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魏索澜被抓的时候还一脸的嚣张,他好像并不觉得自己哪里做错了,而汪建刃并不在差馆里,锦衣卫是在一个地下酒吧抓到他的,他并没有惊慌,好像早就知道有人会来抓他似的。这两个人简直不是人,做出这样罪大恶极的事竟然毫不认错,如果有谁为着两个败类求情说话的话简直是无药可救了。这两天大家都忙前忙后,陪阿姨的人都是苏依和王小小换着来,林落跟阮管家更是马不停蹄,因为魏索澜能在h市当差馆馆长就知道他可不是什么好捏的柿子。想把他告上法庭也是要花大力气的,为了以防万一,林落她们还联系了媒体揭露了他的丑恶嘴脸,虽然马上就被人压下来了,但好歹有人看到。只要有人关注我们就能好好操作,不至于在众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反咬一口,说是我们构陷政廷官员之类的屁话。被人压下来不一定是为了魏索澜,毕竟这是政廷的丑闻,被大众知道的话上面可又要闹起来了,王朝在一旁虎视眈眈,中庸派的人可不得时时刻刻注意自己在网上的舆论导向。要知道现代社会可不比古代消息闭塞,现在几秒钟就能让一件事传得满天飞,某某明星打了个哈欠,谁谁谁在下地铁的时候扶了一下他老婆,这些鸡毛蒜皮的事都能上热搜,可想而知这么震惊社会的大事件如果被大众看到的话会造成什么样的轰动。一切都等着上庭了,这次在林家的操作下,好不容易争取了一个在官网直播庭审的机会呢,不管发生什么,只要被大众看到,之后我们也能通过大众的意愿形成一个舆论向上面施压。只要他们不是这么没皮没脸,大概率我们是能赢的。两天的时间很快就到了,一大早 我们就穿戴整齐带着阿姨到了市法院,阿姨是作为原告出席,当然期间她不用怎么发言,全权由林落给她请的代理律师发言。当我们走进肃穆的法庭坐到陪审席时,就听到一声“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场。”
看着坐在上首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仿佛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法律就是一把悬在我们每个人头上的剑,当你违反时剑就会落下。让我没想到的是拾肆跟胖达也在,我热情地跟他们打了招呼,立马带着苏依坐到了胖达身边,为什么法院能带狗这个问题不用问,因为陪审团只有我们几个,当然还有那个魏索澜的父亲,头发乌黑但一脸别人欠他八百万的表情给他增添了些许的皱纹和戾气。在夏国能不能在公共场合带宠物那是取决于你的宠物是否有健康证和身份证,再一个就是那个场合里的人同意,我们都同意啊,哦,你说魏索澜他父亲,那不算,不需要询问一个教育出这样的败类的意见。魏索澜他老爸从看到我们一行人进来开始就一直瞪着我们,手揣在兜里恶狠狠地盯着阿姨,仿佛想一口把她咬死似的。王小小她们默默离他远了一些,生怕他突然发疯。随着审判长的一锤落下,“开庭!”
这次庭审就正式开始了。“现在开始法庭调查,由原告代理人陈述诉讼请求及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随着审判长的话语咯下,这次庭审就正式开始了。我方代理律师开始陈述调查到的整个事情经过及证据和法律依据,诉求有条,一是判处魏索澜和汪建刃死刑,二是判令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2043900元,三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0元,共计2843900元。第四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次诉讼的所有费用。并陈述了案发时间和经过。被告代理人立马反驳,说我方所陈述的时间并没有证据支持。我方代理律师就此拿出了当时我们在咖啡馆和各个商家提供的监控视频,上面显示的都是女孩自从进入差馆就再也没有出来,而差馆仅剩的那个监控视频也佐证了女孩进入过差馆报案。根据证人室长的证词也说明女孩在室长离开之后也并没有离开差馆,而是在里面。对方代理律师又提出异议,表示就算女孩在差馆里也不能表明她是在差馆遇害,法医的尸检报告并没有馆长的签名没有法律意义。我方代理律师就这个问题做出了回答,拿出了在差馆那个房间发现的头发和DNA比对,证实当时在差馆的确实是女孩本人。接着像审判长展示了在那个房间发现的地下室,以及在鞭子上发现的女孩的血迹以及魏索澜的指纹,也展示了我们带走的那把手术刀上的血迹dna比对,虽然上面没有魏索澜的指纹,但装手术刀的箱子上和手术台上有汪建刃的指纹。这些足以证明是魏索澜二人合谋残害了女孩,证据确凿,他们肯定跑不了了。但就在我们以为胜券在握的时候,对方代理律师突然告诉审判长他们有不在场证据和证人。来人是汪建刃去的那个地下酒吧老板,他说那几天汪建刃和魏索澜都在他那里喝酒,还找了陪酒的女生,所以是没有可能去杀人的。而且酒吧老板还提供了监控录像,我方律师肯定也不甘示弱呀,就请求法庭鉴定监控视频的真假,审判长也同意了,过了一会儿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走了进来,开始鉴定视频,我看着那个视频就有点剪辑的痕迹,他竟然睁眼说瞎话地告诉我们这个视频是真的,里面的人也是魏索澜和汪建刃,并没有半丝弄虚作假。我们再次请求再找一位鉴定师来鉴定视频的真假,但审判长驳回了我们的请求,真的是无语了,本来事情快成定局的时候搞这一出。阿姨看到魏索澜一脸笑意的嚣张模样眼睛充血般就想冲上去杀了那个败类,还好律师拦着他,然后继续提供证据进行法庭辩论。但对方有不在场证明这件事就锤死了,他们还大言不惭地说是刚发现的那个地下室下去看看的时候就不小心把指纹印在上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