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你竟会约我见面。是要商谈婚事吗?”
人未到,声先到。推开门的司马炎看到坐着的两人,一个挂着假笑,一个满眼含春。朝雾极为友好地给司马炎打了个招呼。“是的。不过不是我,是你的妻子。永丰楼今日来了新鲜的野味,我要先去抢个名额。二位先聊着。”
出门还贴心顺带带上了门。“小哥见了很多次了,怎么称呼?”
“傅毅。”
“傅毅小哥哥,你家主子和未来的女主人有要事相谈。我们就不要打搅了。”
“护卫公子是我的职责。”
“光天化日的大酒楼,而且就在楼下,随时可以关注到楼上的。走吧,走啊!”
“红珠,和我一起带着傅毅小哥哥去楼下。排队抢主厨做的野味,不能少了这个苦力。”
一左一右,架着傅毅去了楼下排队。喝着茶,吃着金桔,看着护卫小哥哥挤在人群中排队焦头烂额的样子,朝雾很是开心。多好用的苦力啊,原著中算是个男二吧。忠心耿耿的护卫,立大功救了皇帝,后面还把女儿嫁给了他,成了驸马。“小姐,小姐。你不要一脸慈爱的看着他,好可怕。自从你病好后,就变得有些奇怪。”
“懂什么,小丫头。这傅毅小哥哥可是个好人啊,很靠谱的。以后你有事可以找他,但是千万别爱上他哦。他自有归处。”
“小姐,你说什么呢?”
朝雾看红珠一脸绯红,哪个少女不思春?“嗯,这傅毅是挺帅的。红珠眼光真好,看那开阔的眉眼,炯炯有神;宽肩窄腰,尤其那鼓起来的肌肉,一看就很有劲儿。”
“小姐,你,你别说了。我。”
红珠羞得都要钻地缝了,小姐现在越发口无遮拦了。大庭广众,羞死人了。“庖厨有美男,淑女春心动。羞问缘定否,只敢掩面窥”“小,小姐。”
扭头就跑了。“哈哈哈,哈哈哈!”
突然一片黑裘挡住了视线。极为冰冷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把我留在上面,就是为了来看我的护卫的?”
朝雾探头去看,只见朝雪红着眼跑了出去。“不看白不看,长那么好看不就是给人看的。”
司马炎发现自己在她面前,完全没办法冷静,我不比傅毅更好看?“给我进来。”
拽住朝雾的手腕就往楼上的包间走。“别,傅毅。主厨,东西送上来。”
“吃吃吃,吃这么重要吗?”
朝雾揉了揉被捏红的手腕,毫不在意地道:“民以食为天啊,司马公子。午时不就是吃饭时间吗?”
瘦到骨节凸起的手腕,刺痛了司马炎。又被她骗了,若不是对褚亮有情,怎会糟践自己到此。真真假假,在她那而,何为真?“你可知你那好堂妹跟我说啥?”
“不外乎就是劝你不要娶我之类的吧。”
“你知道还带她来见我。”
朝雾指了指自己的脸,“你看我这张脸,哪里配得上你的一根手指头。适合你的只有朝雪,她没有做错。你现在不了解她,等你了解后,你定会爱上她的。”
“我对你一再纵容,你就只会把我推向别的女人那里。”
“司马公子,成亲是因为相互爱慕。而你并不爱我,甚至连喜欢都称不上。你只是生平第一次遇到反复拒绝你的人,不甘心和控制欲作祟而已。等你想明白了,就会后悔娶这样一个女人来恶心自己。”
“你以为你这样说,我就会放弃!休想。”
这样也不行,这司马炎是脑子被门夹了吗?“等等,等等,先别走。”
这女人是要挽留自己?看她大病初愈,就不跟她计较。“傅毅小哥哥,你家主子应该瞧不上这些野味。我和红珠都饿了,就不客气了。”
拿过门口傅毅辛苦排来的烤鹿腿,吆喝着红珠找了个座去吃。司马炎头上青筋直跳,自从遇到这个女人,就没有不生气的时候。等她嫁过来,再慢慢收拾她。“走!”
“小姐,你总是气司马公子干什么?这样以后嫁过去的日子,会很难过的。”
“嗯,我知道。”
只是很气,很烦躁,又无处可发泄。外厅锣鼓喧嚣,大伯一家也从京城赶来,父亲忙着接待云涌而至的达官贵人。端王,敬王,大理寺卿的独生女,此等盛事,不容错过。没有母亲帮衬,出了不少篓子。母亲只是匆匆说了几句话,就被父亲派人叫走了。而朝雾,只有红珠陪着。家里的下人不够用,都调走了。涨红了眼的红珠,不住地抹泪:“明明小姐才是张家的小姐,他们全都跑去朝雪那里了。”
朝雾擦着红珠的眼泪,“所以红珠是唯一送我出嫁的,此等殊荣,红珠还不满意?”
“我是替小姐不值。明明你可以做正妻——”“嘘,禁言。以后不要再提这事了。没人关注才好啊,这样我才可以继续躺平,每天吃吃喝喝做个米虫就行。”
那边八抬大轿,锣鼓鼎沸,贺喜之声源源不绝;这边只是一顶普通四人花轿,彩纸轻扬,就从侧门被抬了进去。今日,谁敢触正妻霉头,这套流程虽不合规,但却是司马炎首肯的。他就是要借此告诉府中之人,张朝雾就是个不受重视连妾都不如的平妻。没有任何接亲仪式,更别提拜天地敬酒。今日过后,不知道的以为司马炎享齐人之福,是传闻。知道的,都以为是朝雾死皮赖脸硬嫁司马炎才被羞辱。被人立了规矩后,朝雾直接自己揭了盖头,和红珠一起吃着准备的食物。红珠又开始掉眼泪了,气鼓鼓的小哭包啊。朝雾倒是很惬意,欣赏着红珠的傻气,下筷子可不跟她客气,今日虽没什么人管自己,确也没机会吃东西。现在没人管,肯定要吃个饱。这边两人自顾自吃得开心,那边司马炎听到傅毅的汇报,心里五味陈杂。她果真是一点点都不把自己放在心上,一点点都没有。揉着肚子躺在床上,盘算着未来,绞尽脑汁回想这本古早书的内容。首先要低调,远离男女主,等过几年把自己忘了,或者求个情把自己休了就好。司马炎和朝雪伉俪情深,对其他女人避如蛇蝎,这样识趣的自己想必也不会被为难。书中回到京城的他,很快就会正式接受他老师的人脉,布局改革变法。不愧为小说男主角啊,18岁开始布局,20岁正式在朝堂崭露头角,25岁推行新政,28岁终于扳倒李丞相及其党羽,30岁权倾朝野,38岁助新皇登基,50岁尊国师称号,55岁携妻子返乡梅菱建立四方书院,为真铭培养了无数学子,65岁寿终正寝。一生享尽尊荣与美誉,还有张朝雪这位红颜至爱相伴。打怪升级的典型,不过有几个转折惊险点:1、和自己的父亲端王不合,变法第一次预备被父亲泄露,女主付出点代价代他受过了,也是他们感情升华的主要转折点;2、师兄中有个叛徒,某个大事件中被牵连供出了近一半同行变法者,他的老师也被牵连身死;3、旧皇怕他功高震主,准备除掉他。反被他设计清算了,但也因此失去了和女主的第二个孩子;经历过几次背叛算计,他越来越狠厉。简而言之,没有主角光辉,在他身边除了女主和男二,没几个好下场的。想要活得久,离他越远越好。现在主线剧情没有任何问题,和端王反目也是在入京后3年的冬天。我还有很长时间可以筹谋,不,划水躺平。想清楚的朝雾,觉得后面的日子也不是那么难过。“红珠,红珠,太亮了,把蜡烛都给我灭了。红珠?”
这小丫头片子,喝了几杯酒,就不行了。朝雾扶着红珠,送到婚床上躺下,再一根一根吹掉滴蜡的红烛。红烛光晕跳动下,略带红霞的脸,一双美目似秋水。司马炎的母亲是真铭第一美女,什么样的美女都难入他眼。此时,他不得不承认,朝雪的美不遑多让。司马炎的神情,尽收朝雪眼底。她对自己的容貌,有绝对自信。先爱上我的容颜吧,以后你一定会爱上我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