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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无定河!(1 / 1)

要想屯田,首先得有土地才行。  而在白城子的周围,就有大片的无主荒地,之所以迟迟没有进行开垦,是受到了两个因素的限制:一是蒙古人时常入侵,没有一个安稳的环境,如今这个问题暂时不用担心了。  二是水患严重,无法正常的灌溉种植。  白城子南边就是大名鼎鼎的无定河,其发源于陕西定边县境内,自西北向东南流淌,流经十几个州、县,流程全长九百余里,最终注入黄河之中。  南北朝时期,无定河的水质清澈,水流量又大又稳定,灌溉了两岸的无数良田,出产大量粮食。  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大夏王—赫连勃勃才会将都城设在了无定河北岸,相距只有数里的位置上,以保证都城有充足的水源和粮食供应。  到了唐宋时期,随着人类无节制的索取,无定河周围的森林被砍伐殆尽,水土流失严重,大量的泥沙随着水流滚滚而下,致使河道出现了淤积,而且情况越来越严重。  到了蒙元时期,河道完全被淤积住了,上游的河水无法宣泄,于是冲毁堤坝、夺路而出,硬生生冲出了一条新河道,并向南偏移了数十里,远离了白城子。  自此之后,无定河时常泛滥成灾,淹没了大量的田园,上下游百姓皆深受其苦。  如今想在白城子周围屯田,就必须解决无定河的水患问题。  ……  十二月初四日,晴。  苦练了半年的兵马,难免有些身心疲惫了,趁着天气晴朗,秦锋决定组织一次冬游,好好放松一下。  具体人员有:秦锋、晋玉娘、薛瑾瑜、绿柳、耗子、熊大、熊二……还有金雕—闪电。  清晨时分,一行人带着应用之物出了白城子南门,一边信马游疆、缓缓而行,一边谈笑风生、欣赏荒野中的风景。  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了一条蜿蜒崎岖的沟壑,东西不见首尾,南北足有十几丈宽,里面虽然没有水了,却有很多浑圆的鹅卵石,那是长年累月被水流冲刷的结果。  没错,这条已经干枯的沟壑,就是无定河的旧道!  原来这次出游,出来散心是次要的,勘测无定河的情况,解决水患题才是主要的。  薛瑾瑜和绿柳同乘一骑,得知眼前这条干枯的沟壑,就是大名鼎鼎的无定河旧道,不禁念出了几句古诗: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哈哈,瑾瑜满腹诗词、出口成章,果然有才。”

“锋哥谬赞了,瑾瑜一时触情生情,奈何自身才疏学浅,做不出好诗词,只好念几句古人的佳作,勉强附庸一下风雅罢了。”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唐诗人—陈陶的这首《陇西行》,虚实相对、用意工妙,诗情凄楚,使人黯然泪下,的确是一首佳作,可话又说回来了,男子汉、大丈夫,自当披坚执锐,为了家国安泰、天下太平而战,纵然是血染黄沙、马革裹尸,亦当无怨无悔!”

说话间,秦锋碰了一下坐在自己身前的晋玉娘,后者心领神会,立刻从兜囊中取出了一壶美酒。  秦锋接酒在手,自己灌了一大口,余者全都倾倒在了地上,祭奠古往今来、为了保家卫国而战死在这里的忠魂们。  战国时期,赵武灵王西略胡地,大军饮马无定河!  秦朝,蒙恬指挥大军北伐,在无定河边合围了匈奴主力,斩首数万,筑京观以炫武功!  汉朝,在无定河边设置上郡,以此为根据地,反击匈奴!  ……  北宋,为了争夺西北之地,北宋和西夏打了一百多年的仗,其中百分之八十的战役发生在无定河附近,血流成河、伏尸百万!  战争,着实残酷!  战争,不可避免!  战争,既是男人的地狱,更是男人的天堂!  ……  过了无定河旧道,一行人向南继续前进,又走了三十多里路,来到了无定河新道附近,这里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  天气寒冷,河面已经结冰了,可是透过冰层,可以看到下面的河水非常混浊,里面携带大量泥沙,并在河道中形成了严重的淤积,按照这个速度,只怕用不了几年河水就要再次改道了,皆时又是一场水灾。  立马岸边,秦锋思考了许久,结果想出了两个方案:一是挖一条长渠,将无定河的河水引到白城子附近,如此就可以解决城市用水、田地灌溉问题了。  二是清理旧河道,让无定河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同时在河岸两侧大量种植树木,防止水土流失,同时还要修堤坝、修水库……充分利用好这条河流。  两个方案相比,前者工程量小,容易完成,可惜无法根除水患问题,一旦无定河再次泛滥成灾,还得重新挖渠引水。  后者工程量大,难以完成,可是一旦成功了,可以造福上下游十几个州、县的百姓,功德无量。  以秦锋的性格,自然是想选择第二个方案了,可是全面治理无定河,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这三样东西,再美好的蓝图也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怎么办?  秦锋想了想,没有办法。  又想了想,还是没办法。  再努力想想,嗯,有办法了……吃一顿烧烤吧!  有句名言说:世界上的事情,没有什么是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如今秦锋遇到难题了,想试一试这句名言到底准不准?  “出来小半天,估计大家伙的肚子都饿了,想不想吃一顿野味烧烤,顺便试试本人的厨艺?”

“锋哥,您还会厨艺?”

“哈哈,略会一点,以前一直没有机会施展,今天正好试一试,这样吧,大家伙先收集食材,而后由我来负责烧烤,保准你们吃的满嘴流油,回味无穷!”

“好!”

答应一声,众人分头寻找食材去了。  秦锋是第一个回到的,更准确的说,秦锋就没有离开过,向在天空中盘旋的金雕-闪电吹了个口哨,后者很快就抓来了几只野鸡。  接着耗子回来了,手中拎着几只大眼贼,这是一种穴居鼠类,头大、眼大、体型粗胖,喜欢啃食青草,故而肉质极佳!  如今是隆冬季节,大眼贼都躲在洞穴里冬眠,耗子都能将它们挖出来,真不愧是盗墓世家子弟,这打洞的水平就是高明。  熊大、熊二最后回来的,各自扛着一只大黄羊,羊身上还没任何伤口,只有脖子歪了,是被人用蛮力给扭断的。  二人本是猎户出身,在追踪上很有一手,根据地上的痕迹,发现有黄羊群到河边吃草,于是打了伏击,猎了两只回来。  晋玉娘、薛瑾瑜、绿柳三人也没闲着,从河岸边采集回来不少的野葱、野韭菜作为调味品。(北方初冬季节是有野葱、野韭菜的,这点不用怀疑。)  食材凑齐了,接下来,轮到秦大厨出手了。  首先将几只野鸡的内脏掏掉、清洗干净,填入各种调味品,再用从河边挖来的黄泥包裹起来,埋入一个土坑当中。  而后在土坑上堆放干柴,点燃篝火,再将大眼贼处理干净了,涂抹上调料,用木棍穿好放在篝火上烧烤。  至于两只黄羊,收拾干净之后,一只放在木架上烤全羊,另一只切成了肉块,用削尖的小木棍穿好,再撒上各种调料,用炭火烤起了羊肉串……  胡椒辣粉掺孜然,烟缕奇香上九天;  烧烤一盘羊肉串,惹来李杜赋诗篇!  “诸位,味道怎么样?”

“好吃,真好吃,没想到锋哥还有这样的手艺!”

“哈哈,等到天下太平了,再不打仗了,我就卸甲归田,开一家烤肉店,凭着这门手艺,一定生意兴隆,日进斗金……玉姐,到时候我当老板、你当老板娘,好不好?”

“呵呵,好!”

……  不得不承认,秦锋的厨艺相当不错,烤出来的羊肉串外焦里嫩、香味扑鼻,吃的众人赞不绝口,纷纷伸出了大拇指!  几只大眼贼也烤好了,肉质鲜嫩、肥而不腻,还带有一股子青草的清新味,特别爽口。  前两道美食吃完之后,将底下的炭火扒开,挖出好几个烤硬的泥团子,用力一敲,泥壳裂开,鸡毛也随着泥壳脱去,里面露出了香味四溢的鸡肉,撕下一块尝尝,酥烂肥嫩,入口即化,简直是人间一绝!  ……  吃完叫花鸡之后,秦锋、耗子全都撑的不行了,一个劲的打饱嗝,就连晋玉娘、薛瑾瑜都有些不雅的直揉小肚子,她们今天吃的也不少。  面对已经烤熟的、金黄色的烤全羊,只能是有心无力,看着流口水了。  放心,不会浪费的,还有熊大、熊二这两个吃货呢。  二人将烤全羊撕开,一人抱着一半狂啃,吃的干干净净,就连骨髓都吸食掉了,只剩下干巴巴的骨头,狗看了都掉眼泪!  美味的烧烤吃完了,可秦锋还是没有想出好办法。  什么情况,难道说‘烧烤名言’不灵了,又或者,一顿解决不了问题,还得再吃一顿才行?  正胡思乱想呢,几名亲兵快马加鞭,来到了众人面前。  “出什么事了?”

“启禀守备大人,固原城送来了一封信,是总督大人的亲笔!”

“哦,拿过来!”

秦锋接过书信,取出里面的信纸,展开仔细观看,而后哈哈大笑了起来。  世界上的事情,没有什么是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这话一点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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