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幼年俄罗斯 西伯利亚荒原刮骨的风把少年透红的脸吹成了青紫色,漫天的风雪一点一点地推进着、吞噬着少年的意志。他身上仅仅穿了一件北极熊皮做成的马甲,暴风雪组成的刀锋一寸一寸地撕裂着他的皮肤,正常人只能存活不到五分钟的环境下,他已经坚持了两个小时。“马上就要完成了,今天的温度比前几天还要舒适一些,加油,兰德森,为了妈妈,你必须坚持。”
兰德森心里想道。他这一年仅有13岁,是正常孩子最爱作闹的年纪,可是他在这些年里所经历的远远超越其他同龄人。在广袤的西伯利亚冰原上,荒无人烟的北极圈内,命河组织以最残酷的方式筛选所谓的“天才”,就是让一群低于15岁的孩子徒步穿越5KM的风雪路,为期10天,如果被选中,家里人将会得到500万美元的奖金,或者说是雇佣金,因为严格来说,以大众的世界观,这就是一个杀手组织,毫无人性可言,甚至他们的名字命河,就好像为了避讳直接起血河这种名字。但他们历史悠久,在中世纪之前好像就已经存在了。在联邦调查局的认知里,他们就是一群变态又神秘的雇佣兵,现任领导者是一位名叫白柒的中国人。这个组织选人的标准也很变态,他们选取的都是那些从生下来就家境不太好或者生活比较悲惨的孩子,当然也有那些纨绔到变态程度的富家子弟,偶尔有一两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像拿破仑和霍去病那样的。这些人聚在一起,就好像印证了网上的那句话:天才总是不正常的,他们就是一群疯子。自然,白柒也总管自己叫疯子,钟期曾经说,他确实就是个老疯子。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命河便是这样一个在大自然在中世纪时期为了自保而创造的各大种族之间来回穿梭的人类组织,他们也拥有某些特殊能力,但是数量较少,他们只能依靠一代代人类的天才来维持组织的延续。他们处于一个中立面,很会审时度势,当时初代者建立这个组织的初心是维护人权,以免大自然的平衡被打破,人类自己保护自己,不让世人发现世界上竟然真的存在各种各样的超能力一样的东西。但是已经过去几百年了,组织的核心是否改变是个未知数,这似乎取决于组织的领导者,因为毕竟命河里都是人类,做不到像猎人一样的忠诚,他们都是有自己的欲望的。故此,命河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对叛逃组织者,格杀勿论,追杀到天涯海角也要彻底铲除。兰德森就是这样一个被选中的小孩,在前期的试炼里边,他就已经展现出了他异于常人的天赋,他的成绩一直稳居第一名,甚至与第二名有过十分之差。他总跟同伴说是因为他心中的信念,他的母亲。从兰德森降生的那一刻,或许就注定了他不凡的命运。他家住在贝加尔湖畔旁,在那个人人只吃黑面包的年代,他们家可以自给自足,已经算是不错的小康家庭了,而在兰德森降生的那天,正巧碰到贝加尔湖秋冬换季,寒风的猛烈不可以用肆虐来形容了,简直就是疯狂。他的父母从未见过如此强烈的风,可是偏偏兰德森的妈妈薇尔在这个时候羊水破了,兰德森要降生了。他的父亲乔治·泊威尔急急忙忙地在寒风呼啸的夜晚寻找医生,以挽救妻子的性命。或许兰德森的意志也继承了他的父亲一部分,这个男人竟然真的就找来了医生,可能医生也没注意到,泊威尔已经是满脸血青色,他硬撑着到了兰德森出生的那一刻。在薇尔睁眼的时候,看见丈夫浑身颤抖痛苦的样子,她心都碎了。医生也吓了一跳,只忙着找病人,却没看到带她来的那个男人已经奄奄一息了。自此,兰德森和母亲的生活就开始变得十分艰苦,小男孩本应该快乐的童年却平添了一笔浓厚的灰色。直到有一天,母亲也生病了,是乳腺癌,薇尔实在不忍心让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承受着要医治病重的母亲的巨大费用,那代表着巨大的压力和痛苦。所以那天薇尔甚至把猎枪指在了自己的头上,幸亏兰德森及时赶来,把崩溃的母亲救了下来。那天,世界仿佛都因为这对母子在哭泣。后来,在兰德森十三岁的时候,便遇到了白柒。他给了兰德森希望,兰德森也给了白柒希望,这孩子的成绩甚至不可以用惊人来形容,简直就是恐怖。白柒一直在对新生代犯愁,现在他年龄也大了,一直都没有选好接班人,兰德森的一切都仿佛上天赐给他的礼物。自此,兰德森顺利通过试炼,成为命河的一员,但是他当时的年纪还不知道这组织的存在意义,他只知道他好像是去参军了,一个特殊的军队,能医治他母亲的军队,只是他并不知晓以后的每一天他都将过上刀尖上舔血的日子。薇尔的早期乳腺癌也就此好转,得到了最高等的治疗,白柒也保证每年兰德森都有3次机会回来看看母亲。这或许是这个组织最宽容的规定了,相比较那些变态的训练方式而言。男孩在那年,第一次发现自己可以比常人忍受更多的痛苦,第一次发现他的体能超越常人十倍甚至百倍,他第一次喝了酒,第一次感到微醺,第一次情窦初开,第一次体会到世界不只是那晚的寒风和母亲的病痛。他总觉得自己是被惩罚到这个世上的,因为他的到来带走了一条生命,可悲的是那还是他的父亲。他要带着父亲和母亲用生命给他换来的人生好好活下去,活得精彩,活得漂亮……贝加尔湖的寒风吹不到巴黎,更吹不到旧金山,它只是在男孩的心里,不停地吹动着,一年又一年,从寒风变成微风,但从未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