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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话 必须镇定(1 / 1)

邵军和我呆立当场,两次看到尸体的位置角度不同,可尸体的姿势完全一样。最明显的那一支左脚,无情的将我的判断打破,怀疑,这不是巧合。在同一个区域有两个人摔死,摔死之后的外观相同,这种巧合的几率太小了点。同时也不能排除没有这个可能,眼前的距离,上身衣物的破口部分十分清楚,绝没有错。“宏哥,要不要上去看看?”

邵军道。邵军的问话我没有回答,尸体在上面,从我们现在的位置上去,只有一小段断崖处在天井边,虽然那里的岩石不知能否承受我们的重量,但是看那稍微有点向上的斜坡,上去并不难。我们眼下并没必要上去看那具尸体,去找明哥他们会和才是要事,让我们停下的理由,只能是必要的休息。在心里拿捏权衡,同时也将灯光上移一点,观察下尸体的周围。尸体身后,一个开放的洞口,处在两腿的左后方。洞口、尸体,两者的位置让邵军有些害怕,我也觉得脊背发凉,先前的那具尸体,不就是挂在那个洞口的右上方吗!灯光移动,那洞口左边的情况也和先前极为相似。工兵镐的木把抓在手里,手心渗出了汗,手背的筋也条条暴起。巧合,现在靠向零。镇定,我必须镇定。“上”。乌黑的镐尖在邵军面前抡圆,精准的扎进岩石的细缝,镐尖没入一半,笔直拉起身体的邵军,向上的身躯就像被机械快速弹起一般,悬在半空抬腿便是上方的岩石台面。身体的灵活性是邵军的强项,每一个动作的爆发力,都让他的身体极富动感,在他身后,看不清他如何换手,只知道半空中的他,几乎是平躺着,以仰泳的姿势回手一推,稳稳站在岩石上方,岩石上的工兵镐,根本不去理会。踩着邵军的镐头上去,我叫邵军先闪到一边,再心急搞清楚情况,谨慎也不能丢。脚下只是山洞开口连接天井的一道较平石沿,从下边上来,底下还有很高的岩石,掉不下去。告诉邵军退后,心里十分清楚,干尸的腰一定会断开。索性一把抓在盆骨边缘,骨茬崩开两腿再次扔回洞内。解下背包,四肢能够灵活放开。再次托起邵军,肩膀就扛着邵军的屁股。每个步骤,我们两人都屏住一口气,尽量不去想害怕的东西,让自己有所闪失。走过干尸的时候,我们已经注意到了,整个胸腔,空空如也,拉长的衣袖,无力的下垂老长,就连勒着两肩的背带,之前也见过.......身后就是洞口,站在这看不到干尸的头,这一幕在脑海中重叠了。邵军等到自己几乎靠在干尸胸前,犀利的一刀刺出,这次刺中的是卡主岩石的挎包另一边。上身落下时,那断开的背包也连同干尸一同落下,邵军一送,干尸被我接住。从腋下入手,拦胸操起上半身,邵军被我顺势拉回洞内,稳稳的站住。手刚刚抓住衣袖里的左手,一头就撞在洞壁上,膝盖也顶住了。身体瞬间失力,趴在干尸上,骨裂的咔咔声也听不到了。隔着衣袖,我抓到的是,猫爪子。邵军把我拉到一边,关切的看我胸口,他怕碎裂的骨茬扎伤我。邵军刚刚到手的挎包挂住我肩膀,挎包底稀烂。喘息一口气,不去理会邵军。这个时候,我在心底仍然抱有一丝信念,没有这么离奇的事,抓到了先天性畸形手,我也不相信拆开的尸体可以还原。巧合,几率再低,也会有那么一丝可能。拉过尸体的上半身,衣兜是被我撕开的,动作几乎可以用粗暴来形容。烟盒,大重九。铜线,四十厘米。钢笔,折成几截。碎渣子,也是一样。‘咔嚓’我拧断了干尸的脖子。狰狞的肌肉线条,上颌剩下的几颗牙块儿,脑海中的画面一一重叠......邵军和我一样,瘫软的坐在地上,两人的脑袋里都是一样混乱。这说不通,所有说法统统不对,还原的尸体,刚刚在手中实实在在的质感,不是假的。迷路,和这还原的尸体,巧合没了,只能归给那一直都不信的鬼。对于鬼,我向来不信。人的视觉,嗅觉,还有触觉,都是由神经支配,怎么可能受到非自然力量的影响。被传的神乎其神的‘鬼挡门’‘鬼打墙’,每当说起来,我都是呲之以鼻。信鬼,就别下地,改行算了。如果那些鬼使神差的东西,既然能让你看到、摸到,那鬼何不直接干掉你。搞出那么多弯弯绕,难道鬼都喜欢玩冷幽默不成。除了鬼,我再没有一个其他合理的解释。不信鬼,不代表我是无神论者。平静了好一阵,才茫然想起,看到尸体的时候,我们就是在这条洞中上来的。如果没记错,往里不远就是我们钻出来洞口,回到石室的路也很曲折,凭记忆摸回去不成问题。从邵军的两腿上爬过去,起身之前抬手挥掉肩上的破挎包,只觉得那里面有个硬东西,邵军的左手中,拿着一个散发着淡紫色反光的东西,顾不上那是什么,这时候的注意力完全不在这上,只想尽快离开。三步并做两步,身后传来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石洞中往里还有路,停在一小洞口前,灯光向里照去,里面狭窄低矮,绝不是我们上来的那个窄洞,宽度人根本进不去。蹲下回头看邵军,距离却又符合最初上来的时候,看到尸体的位置。在洞中向深处照,又没有其他洞口。现在的体力根本不允许我做太多事,很想进去扩一下试试,如果只有一小段是这样狭窄,我们就能出去。刚才过来时,掉在地上的是一个小本,老式横开的工作日记。红色塑料封皮,已经干硬褪色,微微发黄,就连上面四个金色的字,也分辨不清了。“宏哥,过来看这个”邵军道。邵军手里的东西极像盘子,这个大小装进挎包,也会将挎包撑得大大的,破碎的挎包底,就是因为它。淡淡的紫色泛于金灿灿的盘子上,紫金在两千年前就有,现代紫金器物首饰,以俄罗斯最为著名,它是世界三大金之一。紫金的耐磨度,优于其它两种,由于储量的原因,价格相对其它两种金便宜。我是东北人,对这个并不陌生,在哈尔滨的时候,俄罗斯饰品店里,异国来的首饰常常吸引我的眼球。眼前的盘子,边缘三个突出的部分,类似扶手。厚两指深三指,盘子中的铭文整齐得排列成方。那是不是字我都怀疑,每一个可以说是字的铭刻,都勾勾巴巴,笔画大小保持一致。如此精心,庄重的刻画,显然这不是普通的容器。外表光泽如新,找不出任何一点磨损的痕迹,似乎这是刚刚做好的一般。就是这完美无瑕的外表,让我首先联想到紫金的耐磨度,仔细甄别,淡淡的紫色金光,这又并非是紫金,明晃晃的盘子上,淡淡的紫色散发的极不匀称,有的地方紫色较重。盘子边缘一寸宽的外延,水平光滑,细致的网格花纹,很像窗花。坐在邵军一边,这东西与其说是盘子,倒不如说是浅盆,因为它没有底座。只可能是金银材质,制作过程中加入了某种紫色金属,最平常不过的是紫红色的紫铜。看起来像是紫金,那不太可能,我国也有出产,但绝对不会在广西。脑袋中平时涉猎的东西不多,但是这个样子,盘子中间有字,我好像记得,这不是普通的容器。这东西叫——墙盘。提起墙盘,就要回朔到周源时期。明哥的话说的实际,精辟,一针见血。‘就是他妈的穷摆摆,老百姓拿树皮做裤衩的年代,你搞出那么多礼节干毛用’。《周礼》作为中国最早的礼乐制度,为后世很多朝代所效法。因为它详尽,细致,符合中土人文化的理解范畴,很多细节上最容易被接受、认可。有人说它是法典,这有些牵强。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更早的奴隶社会,周礼上的很多成文,都是规定统治阶级日常行为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祭祀、祁福无所不包。如此细致的规范,和社会底层人群没有关系,只有统治阶级才可以适用。还是明哥的话,‘就连行房,都要到了时辰,奏乐开始’。墙盘,就是《周礼》的产物,这不是装饰品,而是洗手的时候,别人端在手和水下面,用来接洗过手的水用的。做一面墙盘的金属,不如用来给老百姓做一口锅,明哥有时候比较务实。还原的尸体就在眼前,失去了来时的路,没有心情关心邵军手里的墙盘。回过头,手中的日记刚刚被我打开了,第一页上‘第一次试验’首先映入眼帘:五个人再次回到中间的靖室,同样,眼前的景象,无声变化,五人又回到了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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