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了线索,大家得出了这些结论,可是还是一头雾水,现在只能从那个犯人嘴里套话下手了。
陈警官年纪轻轻但是很稳重,在别的男人身上很难有这种品质,毋庸置疑的他是一个很厉害的男人,但是这种可靠她在周青山身上早已体会到了,所有她自己也没什么想法。
折腾了好一会三个到了,敲了门发现没人开门,程警官之间翻墙进去打开了门,三个人一进去挨个屋子搜,发现没找到小箩,墙壁上被人用红色的不明液体写着,“把东西还给我,不然要了你们的小命。”
现在程警官可以肯定的是,现在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杀人放火案件了,背后的势力牵连深广无法想象,而且现在还有人失踪了,性命堪忧的情况下不能慌了手脚。
程警官上前摸了一把,闻到一股味道不是血液的味道,而是朱砂混合而成的水,所以才会这样红看起来像血一样。
知道人没事大家的心好歹是放宽了一半,,既然坏人认定了东西在他们手里,看来就是谁都没得到东西。
现在为今之急就是去问局子里的那位犯人,知道同伙就明白他们的老巢在哪里,这样就能一网打尽了。
林清清快速找到了车票拿给了程警官,程警官怕唯一知道内幕的林清清也遭了毒手,提出让她和自己住在警局,不然坏人迟早会找上门的。
她点点头,收拾了东西就跟着程警官回去了,她带来一个箱子还有一盏煤油灯,毕竟晚上复习看书还点着别人家里的灯怪不好意思的,她现在没有办法逃出这个困境那只能等着人上门了。
两人一前一后的回到警局,考虑到男女有别两人原本打算住在隔壁,可是隔壁屋堆着好多杂物,今晚只能两人就将睡在同一个屋里,一个打地铺一个睡床上,当然啦女士优先程警官给林清清铺好地铺,让她睡在了地上,理由是程警官有洁癖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
林清清虽然没说什么,但是打地铺的感觉是头一回,就像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次感到新奇,累了一天林清清也不想说什么,立马就躺进了窝里,虽然是地铺但是底下垫着东西不是很硬,一扭头还是能闻到水泥气味,不过好在程警官是个爱干净的人,屋里没有异味这一点她还是蛮高兴的。
第二天她还在朦胧的睡意中感觉有人走来走去,她翻了个身用被子盖过头顶又接着睡着了,程警官也没说什么只是轻轻关好门走了出去。
林清清睡饱后坐了起来,昨天没脱外衣直接睡得起来感觉好冷,趁着程警官没回来立马打了热水锁好门换了身衣服,感觉整个人都舒服了。
昨天看人的小警察敲着门,喊林清清去屋里一起听犯人的回答,那个男人一看到林清清特别激动,说东西就在她手里,让她交出来。
林清清看他用着凶狠的眼神死死瞪着自己,情绪激动的恨不得跳出来咬死她。
见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既然你让我交东西,咱一码归一码,你告诉我你的同伙把小箩藏哪里。”
那个男人安静了下来,不肯说话,这让大家都很头疼。
林清清也不想说什么废话,一句话回答我,“人在哪,不看见人东西我吞肚子里也不给你。”
这时那个男人激动了起来,两个年轻警官摁住他,将他死死制服卡在桌子上,但是他死活不肯多说什么。
她很脑壳痛不知道该怎么去找到小箩,也不知道怎么联系周青山和他交代这件事,人一旦有了顾虑就会畏畏缩缩,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郁闷的回了房间,开始去打扫原本的杂物房,用抹布擦了好久,水也换了好几轮,终于可以坐下来休息一会儿了。
她躺在床上,静静思考着接下来怎么办,她不停的询问小樱桃这算怎么回事,原剧情也没写这个啊,她忍不住骂了一句“艹。”
内心的火是没办法熄灭了,现在只有拿起来枕头捶打一番才能发泄这股火了,可怜的枕头被打来打去的,要不是里面塞着棉花手工缝制的,恐怕早就被她打坏了。
她歇了一会掏出来很久没看的书,既然自己静不下心来,就只有看会书让自己安静会,放松一下心情。
虽然人急了什么事都能干出来,可是不会的数学题怎么看都不会,实在没办法她只好爬上一股寒意。
出了门的傅殊看见外面突然下起来的大雨,还在路上的行人纷纷和逃命一样在躲雨。
“艹,傻逼天气遇见傻逼人,真烦。”他看了一眼捂着头的周南,眼睛四处瞟着想找个出租车,打着电话喊来了吴叔:“对,就在北环街声色这,快点。”
周年偷偷看着这个长相俊美和画里走出来的贵公子,嘴里却说着不堪入耳的脏话,真的是破坏了他心里的美好期待,毕竟谁都希望从天而降的救命恩人正直善良又温柔。
趁着等车的功夫,他点了根烟细细观察这个被他救下来的小可怜。
看起来惨白的脸色,嘴唇却是淡淡的粉红,微张的小嘴可以看见粉嫩嫩的舌尖,五官端庄眉眼带着英气,眼里不是害怕而是兴奋,像看到什么感兴趣的东西一样,一身青春洋溢的打扮像十几岁的高中生,很干净这是傅殊对他的感觉。
但是一想到他刚才挑衅王逸的动作,他也明白这个小男孩没有外表看起来无辜无害,最起码很纯又很野,用最近很流行的一句话来说是又欲又野。
他这辈子见过的男男女女太多了,从开窍以来玩过的小男孩也很多就喜欢干净的高中生,干净是他的第一标准,他的东西不容许别人沾手,哪怕不要了别人也不能捡,但是他兴趣来的快消失的也快,毕竟只图个新鲜感,谈感情什么的最累了,小男孩容易上手也难甩,他就喜欢干刺激的事。
看着这张懵懵懂懂的少年脸,思绪又飘到了十七岁那年,那是他刚到美国的时候,他怄气不肯向那个恶心男人低头,那个时候身上只有一张通知书和两万的美金当生活费,他一个花钱大手大脚的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