抽旱烟喝老酒的糟老头子,突然从史隆山那座小屋离开,一去不回。用实心柳木钉做的小木桌桌面,只留下一封书信,一张银行卡,一张身份证,和一张去往望州市的游轮船票。书信上面写道,‘下山吧孩子,去望州,那里有你渴望了二十年的答案。’于是,面临生平第一次下山的陆笙,心中委屈,像孩子赌气般守着屋子等了整整一天,没有等到人。在深夜里,这个与爷爷相依为命二十一年的山野村夫,终于哭了。涕泗横流,凝望夜空哽咽。他喊道:“死老头子,你拍拍屁/股走人,这座屋子怎么办?”
“我怎么办?”
“找什么答案?”
“我爹娘是谁,我早就不想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