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请相信我(1 / 1)

小小的小可可,这时候居然长出了一口气。

“粑粑一定是个好粑粑,今天一定能让可可吃到肉肉,可是……兔子都死了,直接用刀砍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去找别人?”

可可的这句话如果被李向东听到。

真不知道他会不会对自己的“小棉袄”,进行重新评估!

处理兔子这个活,对李向东来说也是驾轻就熟。

把兔子吊在木桩上,脖子和四肢各划一刀。

扯住上面的开口,均匀发力,向下拉扯即可。

当然,这种活会者不难,不会的,自然就只有羡慕的份儿了!

兔头和内脏扔给大黄,李向东快步而回。

剩下的就是切块,这就要看刀功了。

这一次依然是一个人“表演”,三个人“欣赏”!

现在住楼房的,遇到这种事,都会担心声音太大会不会惊扰四邻!

在农村,完全没有这种担忧。

独门独户,关上门自己甩开膀子干就完了!

另外,大多数人都有一个误区。

生怕剁兔子、剁鸡的时候伤到菜刀,所以发力很小。

其实力量小才是最大的错误!

合格的“屠夫”都知道,在案板上把肉放平,狠狠一刀下去。

“咔嚓”一声,干净利索把骨头剁断,才是正确的方法!

李向东现在“表演”的就是这项绝技。

先找到骨缝,把小山鸡一分为二。

左手扯住一半鸡肉,在案板上放平。

右手刀抬起来,发力向下。

再抬起刀,左手正好向前送了一寸。

菜刀下来正好切掉一小块儿。

随着咔咔咔的节奏,一只鸡和一只兔子已经变成了大半盆肉块!

圆圆、可可年纪太小,自然不知道这是本事。

她们幼小的心灵中,只感觉自己的粑粑很帅!

见粑粑切完,都在拍着小手欢呼。

何淑颖的感受依然是震撼!

她已经接受了李向东会做饭的事实。

但是她见过村子中的其他人切肉,此时两相比较之下,高下立判!

这……这真是自己的那个败家男人吗?

此时最欢乐的是大黄。

它不敢进屋,但是狗头一刻都没离开过门口!

它听得很清楚,今天中午,一大堆肉骨头肯定是狗爷的了!

这事儿绝对没跑!

因为家里只有一口锅,李向东采取了最简单、最快的烹饪方法。

那就是有名的“东北一锅出”。

锅里烧好热水,先把鸡肉和兔肉分别焯水,捞出来控干。

然后把刚才炸薯条的豆油再次倒入锅中。

等豆油烧开,把准备好的葱段、蒜瓣儿、花椒、大料、小辣椒,一起放入锅中煸炒。

这个过程很重要,火候要适中。

在浓浓的香味飘出的一瞬间,立刻把肉块倒入锅中翻炒。

这个过程大约需要三至五分钟时间。

也是等待香味儿飘散!

闻到香味就可以向锅内加水了。

因为是农村大锅,水一定要没过肉块才可以。

之后盖上锅盖,第一步告一段落!

再拿出一个小号铁盆,倒出足够多的大米。

加水淘洗干净,放入足量的干净冷水。

此时,把锅盖再次打开,放入锅架。

把装大米的铁盆坐稳,最后一次盖上锅盖。

到了这一步,“一锅出”的烹饪已经完成,剩下的就只是看火和等待了。

厨子的快乐体现在两点:

第一,自己做出的美食能获得别人的喜欢。

第二,为自己最喜欢的人烹饪!

第一点李向东百分之百确定。

两个小团子,加上何淑颖,这几年就没吃过几顿肉!

她们不可能不喜欢。

至于第二点,旁边站着的三个人,都是他的心尖儿!

他甚至愿意为她们付出生命!

能为她们做一次饭,是他几十年最大的愿望!

此时的心情,欢喜和激动根本不足以形容。

付出就会有回馈,尤其是面对孩子。

李向东刚刚坐在灶塘边,团团和可可,就拍着小手跑了过来。

一个人抱住他的一个胳膊,软软糯糯的小声音,让他觉得,这一刻,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粑粑,刚才的肉味好香呀,还要多久圆圆才能吃到肉肉?”

“粑粑,可可帮你烧火好不好?你看看,妈妈和大黄都饿了,一直在盯着你看呢!”

只一句话,就把何淑颖弄了个大红脸!

来过东北的书友都知道,东北人吃饭都会在炕上放一个小饭桌。

一家人围着一个小桌子团团而坐!

这个习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变过。

四十分钟之后,李向东家的小饭桌上,已经冒起了蒸腾的热气!

李向东坐在主位。

圆圆和可可,一人屁股下面坐着一个小板凳,稳稳的坐在李向东的左侧。

而此时的何淑颖,正黑着脸坐在李向东的对面。

李向东先拿起一个二号大碗,满满的盛了一碗大米饭,双手端着放到何淑颖面前。

“淑颖,这些年你辛苦了,今天尝尝我的手艺。”

何淑颖小脸一歪,没有理睬李向东。

李向东笑了笑,用筷子夹着两个鸡腿儿,分别放入圆圆和可可的小碗中。

“宝贝儿们,试试温度再吃,你们今天可以随便吃肉,大米饭咱们一会儿再吃。”

圆圆和可可早就口水长流了!

这时候哪里还管得了其他,伸手被烫回来,干脆直接站了起来,用小手按着饭碗低下头就咬!

不过,两个小家伙都不傻,只是咬了一丝丝。

尝到滋味之后,立刻幸福得哼哼了起来!

安抚好两个小宝宝,自然也要让爱妻开心。

“淑颖,我知道你心疼那些大米,听我给你解释,别生气好不好?”

“我在外面混了这么多年,真正是见识到了人心!”

“很多人表面看上去光鲜无比,实际上却是猪狗不如。”

“大黄虽然是一条狗,但是,它是我们真正的亲人!”

“它能为我们拼命,况且今天这些食物,都是它抓来的。”

“给它吃米饭和肉汤,我认为咱们没必要心疼!”

“请相信我,以后大黄会抓到更多的猎物,我也会挣到更多的钱。”

“咱们不会再为钱财发愁,更不用再计较这一点点食物!”

何淑颖扭了扭身子,依然没有吭声。

她自然知道大黄是好狗。

可是,再有钱的人家,狗狗吃的不也都是剩饭剩菜吗?

像李向东这样,人还没吃,就先把亮晶晶的白米饭和肉汤倒进了狗盆里,不是败家是什么?

难道他只改变了一点点,骨子里仍然还是个败家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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