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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温暖(粉红90 )(1 / 1)

当然这私相授受的事情也不能只怪当中某一个,沈雁想起前世还是娶了沈璎的鲁振谦,心里便有些怪怪的。按说鲁振谦假若真是那种值得托付的男子,他送东西给沈弋的时候可曾为她的闺誉着想过?而他敞若当真对她的情意有那么深厚,前世如何又被沈璎算计上了?  想到这层,沈雁对鲁振谦的为人就些不以为然起来。  当然这些话她还是不便跟沈弋说,否则就有坏人姻缘之嫌了。  一时沈弋收拾好了,沈雁便与她到了菱洲苑。正好沈芮沈葵这俩秤不离砣的也到了,正趴在桌旁吃沈思敏带回来的徽州小吃,两人争着到底是麻饼好吃些还是切糕好吃些,最后又把玉带糕、玫瑰酥什么的加入讨论范围。  杜峻站在帘栊下,受着沈雁的拜寿礼,因着沈思敏先前那番话,他不由着意打量起她。  只见她身量微长肌肤丰润,因为骨架纤秀,再衬上那副削肩,所以看上去不但不胖,反而有些偏瘦。  华氏看上去将她照顾得极细致,年及十岁的她脸上仍有着婴儿般的细腻粉嫩,大大的杏眼儿该是遗传自沈宓,弯弯的蛾眉与沈密的睫毛则应该是来自华氏,小琼鼻略带俏皮,小嘴儿薄而红润,再加上个有着完美弧线的下巴,一切有如天然塑就般挑不出半点瑕疵。  沈雁察觉到他在盯着自己,被他那火辣辣的目光刺的浑身不舒服,遂就微起脸来直直回望过去。  杜峻没料到她这么大胆,脸上一红顿时垂下眼来。  长得倒是挺好的,就是这一点不衿持的习惯不好。  杜峻这么看下来,心里纵然还是不满意,但这面相倒是又让他稍稍舒坦了点。没礼貌便没礼貌吧,听说她在金陵呆过好几年,跟着华家那样粗浅的商贾,变成这样他也能理解。他缓下神色,指着左首一张摆放了许多吃食的圆桌说道:“雁妹妹和弋姐姐这边坐。”

沈雁与沈弋在桌旁坐下,沈思敏又含笑出来招待。  沈雁心里还残存着些别扭,这杜峻又不是没见过她,突然这样打量她做什么?难不成她脸上有花?她顺手摸了摸脸蛋,再一想起那刹那间他脸上的变化,再想起他后来忽然和缓下来的语调,又想起清冷的沈思敏今日的亲厚,越想越不安。  这顿茶吃得也不那么痛快,略坐了坐,她就推说还要回去帮华氏整理年礼单子回了二房。  沈宓在墨菊轩会客,而华氏这边则有礼部两位官夫人来访,也在会客。  沈雁走回碧水院,叫来福娘胭脂:“咱们在菱洲苑里可有人?”

胭脂想了想,“有个在外院洒扫的小丫头,叫红衣。”

又道:“姑娘可是有事要问?”

沈雁嗯了声,“你去把她叫过来,我问她几句话。”

胭脂出了去,很快就把人叫过来了,是个有着单眼皮的总角小丫头。  沈雁问:“菱洲院这两日没什么事吗?有没有听到表少爷有什么不对劲的?”

红衣仔细想了想,说道:“回姑娘的话,姑奶奶好静,这几日丁点儿的事情都没有。表少爷也跟莘少爷在一起的时候多,也没见有什么不对劲。”

沈雁估摸着大约也就是这么个情况,默了默,便就抓了把铜钱给她道:“再替我盯着,要是有动静,就来回我。我若不在,就回胭脂她们几个也是一样。”

红衣叩谢,出了门去。  沈雁再回想了想先前在菱洲院的场景,的确想不出什么因由来,便就暂且抛开,且听红衣的消息来再说。  沈宓傍晚时候送客回来,沈雁迎上去道:“昨夜父亲应该已经和舅舅交底了吧?舅舅答应搬家吗?”

在这几天华氏与她双重洗脑下,沈宓也逐渐跟她们靠拢,觉得华家搬回京师是必然须为之的了。他说道:“他有他的顾虑,要想瞬间作下决定是不可能的,等他好好想想吧。”

沈雁只好点头。  但是她又有点担心舅舅,他那么好的人,所说的难言之隐一定是关乎于比较重要的事情,她这样向他下猛药迫他早下决定搬家,不知道会不会让他内心不安?  她真的好想知道他在顾虑什么。  而她感觉,他顾虑的这件事情,应该与当年外祖父决定搬家南下有关系。  那么,华家当年为什么搬家呢?  梓树胡同华家老宅有个养着一对铜盆那么大龟的水池,叫浣玉池。沈雁小时候在去金陵之前因为华氏要不时照看宅子,她也常跟着过来,不过那时候她还不到三岁,对祖宅的印象很淡,但因为这对龟太过壮硕,她时常在此观望,后来在金陵也常听大人们提起,所以还有印象。  老宅其实也不算很老,华家祖籍杭州,靠近徽州那带,华家五代的祖先在外打拼,最后在华氏的太爷爷这代财运一发不可收拾,成为苏杭一带很要命的富商。大约三十年前,前朝朝局开始动乱,各地起义频发,华家的生意也受了重创。  后来华氏的祖父义胆仁肝,资助了在金陵以南一处叫太州的地方起义的陈王,使他招兵买马成为了雄霸一方的起义大军。但是在几年后,华氏的祖父便就在战乱中丧生了。然后华氏的父亲,也就是沈雁的外祖父接过了旗杆继续施行着义举。  在陈王与周高祖会师联盟之后,外祖父又几乎倾尽全部家当陪同南征北战。后来周高祖赵阶创建周朝,遂对华家大加封赏。据说原也是要给华家封官晋爵的,但是外祖父当时说“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婉拒了先帝,并表示华家世家行商,不愿不学无术占据朝堂。  先帝便赐了许多收缴的财帛给华家,顺应他的愿望让他担任内务府的丝织采办,然后又赏了这座宅子,以及后*宫玉液池中一对千年的灵龟,以示恩宠。  当年受赐灵龟的还有两位功臣,所以倒也并不扎眼。  沈雁坐在浣玉池旁的汉白玉石栏下看龟的时候,华钧成腆着大肚皮走过来了。  “给。”

他在她旁边坐下,递了一只滚热的烤地瓜给她。嘿嘿道:“知道你馋,方才去门口买的。”

沈雁看他手上还有一只,便在手里倒转了两下,拿帕子包着剥起来。  华钧成一面剥着薯皮,一面感慨道:“还记得你们刚去金陵那会儿,换了地方的你夜里老是哭,然后你母亲左哄哄不好,右哄也哄不好,后来还是薇姐儿见到府里的小厮蹲在廊下吃烤地瓜,于是顺手分了一半给你吃,你才止住了眼泪。”

“是啊。”

沈雁捧着热腾腾的地瓜,望着前方,仿佛也回到了那些年,“后来我们就常常缠着舅舅去街上买地瓜吃,因为母亲不准,说是吃多了会闹肚子,还会放屁,女孩子吃这个不雅。但是我才不管,我吃不惯新厨子,就觉得地瓜是最美味的,而那会儿父亲也只听母亲的,我就缠着舅舅去买。”

“可是你舅母也不让我买,说是惯得女孩子们越发没个姑娘的样子。”

华钧成脸上浮出淡淡的微笑,暖暖像是午后的冬阳,“她们姑嫂合伙,我带着你和晴姐儿薇姐儿是一伙,一开始让她们抓了两回,后来技术越来越纯熟,她们就再也没得过手了。”

“都是舅舅厉害!”

沈雁说到这里也精神起来,声音也宏亮了,“所以我最祟拜舅舅!”

“嗯。”

华钧成得意起来,“舅舅也觉得雁雁的脾气最像舅舅。人家说外甥多像舅,看来准的很。”

沈雁欢快地笑着,大口地咬着滚热又松软的薯肉,整个人沐浴在阳光里,温暖又惬意。  就是因为那些年吃不惯金陵的菜,舅舅带着她们上街到处寻吃的,她才养成了爱吃零嘴儿的毛病。也正是因为舅舅的溺爱,明明是个大家闺秀的她才会这么样的不像个大家闺秀。  她的人生里怎么可以没有这样臭味相投的舅舅,怎么可以没有这样会惯得她无法无天的舅舅。  浣玉池里的鱼儿仿佛也感受了这股温暖,纷纷在水面上游来游去,滑出一溜溜的粼光。  她跟他说起在金陵的趣事。围绕在周身的那些或明或暗的烦恼在这一刻并不存在了,这一个下晌,是属于回忆和享受回忆的时间。  她没有催他搬家的事,也没有着急说起如何应付皇帝的居心叵测与卸磨杀驴,现在的舅舅心理上要承受的东西太多,他需要的是温情的陪伴,而不是一味的逼迫结果。他是个善于经营的商人,不是手握重兵的大将,可以在一切危机来临时毫不在乎地痛吃豪饮。  这两只烤地瓜,轻贱,但却可以暖心。  沈雁在华府陪华钧成吃了晚饭才回沈府。  华钧成为了送她,也在墨菊轩与沈宓喝了两杯才告辞。但这两杯酒显然喝得有点慢,因为沈雁入睡前还看到墨菊轩那边亮着灯,舅舅的随身护卫站在庑廊下,而他走的时候沈雁已经睡着了,压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离的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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