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知道,在水无痕的心中,合欢派的秘密可以泄露。毕竟合欢派在江湖中也有那么多年的历史,江湖中早就听说合欢派善用蛊毒控制人心。
可是,水无痕儿子的事情,只有诗画知道。 诗画曾经是她儿子的侍女。 水无痕对这个儿子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要重要,如果这个秘密被泄露出去,香菱也活不了。 她匍匐在地,颤抖着说道:“大当家的,诗画只是提了一嘴,但是并没有具体告诉那个狗官,小公子他在哪里。”水无痕双目一闭,气不打一处出,果然,这个秘密真的被捅出来了。 合欢派的秘密可以饶他们不死,可自己儿子的事情万万不能。 只见水无痕的袖子里多了一柄锥形利刃。 她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那就好,看在你们过去对我忠心耿耿的份上,我就暂且不追究你们的责任。往后多长个心眼,别人家说点什么就轻易上当。”
诗画和香菱听她不追责,欣喜若狂,忙抬起头拱手说道: “属下谨记大当家的教诲。”
两人话音刚落,双手还保持着姿势,两上的笑容还没有消失,可是脖子上已经出现一道细细的血痕。 血痕由细转粗,很快,两人脸上就露出惊恐之色。 香菱喉咙里沙哑地念叨: “大当家的……” 解决两人之后,水无痕心中也算是了却一门心事。 忙了一整夜,总算是把战场给打扫得一干二净,横竖来回好几趟,一个铜板都没落下。 这一战,忠字营在慕白的计策之下,只付出了极小的代价,就换回来一场大胜。 一场大胜对新兵蛋子的忠字营而言,有利于鼓励士气,更加有利于树立慕白在军中的威望。 要知道,津风镇的山匪之所以那么难以剿灭,因为常年战乱,各国都把心思放在军事战争上面,而对于山匪,有心无力。 女帝刚建国不久,百废待兴,也没有多余的精力用来剿匪。 经此一战,不但让整个绿林江湖为之震撼,也让慕白在朝中的声望进一步提高。 毕竟慕白没有带精兵强将啊,只带了一支5000人的忠字营,就能剿灭万人规模的津风镇山匪。 李牧骑着马飞奔而来,跟慕白禀报。 “大人,水无痕把那两名手下给处死了。”
慕白目光没有太大的变化,在意料之中。 果然,水无痕的儿子是她的软肋,也是她是否靠得住的前提条件。 如果一个女人,连自己的儿子都不在乎,那么这种人,永远不要委以重任。 相反,如今水无痕的表现,让慕白觉得这种人反而靠得住。 “战场打扫得怎么样了?”
李牧答道:“已经全部整备完毕,随时可以出发。”
“很好,依然按照雁形阵离开绕肠谷,沿途凶险还没有排除,要多加防范。”
李牧现如今对慕白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不但让忠字营的将士们得到军功,还让伤亡降到最低。 对于忠字营的主将而言,没有比这个更加让他感激和仰慕的了。 “大人放心,沿途我已经派出先锋部队打探,有什么风吹草动,都会及时回禀。”
“好,出发!”
“是!”
绕肠谷凶险万分,不是长久之地,所以不能在这里安营扎寨,要先离开再说。 出谷还有十五里路,雁形阵的特点就是行军速度缓慢,走了一夜,到天亮时分,大军才从绕肠谷出来。 刚出谷口,前方就有一支部队停留在那里,为首的是一名书生打扮的男子,拱手说道: “敢问前方可是户部慕大人的行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