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旱极而蝗(1 / 1)

沈清云看着头顶上大大的太阳,摇了摇头。

不知不觉中,都快到了中午了。

“夫人,要不歇歇吧。”曹二提醒道。

沈清云也有点扛不住了,这该死的太阳怎么这么大。

不出意外,今年肯定是要干旱了。

曹大站在周围,帮沈清云扇风。

周围还有数不清的虫子出现,曹二就碾死了好几个。

“等等!”

就在曹二准备碾死的时候,沈清云秀眉微蹙的喊道。

她伸出手,抓住了还很小的虫子,这不就是后世所说的蝗虫吗?

“夫人怎么了?”曹二和曹大都紧张的问道。

沈清云没有回应他们,转头看向四周,她这才留意到,似乎最近多了很多虫子。

沈清云猛然起身,脸色都白了几分。

她站在这个高度,可以俯瞰到整个村子。

如今,以山脚下的谢家村为中心朝周围扩散,越是靠近谢家村的,田地越是碧绿。

而其余的区域,田地都还是一抹抹小绿。

“不会吧?”沈清云顿时头大如斗。

真要是出现了蝗虫,这可是要人命的啊。

“村长,最近大家有没有碰到这种虫?”

沈清云只能询问。

有一个就有第二个,这玩意儿的卵随着天气温度的增加,会不断的孵化。

一只两只不可怕,但是成千上万只的出现,那可就是灾难了。

这才五月初,有的蝗虫就孵化了。

这都和炎热的天气有关。

谢老村长找人一问,脸色也变了。

原本兴高采烈的准备修建水库的众人,脸上都蒙上了一层阴影了。

“大家继续!”沈清云道:“我先去看看。”

看着沈清云急匆匆的下山,大家也都心情沉重起来。

蝗虫啊,每每出现,对大家来说就是致命的。

如今,大家好不容易才看到一点希望,可如果随着这群玩意儿出现,所有的农田真的都会毁的一干二净的。

有蝗虫的消息,注定是瞒不住的。

因此,很多人的心情都被影响了。

沈清云带着曹大曹二下山之后,立即回家拿工具,冲向了田间。

这里的田地并不是很多,但因为有水车浇灌的缘故,所以,土地反倒是没有那么干裂。

沈清云专门跑到稻田还有比较缺水的地方,用锄头挖出了深坑,就看到了一个个的虫卵。

都说旱极而蝗,沈清云以前以为就是个夸大的说辞!

可是到了现在,她才意识到这似乎是真的。

蝗虫繁殖能力极强,还不挑食。

要想解决蝗虫,似乎只能从繁殖来入手。

蝗虫生性喜旱,越是干旱,它们就越是活跃。

沈清云怀疑,这边的蝗虫之所以才开始孵化,很有可能就是这边植被充足,水源充足。

其次,这里毕竟靠近大山,蚊虫虽然多,但是鸟禽也是不在少数。

这种玩意儿,都是蝗虫的天敌。

所以,当下虽然有但是却不多,也不常见。

历史上的大蝗灾,沈清云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大明朝的崇祯一朝,全国超过六百个县发生蝗灾,从北到南席卷一空。

还有唐朝开元二十五年的蝗灾,当时也是极为可怕,史书皆有记载。

最后一个大规模的就是清朝。

当每个朝代发生这样的大事,就会有能人站出来。

沈清云依稀记得,明朝朱明科学家翻译家徐光启老先生在《农政全书》中就提到过,那就是改旱田为水田!

这对于当下的情况来说,并非是最优选择。

毕竟现在已经开始干旱,很多地方都没有水源,那又怎么改水田?

不过,谢家村这边倒是可以试一试,可是有些地都已经种下了作物,必然是不能用水田的。

此法行不通,沈清云微微摇头。

不过,若是这个方法行不通,那就只能改种蝗虫不喜欢的作物,譬如豌豆、芝麻等等。

因为这些作物含有胆碱和胡萝卜碱,所以能蝗虫都会避开。

但现在,沈清云没有这些作物的种子,而且,就算是有,种植也来不及了。

沈清云转身回走,脑海中思考着第二个办法。

陈世仪《除蝗记》中,也有记载。

“蝗未解飞,鸭能食之,鸭群数百入稻畦中,蝗顷刻尽,亦江南捕蝗一法也!”

这就是后世都沿用的养鸭子来吃蝗虫,一直都有,且效果不错。

沈清云摸了摸鼻子,这个办法可行,而且能够将灾难掐死在萌芽之际。

先保留。

当然,还有一种,那就是驯养足够的鸟类,鸟类是蝗虫们的天敌。

它们来了,蝗虫多半呜呼。

沈清云苦笑,养鸟不现实,还是考虑下一个。

那就是养蛤蟆。

清朝同治二年,就有人用蛤蟆来灭蝗虫。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捕蝗要诀》的人穿式、抄袋式、合网式,这都是经典的捕蝗办法。

最后,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焚烧!

这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法,这一招也是姚崇发明的。

可是沈清云很清楚,这一招虽然有效,但是成本太高了,农田毁坏十分严重,不值得。

沈清云回到了家中的时候,村里都已经开始传遍了。

都听说有了蝗虫,就想着要去挖出来。

这虽然也是一个办法,但效率太低了。

沈清云仔细分析了几大灭蝗的方法,各有优劣,眼下很多材料不足,她能够利用的就是手中的鸡鸭。

后时代,足足四千亿只蝗虫都能被灭掉。

沈清云相信,这个时代的蝗虫即便是泛滥,也应该达不到后世那个规模。

毕竟那可是从非洲,横跨了欧洲到亚洲的。

这算是独此一份了。

“养殖鸡鸭看来是势在必行了。”

别人没有的优势,她有!

空间就是一大利器,而接下来,她必须要去一趟县城了。

后时代,最出名的莫过于《牧鸡治蝗》!

一只优秀的牧鸡,是可以在一天吃掉七十个蝗虫的。

但后世的诸多论文之中,多方论据表明,鸭子比鸡更胜一筹。

鸭子往往成群结队,易于管理,而鸡……就自由散漫,像极了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天涯浪子。

根据多方实验统计,一只成年的鸭子,能够吃掉两百只所有的蝗虫,甚至是连蛹都不会放过!

从吃的数量来看,明显是鸭子优于鸡。

当然,沈清云决定推广鸭子,还有另外一个考量。

那就是用其余的办法灭掉了蝗虫,劳民伤财,除了能勉强保住作物之外,啥好处没有。

可是,用鸭子不同,有了蝗虫,鸭子的喂养不用过于担心了。

其次,等到鸭子们都长大之后,还能下蛋。

鸭蛋是个好东西啊,到时候可以制作咸鸭蛋,也可以孵化小鸭子。

家里若是不想养那么多,可以卖掉换取钱财。

实在不行,可以宰了吃掉,这也是美味无比的食物啊。

沈清云考虑一番之后,决定养鸭子。

章节报错(免登录)
最新小说: 重生后,在疯批宴少怀里致命招惹 农门丑女,相公竟成了摄政王 气哭,穿成恶毒女还要赚钱养反派 重生年代,我在田园直播爆红了东木禾 满级大佬她在星际财源滚滚白此情 十二骑士都想和我HE 成神就是为了回家夜*******君 星际大佬穿成九零小可怜儿霜露寒 殊途是非以辱二三子 殊途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