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老爷子今年六十岁,正好是整寿。
所以比起往年的生日,更加隆重。
陆辰本想在暮色顶层的金色大厅举办寿宴,可陆文山说在家里氛围好,陆辰也就随了父亲。
一大早,下面的人就开始忙碌起来,暮色的工作人员,也早早赶过来布置会场。
因为参加寿宴的人较多,所以场地选在了院子里,举行露天晚宴。
宴会在晚上六点钟开始,陆文山精神抖擞,他早早的换好衣服,站在门口看着大家忙忙碌碌。
看到儿子身上的礼服,他诧异地问道:“这就是你定制的衣服,怎么还有图案啊?”
他这儿子从小到大,除了校服,就没穿过带图案的衣服,更别说这样花里胡哨的花纹了。
“这不是为你寿宴专门设计的嘛!你看,有仙鹤,有牡丹,还有大海。”
陆辰指着衣服上的图案,给爸爸解释。
陆文山仔细看了看,还真是。
他有点不开心,“这图案穿在我身上才应景,你怎么不给我也做一件?哼!”说完转身回屋。
陆辰苦笑,还真是老小孩儿,不知道等他看到林家四口也穿着这样的衣服,会做何感想?
小丫头费尽心思,想毁了这衣服,真是天真,一颗草莓而已,他五分钟就搞定了。
不知道等她看到自己穿这套衣服,会是什么反应,肯定是又懊恼又生气吧?
想到小丫头心里不爽,在外人面前又不得不隐忍的样子,他脸上不自觉现出暖意。
白露从午饭之后,就没闲着,她请了专业的造型团队来为自己服务。
今天可以说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她一定要做到尽善尽美。
看着自己肩头那块元宝形的胎记,她露出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
为什么无数的女孩削尖了脑袋,想要嫁入豪门?
因为那样就意味着从底层直接跨到了顶层;意味着比别人少奋斗十年、甚至二十年,就能过上普通人梦寐以求的生活。
而这些对她而言,都将唾手可得。
自己即将回归家庭,即使将来不能嫁进陆家,凭她的本事,加上秦家小姐的身份,也不会嫁给普通人家。
更何况陆新宇很好掌控,只要她不放手,走到结婚那一步也不难。
至于林依依,她真的不担心了,因为她看出来,林依依根本不喜欢陆新宇了。
她虽然恨林依依,但也不得不佩服她的狠劲,说放手就放手,不带一点留恋,自己恐怕都做不到。
“白小姐,您看这发型还满意吗?”
造型师的话拉回她的思绪,看着镜中的自己,白露满意的说:“很好,和我的礼服很配。”
作为主人,白露为晚宴准备了两套礼服,一套定制,一套高奢品牌,都是白色系,她觉得很符合自己的气质。
整理好妆容,早早的和陆新宇站在大门口,迎接客人。
五点一过,就有人陆陆续续赶了过来。
沈从文夫妇是来得最早的,因为和陆文山同龄,所以两人从穿开裆裤起,就是好兄弟。
虽然性格南辕北辙,但可能恰好形成了互补,以至于友谊持续了几十年,从没有过大的矛盾。
看到老朋友,陆文山高兴的把两人迎进书房。
“终于把你盼来了,你们两口子倒好,满世界的闲逛,也不知道来看看我。”
陆文山有些抱怨地说。
沈从文笑着回道:“让你跟我们一起出去走走,你又不肯。”
“哼,看你们两个撒狗粮吗?都看了一辈子了,我嫌噎得慌。”
顾心兰听到这话,脸不觉有些红。
虽然年纪大了,可这脸皮可没厚,被人调侃,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看妻子难为情,沈从文忙转移话题,“看看我给你准备的礼物。”
说完把一个礼盒放到了桌上,这是我们去奥地利看锦明,特意给你买的手工瓷器。”
“在欧洲很出名,虽然名义上是咖啡壶,但用来泡茶也不错。”
陆文山不在意这些,“礼物有没有都无所谓,你人到就行了,锦明那孩子还单着呢?”
提起小儿子,沈从文与有荣焉,“那孩子一心扑在钢琴上,我看是要把钢琴当老婆了。”
对于儿子选择单身,沈家夫妻是很开明的,并尊重孩子的选择。
“唉,他和阿辰还真是像,难怪能成朋友,”陆文山感慨。
陆沈两家的情谊,真的是延续了几代人。
陆辰和沈从文的小儿子沈锦明,也是从小玩到大,当年一起出国留学。
两人有很多共同爱好,比如钢琴。
只不过沈锦明走上了自己热爱的艺术道路,大学毕业后继续到维也纳大学深造,然后留在那里任教。
而陆辰为了家族事业,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被迫回国接手集团。
陆文山有时候觉得挺对不起儿子的,儿子这些年的变化他都看在眼里,也很心疼。
还好现在有了依依那丫头,让儿子又鲜活起来,他也算松了口气。
他可没沈从文那么开明,还是盼着儿子娶妻生子的,他还等着抱孙子呢!
再次被爷爷遗忘的陆新宇躲在厕所哭泣……
陆家门外,各色豪车排成一条长龙,蜿蜒向远方。
各路宾客纷至沓来,大门口人声鼎沸。
陆新宇和白露负责在门口接待客人,虽然陆新宇很不耐烦这些,但他躲不开。
只能程式化的把一拨拨客人迎进去,感觉脸都笑僵了。
白露则神采奕奕,很享受陆家女主人的身份,带着得体的微笑,站在陆新宇身边。
大家心知肚明,这是陆小少爷的女朋友,有的人就会夸一句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听到这样的夸奖,陆新宇心里高兴,白露也一样。
一辆保时捷停了下来,四车门同时打开,一抹亮色吸引了众人目光。
下车的正是林家四口,吸引大家的自然是林依依。
那火红的颜色,就像个小太阳,只要不瞎,就都能看见。
四人缓步向门口走来,看到那些男人的目光都落在妻女身上,林木生很不高兴。
他示威一样,紧紧搂着媳妇的腰,想着快点进去。
林依依挽着大哥的手臂,跟在父母身后。
打从看到那抹身影,陆新宇的视线就被牢牢的粘住了。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林依依,热烈、青春、又有着一种成熟的韵味。
那一抹红,灼伤了他的眼,也烫到了他的心。
白露死死盯着林依依,面上带笑,指甲却戳进手心。
这该死的女人,存心想来抢她风头吧?
看陆新宇一副丢了魂的样子,心里更气。
“新宇。”她小声的叫着陆新宇,同时不动声色的在他手臂上掐了一下。
陆新宇被疼痛找回理智,也惊觉自己刚刚的失态,马上调整表情,面带笑容。
“伯父、伯母,你们来了。”
他上前几步,迎上林家人。
“嗯。”林木生不咸不淡的应了一声。
陆新宇也不在乎,看着林妈妈,夸赞道:“伯母,你的旗袍真漂亮,也只有您这样的气质才能穿出旗袍的独特韵味。”
林妈妈被夸很高兴,“这孩子真会说话,谢谢你的夸奖。”
“还是先进去吧,后面的人还等着呢。”林耀阳提醒道。
几人不做停留,拿出请柬交给工作人员,在留言簿上签完名,朝院内走去。
看着那窈窕的背影,陆新宇忍不住一直追逐,直到白露提醒他,又有客人来了,他才收回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