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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执子手,共白头(一)(1 / 1)

四周一片寂静,一盏灯立在破旧的书桌前,昏黄的灯光只能勉强驱散周围的黑暗。少年迈着轻缓的步子,来到书桌前,拾起上面摆放着的一本书。他轻轻翻开,“多少人歌颂年少时懵懂的青春爱情,可又有多少人,能一生只念一人,纵使岁月变迁,日光荏苒也不曾忘记?”

春末夏初,绵延的山脉被郁郁葱葱的树木覆盖,几棵高高的热带植物耸立在忠烈祠的牌坊两侧。很多人跟在钟毓秀的身后,她摆了摆手,坚持要一个人走进祠堂。她拄着拐棍,艰难地迈过门槛。她的眼睛已经不好了可她还是在诸多的牌位里,一眼看见了恍如隔世的那个名字。她颤抖着走上前,伸手将那个牌位抱下来,放在近前看了又看。然后她像个与爱人久别重逢的少女一般,将牌位抱在怀里泣不成声。虽然此时,她已九旬有余。牌位上刻着的名字是“魏崇风”,是她此生唯一的丈夫。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七十年。“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活了这么久。”

钟毓秀抚摸着牌位上的名字,喃喃自语,“中途有几次生病,我以为自己熬不过去了。可是我不甘心啊。我还不知道你埋在哪儿,此生找不到你,我害怕你已经不记得我了。”

媒体记者站在祠堂外,不停地对着她拍照,可她眼中只有自己久别重逢的丈夫。七十年前,魏崇风牺牲在战前。当时她在家里照顾婆婆,等着她的爱人归来。那个充满硝烟战火、流离失所的年月,她一次次被迫转移,东躲西藏,甚至没有随母家一起离开。她守在他们最初认识的地方,等着她回不来的爱人。七十年间,她始终不知魏崇风葬在哪里。而她已经太过年迈,每次睡下她都担心自己会在睡梦中故去。可她仍旧挣扎着醒来,支撑她的,只是她想再见见他。媒体终于在各种史料里找到了魏崇风的名字,一层层追溯确定了他现在安息在哪里。已经九十多岁的她,坚持要亲身前往。她买了一束花,要店员在卡片上写好——魏崇风之妻,钟毓秀。“你看我,已经老了,你要是见到我现在这样,还会喜欢我吗?你还记得我吗?”

“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来见你了,今生能好好地告个别,我死也瞑目了。”

“来生只要你还愿意娶我,我还做你的妻子。”

“哪怕是守一辈子,等一辈子,也无怨。”

钟毓秀在这里停留了五日,每天都守在忠烈祠里,对着魏崇风的牌位说话。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偶尔娇嗔似少女。看得旁人都红了眼眶。她离开时,媒体记者给了她一张照片,那是从史料里面找到的魏崇风唯一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他才二十几岁,穿着军装,英姿飒爽。他们把魏崇风与她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宛如一张旧日的结婚照。钟毓秀坐在机场的大厅里,用放大镜仔仔细细地看着那张照片。那是她记忆里魏崇风的样子,原来她的记忆没有出错,她记得真真切切。他们此生都没有一张合照,这是她一生的遗憾,如今,有了这张合成照也算圆满了。钟毓秀将那张照片镶在相框里,本想放在床头,可仍旧日日拿在手中,不愿放下。她做了个梦,梦里面她和魏崇风站在一起,照相馆的师傅对他俩喊: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她害羞地踩着小碎步往魏崇风身边挪,魏崇风一把揽过了她的肩。咔嚓一声,那个画面定格了。1935年的春天,时局动荡,内忧外患。可钟毓秀好似什么都不知道一般,在家乡过着天真烂漫的日子。刚刚念完女子私塾的她满心都是书本里面的英雄故事与儿女情长。她的家在当地也算大户,她又生得美丽端庄,介绍亲事的人络绎不绝。可她通通瞧不上眼,表面循规蹈矩的她,心里一直祈求遇见一份命中注定的爱情。有一天,钟毓秀和同私塾的女同学一起上街,在路边遇到停业示威的浩浩荡荡的队伍占着马路,警察正在维持秩序,一时间街上乱成一团。钟毓秀惊慌失措,和同伴走散了,她想趁乱逃出去。一个跟跄就摔在了地上。电车眼瞅着就要开过来,她的脚腕却扭到了,使不上力。正在这时一辆车子停在了她的身后,她回过头。看到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从车后排走下来,朝她伸出了手。钟毓秀仰头看着那个男人,不自觉地看呆了。她第一次见到这么高大英俊的男人,一双剑眉如锋。双眼炯炯有神,整个人威严却不会令人害怕。“起不来吗?”

男人见她不动,突然弯腰抱起她,就在这时,电车丁零零地响着,从他们身旁开过,“我送你去医馆吧。”

钟毓秀红着一张脸,被男人抱着放进了车里。这是第一次被男子抱,她低着头,两只手拼命搅着手绢。“外面不太平,女孩子最好不要单独出来。”

“我是和女同学一起出来的。”

钟毓秀这才想到走故的女同学,抻长了脖子朝车后面看。“也不知是否安全。”

“你上过私塾?”

男人笑着问她。钟毓秀从没这么近距离地见过军官,她也不懂得军衔什么的,只觉得她见过的穿着军装的男人里。面前这个是最好看的。而且她见过的那些军官都严肃,可这个男人会笑,笑得豪迈不羁,却又显得宽容。“我私塾毕业了。”

“光说可不算,”军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钢笔递给她。“写两个字看看。”

钟毓秀不甘心被人小瞧,在本子上规规矩矩地写上自己的名字,虽然写完之后,她才觉得唐突,怎能这么轻易就将自己的姓名透露给他人。“不错,你的名字很难写,看来你没有骗我。”

军官把本子收了起来,对她说,“钢笔就送给你吧。”

“真的?”

钟毓秀看着那支很旧的钢笔,笔帽上刻着“黄埔军校”四个字,“你是黄埔军校毕业的?”

军官笑着点了点头。钟毓秀满心欢喜,那个时候,能有几个人念过大学啊。“医馆到了。”

司机把车子停在医馆门口。钟毓秀本打算自己下去,可军官先一步下了车,绕到了她这边,伸手抱起了她。她手里握着钢笔,怯怯地不敢抬头。“魏军官。”

医馆的大夫认得他。钟毓秀偷偷地记住了他姓魏却不敢问全名。魏军官把她放下来,朝她挥了挥手,转身大步往门口走。“哎!”

钟毓秀还没想好说什么,只想要叫住他,于是急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脚下一痛。忍不住叫了一声,“哎哟……”魏军官回头皱了皱眉,挥了挥手,示意她坐好:“好好养伤不要乱跑了,我在外面等着。等下送你回家。”

钟毓秀这才松了一口气。她坐着魏军官的车子到了宅子门口,害怕被家里的佣人看到,坚持下了车。她弯下腰,对着窗户,虽然心里不舍,但还得告别:“谢谢您。”

“回去吧。”

魏军官看了看她家的大门,又朝她笑了,笑得那么从容。钟毓秀站在门口,看着车子开远。她想问“还有没有机会相见?”

可她是个女子,怎么问得出这种话?更何况,人家是个军官。今天在这里,明天或许就去了别的地方,哪里是她认识得了的人。想到这里,钟毓秀恹恹地转身进了家门。“小姐啊,这是怎么了?”

佣人王妈见她一瘸一拐的,诧异得很,钟毓秀也不回答,径直上楼。半路母亲拦住她,问她:“刚刚我听到门前有汽车声,你坐谁的车子回来的?”

“一位友人。”

钟毓秀撒了个无伤大雅的谎,只为了哄自己高兴。她回了房,把那支钢笔插在了自己日记本的封皮上。那时她以为这是只属于她一个人,只能深藏在心的秘密。“毓秀啊,你到底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转眼又过了小半年,钟毓秀再也没遇到过魏军官。她时常在想,他是不是已经离开这里了。每次这样想,她就用那人赠她的钢笔,在日记本里面写“魏”字。不知不觉,她竟写了数十页。“我喜欢有男子气概的男人。”

钟毓秀不好意思地说。“我知道你喜欢军人,但你要知道男人一旦成为军人,性命就不是自己的,而是国家的。对女人来说,那未必是幸福的事。”

母亲嘴上虽是这样说,却还是拗不过她,“我托人给你联系了一个军官,年轻有为,你可愿意去见见?”

钟毓秀最后还是答应了,一是不想再驳了母亲的颜面,二是想向人家打听一下魏军官的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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