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笔录,然后把嫌疑犯移交看守所。等到嫌疑犯移交看守所之后,警察就会把所有的资料全部递交到检察院提请逮捕,而检察院在审查完所有资料之后,认为嫌疑犯确实有犯罪的再批准逮捕,之后就进入开庭审判环节。而赵所说的就是检察院批准逮捕的这个环节,只要警察方面证据不足,检察院就不会批准逮捕,这时候通常情况就可以放人了。当然也有些嫌疑犯因为手法高明,警察在递交的材料里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退回警察那里重新补充侦查的可能。而我的情况自然不属于这种了,我本来就没有犯罪只是因为一些原因被保护起来,才会被送到这里来的。因此,只要我的案卷一到检察院,基本上就会直接退回去的,因为我根本就没有什么犯罪事实,更不可能有什么犯罪事实。出事的几个人全是我的朋友,而且没有一个死了,全都生龙活虎的,除了那辆车难以解释之外,其他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扯到我的头上来。当然经过这件事之后,这些司法部门恐怕也已经知道了我的情况,那些尸怪的尸体就足以说明一切了。我的雷刀连尸怪的肉身都能劈开,那就更别说是一辆普通的汽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