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五月初六这一天以后。
同知田大人家的幺女,田苗苗,便成了守一堂妇幼医馆的常客。
依然还是女扮男装,一副小男孩的打扮。
本来也正是雌雄莫辨的年纪,若不仔细观察,也看不大出来。
然而,每次田姑娘过来,他爹派来贴身保护她的那一队兵,分开往医馆门口一站。
就跟两排门神似的。别说进来看诊了,就是路过守一堂医馆门口,也得绕着走。
楼上坐着的叶瑾涵倒还好,根本没放心上。田姑娘也未觉得有什么不妥。
可独独却把王小可给愁坏了。这样过了三天后,他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田姑娘,”
坐在一旁凳子上,晃悠着双腿的田苗苗,再一次打断道:
“叫我苗苗。”
王小可斟酌了一会儿,道:
“苗苗,你每天带这么多人来,往门口一站,会不会有些不妥?”
“是吗?没觉得不妥呀,哪里不妥?”
“你看,你已经连着来了好几天了,是不是鲜少见到有人进医馆,来看病买药?”
田苗苗点了点头,“好像,确实是没人进来。”
“是什么原因呢?”王小可慢慢的引导道。
田苗苗虽小,却是十分敏感,一点就通。
“那我明天少带些人来。嗯,就带一个。让他站远一些,别堵着门口。”
王小可的脸红了红。
没想到,初见面时那么跋扈嚣张的田苗苗,私下里竟然这么好说话。
田苗苗乖巧的从凳子上蹦了下来,道:
“那我今日早些带他们回去,明天再过来找小可哥哥玩。”
王小可愣愣的点了点头,“也好。”
看着田苗苗慢慢离去的背影,似乎有些伤感和落寞。
王小可的心里,顿时过意不去。
他挠了挠后脑勺,望着不远处坐着的,正在吃着零嘴的小乞丐道:
“我倒也不是说,让田姑娘现在就走的意思。”
那小乞丐眨了眨眼,愣了半晌后才小声道:“要叫苗苗。”
经过几天的休养,小乞丐的精气神好多了。
他实在是太小,又无家可归。这个时代,又没有类似福利院这样的机构。
见他还算乖巧,叶瑾涵便默许让他在医馆暂时住下了。
给他买了几套,还算合身的新衣裳,让他每日和王小可同吃同住,也算是能就个伴。
日子一天天过去。
五月二十八,是徐府一双嫡子的百日宴,帖子早就下了。
这天一早,叶瑾涵便起来梳妆打扮了。
“琅哥哥,你看我这样打扮,好看吗?”
打扮好后,叶瑾涵转过身来,面向着正在穿衣的林琅,双眼期待的问道。
她化了个柔柔的淡妆,戴了一整副红宝石黄金头面。
第一次如此正式的出席这种宴会,昨天她就细细的问过了刘嫂。
“好看!我家小媳妇儿最好看了!”
林琅穿好衣服后走过来,捏了捏叶瑾涵的耳垂夸道。
叶瑾涵这才心满意足地笑了。
“琅哥哥,你送我的这两套首饰,平时我都没机会戴出门,今天可算是如愿了。”
一大早的好心情,是会传染的。
林琅明显今天早上的心情,也是极好。
他一把勾过叶瑾涵得纤腰,将小娇妻揽在怀里,额头抵着额头道:
“你若是喜欢,平时也可以戴呀,不用在乎别人的眼光。我喜欢就好。”
叶瑾涵自然也免不了俗,喜欢听心上人说的甜言蜜语。
她的脸颊微微泛红,一边细心的帮林琅整理着衣领,一边道:
“若是平日戴出去,也太夸张了些吧。
就算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我自己看着也不太自在。”
两人此时的距离,亲昵又自然。
林琅忍不住,贴了贴她的唇,半天才分开,有些意犹未尽的道:
“这很简单,等过几天休沐,咱们再去选几套适宜日常佩戴的首饰。
不那么夸张,可以日日佩戴的那种。”
叶瑾涵听后,笑眯了眼。
主动的伸出纤纤玉手,揽住林琅的脖颈,踮起脚尖碰了一下。
“谢谢琅哥哥。”
虽然家里的钱,都在她手里。但自家男人主动送,和自己买,完全是两回事。
当然是前者更让人开心。
林琅先是一愣,随即揽住纤腰的手,用力往上一提。
两人贴的更近了。
“媳妇儿,你的这个谢谢,也太敷衍了些吧?”林琅不太满意的道。
“那你还想怎样?天色已经不早了,一会儿你上值该迟到了。”
叶瑾涵的一只小手,松松垮垮的搭在林琅的肩膀上。
另一只手,在他胸前轻轻画着圈。
林琅望了眼窗外的天色,意味深长的道:
“也不算太晚。”
说完,一个转身,抱着叶瑾涵坐在了梳妆台前的凳子上。
熟悉的位置,熟悉的场景。
叶瑾涵轻咬着下唇,魅惑的笑道: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迟到了可不怨我。”
说完,双手搭上林琅的肩膀,贴了上去。
主动撬开林琅的双唇。
“媳妇儿,帮我放进去。”
林琅的唇,贴着叶瑾涵的耳边哑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