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酒店房间时,沈思正在睡觉。他轻手轻脚的走过去,坐在床边。许是他的重量让床有了震动,沈思眉头微皱,歪了下头,原本压着的发丝,顺势跑到了额前,遮得她巴掌大的小脸朦朦胧胧的。
傅清风用食指轻轻的撩起那缕发丝,慢慢的拢到脑后,沈思整个面容近在眼前。
那晚疯狂后,次日一早醒来,他紧张到留下戒指就走了,都没敢认真去看她。
傅清风从没有像眼前这样,近在咫尺的凝视着她,深邃的双眸含情脉脉又透着怜惜,亦如珍宝般。头脑中顿时思绪万千,他的女孩长大了!
十年前的那个暑假,原本是他最为开心的时刻,可爷爷突然出现,要把他带回傅家,他死活不肯,被他妈妈骂了一顿,气得他跑到山上露宿了一晚。
第二天有个爬山的女孩叫醒了他,给了他牛奶面包,还陪他看了日出,他因为心情不好,没问她的名字。但从此他记住了那个女孩。
再后来,爷爷病逝,他在墓地里又一次见到了她,远远的他不敢上前打招呼,那时候,她眼里满满的哀伤,却倔强的不肯流泪。那一次,他知道了她的名字,“爱女,沈思,立。”
随后,遵循爷爷遗嘱,他当了五年兵,战功赫赫,却毅然退伍,转而留学,回国后,直接接手傅氏至今。
如果说可以让他服从爷爷安排的理由,沈思无疑是最重要的一个,他那时就想,等她长大,他也足够强大时,他一定要好好守护他心中的女孩,那个失去双亲的女孩。
他与爷爷谈不上感情,但每年的祭日,他必定准时出现,他抓住一切机会,只为能看到她,哪怕远远望着。
直到有一次,沈思身边多了个男孩,他的心碎了。但他却在这几年的商海沉浮中,懂得了爷爷当年对他未雨绸缪的良苦用心。
那天晚上,酒刚下肚,他察觉不对便借口离开了,刚出门,就遇到了几个流氓挑衅,他苦于喝了不该喝的东西,力不从心,才受了伤,小伍要送他去医院他拒绝了,和谐社会哪有那么多流氓,很明显是有人故意为之,他岂会让对手如了意!
如果必须要找解药,那他宁愿是她,那晚是他的第一次。可他没想到,她也将完美无瑕留给了自己。
愧疚中带着欣喜,唯一能表达他诚意的是爷爷留给他的戒指,当年他给奶奶的定情之物,要传给未来孙媳妇的。
他知道小女人现在对他有所抗拒,但来日方长,3000多个日日夜夜,思念如河,他都过来了,他不急。
不知过了多久,沈思懒懒的翻了个身,许是热了,被子踢掉了大半,露出了上半身,她明显沐浴过,隐隐有香气散出,身上是他的衬衫,她穿显得过于宽大,外露的胳膊更显纤细,胸前大片空白,他能想象衣下的柔软。
傅清风喉咙干涩,血脉膨胀,炽热升腾,不敢再多看她一眼,他帮她盖好被子,起身去了浴室,此时此刻唯有冷水方能救火。
沈思醒来时,看到茶几上摆满了各种纸袋,正疑惑着起身查看,浴室的门“哗”得开了。
傅清风全身上下仅一条浴巾围在腰间,肩膀上湿漉漉的,头发还挂着水滴。
沈思的脸瞬间发烫,她连忙转过身去,不得不说,这男人浑身散发的雄性荷尔蒙太足,没哪个女人能看得心平气和。
偏小麦色的肌肤更加深了男人硬朗的气息,平时西装革履的,没觉得他有多壮实,可看到了他浑身的肌肉,整得她的心也不争气的扑嗵直跳。
她的表情,傅清风尽收眼底,打趣道:“想看就看,脸红什么,又不是没见过。”
这下沈思的脸更红了,心里咒骂道:真是个妖孽!
她没有正面答话,而是指了指身上的衬衫,尴尬的说:“我,我的衣服没干,就穿了这个。”
傅清风早看到了,自然不以为意,他煞有其事的眯着双眼在她身上上下扫视:“嗯~,不错,挺合身。”
沈思哭笑不得,还合身!?都能当裙子穿了!但她依然尴尬的没有说话。
傅清风怎能看不出这小女人的囧态,他也实在无法直视衬衫下那两条白且修长的大腿,于是指了指那些纸袋说道:“去把衣服换了,带你去吃饭。”
沈思“哦”了一声算是答应了,迅速的抓起纸盒,快步进了更衣室,她长舒一口气,庆幸尴尬解除。
三下五除二沈思换好了衣服。
看到镜中的自己,她才惊觉,怎么那么合身,连内衣都刚刚好!这男人要有多了解女人才能看一眼就知道尺码!
其实沈思哪里知道,他不是了解女人,只是了解她而已。
傅清风选了间当地的知名特色菜馆,正合沈思的胃口,她上一顿饭还是在飞机上吃的,出了机场连酒店都没订就直奔婚礼,看到盛佳杨她就已经饱了,更别提吃东西了。
眼前这满桌子的麻辣鲜香,不由得让她直咽口水。大快朵颐之后,她才察觉不对劲,问道:“a城人都不太爱吃辣,傅总怎么知道我是个例外?”
傅清风微微一笑:“猜的!”看她刚才吃得那么投入,他当然不能告诉她,他还知道很多关于她的,他怕吓着她。
他剥了满满一碟醉虾放在她面前,轻唤一声:“你的,慢慢吃!”
沈思诧异的看着他,:“你怎么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