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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闫志文和印度宝瓶(1 / 1)

半个小时后,李宝庆把一锅香喷喷的土豆炖排骨端到了卧室。三人各捧一碗米饭,围着锅席地而坐。  锅底的汤汁还未完全停止沸腾,就见彭松运筷如飞,在锅里一块接一块的挑着排骨,对土豆视而不见。胡易揶揄道:“慢点吃,别烫着。”

“嗯,嗯…唔…好吃…不怕。”

李宝庆讪讪的叹了口气:“你还说自己饭量小?我们俩人都抢不过你,肉全让你吃了。”

彭松伸着脖子咽下嘴里刚嚼了两口的排骨,眨巴眨巴眼睛:“是吗?可能是因为你做的太好吃了。而且我这人有个特点,从小就特别喜欢吃肉。”

胡易瞪了他一眼:“还好意思说?看你这肥头大耳的样儿。你刚才不是说不吃肉只浇汤吗?”

“我…”彭松夹着排骨的手停在了空中,委屈巴巴的偷眼看向李宝庆。李宝庆咂咂嘴唇:“吃吧吃吧,他跟你开玩笑呢。”

彭松冲胡易干笑几声,不敢再说什么,闷头一个人造下去半锅排骨,心满意足的抹着嘴回屋了。  李宝庆看着一脸不爽的胡易劝道:“算了,就这点出息,别跟他一般见识,以后咱们吃饭尽量躲着他也就是了。”

胡易愤然道:“奶奶的,咱又没偷又没抢的,凭什么躲着他?”

两人拆包榨菜凑合吃完饭,还没来得及收拾碗筷,彭松打着饱嗝拉开屋门,一脸关切的柔声说道:“厨房里有个西瓜,是你们买的吧?这么大的瓜,切开可就放不住了,得抓紧吃。”

胡易把脸一板:“跟你有关系吗?瞎操什么心?”

彭松见他面色不善,嗫嚅道:“我…我是为你们着想,可以帮你们吃……”  李宝庆担心胡易又要发作,笑着点头道:“说的也是,咱没冰箱,剩下就不好办了。”

胡易慢条斯理的“嗯”了一声,伸手指指彭松:“你,去把瓜切好。”

彭松连连点头答应,弯下腰吃力的抱起西瓜洗干净搁在案板上,一刀斩为两半,将较大的一半切成十数片。李宝庆先给对门乌干达人拿了几块,又端着几块下楼送到闫志文屋里,回来后见胡易正捧着瓜大快朵颐,彭松站在旁边干瞪眼看着,脸上的笑容极不自在。  “你也吃啊。”

李宝庆拿了一块瓜递过去,见彭松不接,料想八成是胡易又给他脸色看了,便开口劝道:“老胡,别这样,给他吃几块。”

“我可没拦着,是他自己不吃的。”

胡易吐出几个西瓜籽儿,斜眼瞟着彭松:“不信你问他。”

李宝庆转头问道:“你不吃?刚才切瓜不是怪积极的嘛。”

“不不,你们先吃。”

彭松咽了咽口水,陪着笑轻声道:“我习惯用勺子挖着吃。”

李宝庆咬了口西瓜:“你都切好了,怎么挖?”

彭松扭扭捏捏向厨房一指:“那边还有半个没切呢,我可以...可以挖那个。”

“啥?”

胡易差点呛着,咳了几声抬起头纳闷的看着他:“你脸咋这么大呢?简直比西瓜还大三圈。”

李宝庆也觉得彭松有点过分,沉了沉脸道:“不行,你知道这西瓜多少钱吗?去把那半个切开,咱们一起吃。”

“那好吧。”

彭松一脸失落的转身走向厨房,轻声嘟囔道:“归根结底,还是钱闹的。”

胡易把手中的瓜皮一扔,忍不住便要开骂。李宝庆忙劝住他:“算了,就这德性,没必要跟他生气。”

转眼到了十一月底,莫斯科日间气温一路降至零度以下,三天两头飘着大片大片的雪花,寒风凛冽,冻的人一刻都不愿在室外多呆。  胡易和李宝庆已经初步适应了这边的生活,每天学校宿舍两点一线,日子过得还算舒心,唯一不爽的便是每天做饭时都要提防彭松。尽管被蹭饭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可是毕竟两人手头都不算宽裕,看着他恬不知耻的蹭吃蹭喝还是难免心中不忿儿。  李宝庆有一次实在憋不住,暗示彭松一起吃饭应该凑钱,不料他却一脸错愕:“你们不是不愿意跟我搭伙吃饭吗?大家都是同学,又住在一起,和睦相处最重要,不需要勉强迁就我,咱们还是各吃各的比较好。”

话虽说的掷地有声,可彭松依旧每次都能循着香味跑到他们屋里,厚着脸皮在锅里挑肉吃。胡易怼他两句,他便知趣的离开,但下顿饭准还像没事人一样颠颠跑来。  二人见他如此死皮赖脸,从此便只在宿舍啃面包或者下方便面,若是想炒菜炖肉,便去于菲菲屋里一起吃。  于菲菲手脚勤快,性子随和,厨艺也不错,胡易和李宝庆每次买来菜便坐等开饭,舒坦的不得了。美中不足的是她同屋达姆的朋友们也常常过来聚餐,一间屋子两桌人吃饭,难免显得拥挤。  越南话发音像是从舌根和嗓子眼里往外挤,给人感觉嗓门又高又尖。这些年轻的越南人都很健谈,每次一见面就叽叽喳喳喊个不停,宛如百鸟撕逼的大型现场。越南语单词读音也是稀奇古怪,说谢谢像是“肛门”、说再见像是“大便”,吃饭时听起来尤其腻歪,总是能引发胡易他们奇怪的联想。  何况这里终究是女生房间,两个大老爷们儿天天频繁出入不太方便,于是他俩渐渐去的少了,一周有三四天窝在自己屋里下方便面,偶尔想打打牙祭,便买些酒肉去闫志文屋里开火做饭。  闫志文的宿舍在七楼,格局与其他房间并无不同,但A、B两间卧室各只住了一人,空间比较富裕。  来莫斯科几年,闫志文攒下了不少家当,沙发、电脑、电视、录像机、书橱,把一间小屋塞的满满当当。不仅如此,地上还铺着厚厚的地毯,厨房里有冰箱,厕所里有洗衣机,随便哪件家用电器都让一穷二白的胡易和李宝庆十分羡慕。  其实闫志文原本有个印度同屋,但二人颇为不合:印度人埋怨他炒菜油烟重,闫志文指责他咖喱气味浓;印度人讨厌他多喝几杯就耍酒疯,闫志文嫌弃他上厕所不用卫生纸。  “不用卫生纸?那……怎么擦呀?”

胡易和李宝庆第一次听说这种事儿,都倍感稀罕。  “用手。”

闫志文把左手伸到他们面前晃了晃。  “噫!太他妈的恶心了。”

俩人不约而同的一皱眉。  “当然还要用水配合冲洗啦,印度人都喜欢在厕所里搁个瓶子,就是上完厕所洗屁股用的。”

“靠!他们也不嫌脏!”

胡易大笑几声,用手在鼻子前使劲扇乎两下,满脸臭不可闻的表情。  闫志文眨巴两下眼,沉吟道:“我以前也这么认为,不过现在想想,用水洗应该比卫生纸擦的更干净吧?”

胡易和李宝庆面面相觑,感觉他说的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不过自己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尝试的。  闫志文和印度人同住了一年,没少为生活习惯等方面的琐事发生口角。有一次他喝的醉醺醺的回到宿舍,恰巧印度人和两个朋友在屋里聊天,闫志文嫌他们嗓门太大,便借着酒劲骂了几句。  印度人不甘示弱,冲上去和闫志文对骂。双方激动之余互相推搡了几下,终于动起手来。  那时闫志文年方十九,身强体壮,脾气生猛,一副愣头青做派,来莫斯科后还利用业余时间练习跆拳道,平日看见印度人就手脚发痒,早就想找茬干一架。不过对方毕竟是三个人,他又喝的东倒西歪,因此虽然气势盛的很,实际上却没占到什么便宜。  好在另一间屋子两个中国人闻声过来连劝带吓的挡住印度人,勉强平息了事态。闫志文表面上与印度人握手和好,心里可是老大不情愿,第二天睡醒后越想越气,忽然坏水一冒,跑到厕所把半瓶风油精倒进了印度人的水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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