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之后,天空才彻底放晴。说来也奇怪,这里的人就像是开了天眼一样,竟然知道叶蓁蓁最喜欢什么。一日三餐,全都是依照她喜欢的菜式,就连帮她准备的衣服都是她平时爱穿的颜色。贴心得让叶蓁蓁受宠若惊。还有,不知道府中请来的郎中是哪位神仙,喝了他开的药已以及敷了膏药之后,不仅仅腿好了很多,就连肩膀的旧伤也好得七七八八了。即便是阴雨天,也没有针扎之感。那日的丫鬟名唤兰湖,说话逗趣,听说是北梁东北部落迁徙来的,有时说话带着有趣的乡音。兰湖笑盈盈,“姑娘,您的腿已经可以下地动弹了,要不要我扶着你去外面瞅瞅。”
叶蓁蓁狂点头,“当然好!”
这几日在房间中她都要发霉长毛了。庭院幽静,全部都是栽种的竹子。青空万里,一丝丝轻薄的云彩挂在天际,显得天空很高。清风吹来,空气中满是竹叶的清香。京中的宅子大都是京派的稳重典雅,富贵人家的园林布局都是苍劲有力,多喜欢用松柏之类的长青植物,假山流水更是气势恢宏。而这处宅子,溪水缓缓,竹林深深,尤其是精致的九曲回廊,柳树如青素纱般形成一个天然的屏障,带着一丝江南女子的神秘和多情,少了几分北方园林苍井雍容。这样雅致的秀丽风光实在是难得一见。竟然有几分像是芙蓉镇的样子。叶蓁蓁心中一动,“你们家公子想必不是京中人士吧。”
“姑娘真厉害,我们公子从江南来,今年进京科举。这个院子还是我们公子亲自整的草图,说这京城虽然处处繁华,但是总归没有家乡的神韵。”
“公子风雅,想必今年定会金榜题名。”
兰湖骄傲地扬扬下巴,“那可不,我们公子位列三甲之首呢。”
“状元?这么厉害?”
叶蓁蓁惊讶。谁能想到,她竟然被一位善心的金科状元救了。脑海中,忽然想起不久之前三甲巡街的画面。那叫一个人海人海,红旗招展,全城的小姑娘大婶都倾巢而出,满大街等着一睹芳容。尤其是今年的状元郎,据大家普遍反应,那是一个绝对神颜的存在。叫什么来着?对了,易善渊!此时管家秦叔来了。他恭敬说道,“姑娘,我们公子路上遇上了一些事情,估计今晚才能回来。若是姑娘回家心切,老奴这就让人去租一个回京的马车。”
叶蓁蓁想了想,她既然已经留在这三天了,也不差这几个时辰了。那位公子是她救命恩人,还是要见面感激的,怎么能赶在人家回来之前就着急离开了呢。这未免显得有些不礼貌。“无碍,我等公子回来,亲自道谢后在离开。”
叶蓁蓁并不知道,京城中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三天之前。也就是叶蓁蓁被人捡回去疗伤的那天傍晚,薛瑛就回到了九王府。雨,匆匆落下。一进去凌寒居,薛瑛就眉眼带笑地门口的望春道,“怎么样,殿下和叶姑娘可有进展?”
望春眼皮抖了抖,“的确有进展。”
薛瑛八卦之魂熊熊燃烧,“怎样,是进行到拉手手,还是亲亲嘴,还是……嘿嘿嘿,我要不要恭喜一下咱们殿下摆脱二十三年童子身?”
望春笑不出来,“没戏了,殿下把叶姑娘给气走了。”
“啥?不可能啊,我临走之前明明做好了一切准备,只等东风一吹,就该春回大地,干柴烈火……咳咳,总之,他们怎么就吵起来了?”
望春说了前因后果之后,薛瑛气得一拍大腿!“你确定殿下和叶姑娘之间的对话一字不漏?”
“一字不差,薛大人,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他们今天早上还好好的呢?”
“老子从来没有见过你们这么蠢的!殿下是因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可是你和望夏呢,你们怎么也一个比一个还傻?”
“啥?”
望春不解地挠了挠后脑勺,“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人为啥生这么大气?尤其是叶姑娘,我从来没有见过她那么气过。”
薛瑛对着望春这头牛弹不出什么好琴,转身就去了书房。望夏在书房门口守着。薛瑛知道他们兄弟二人在人情世故上,尤其是对于男女之间的交往知之甚少。也不知道望春当年是怎么潜伏在春风十里一年还没有暴露身份的?这次索性直接绕过了望夏,直接撩开帘子走进了书房。好家伙!这扑面而来的酒气都能把他熏醉了!这尼玛是喝了多少酒啊!宋知斐的酒量一直很好,就算是面前已经放了三坛子酒,可是依旧神色清明,没有一丝一毫的酒后之态。见到薛瑛,宋知斐的手微微一顿,“你怎么回来了?”
“听你这口气,倒像是不希望我回来了?要是我再不回来,殿下可能真的就得和叶姑娘有缘无分了!”
“什么有缘无分?说得好像是谁喜欢她似的!本王就算是孑然一身一辈子,也不可能和叶蓁蓁在一起!”
“孑然一身?”
薛瑛啧啧,瞧瞧这文化人就算是生气,也能说出四字成语。“我亲爱的殿下,你如果不喜欢叶蓁蓁,那么当年是谁吃醋,让可怜的我吃了一堆胡椒大料的?如果你不喜欢叶蓁蓁,又是谁听了我的计划,装得可怜弱小无助的样子,引得叶姑娘心软,入府照顾你的?又是谁亲了人家姑娘?你还说你不喜欢她?”
“你胡说!本王那不是亲她,是为了堵住她的絮絮叨叨的嘴。还有,本王一点一点也不喜欢叶蓁蓁!那个女人有什么好的?市侩,势力,小心眼……而且还是个大骗子!”
“她骗你什么了?”
“……”宋知斐说不出口。他难道要说,她明明就说过她心中有他的地方,可是却反悔了?这样的事情会被薛瑛知道,他会被嘲笑一辈子的。“望春已经把事情跟我说了,你们都是吃饱饭撑的。”
说着,薛瑛坐在对面,把宋知斐面前的坛子拿过来。他将快要见底的酒都倒进了嘴里,“你应该去看看哪些难民营中的人,缺胳膊少腿的都相当乐观。你若是见了他们,你就不会这么别扭了。”
宋知斐眼睛一瞪,上挑的眼尾微红,“难道还是本王的不对?”
“不然呢?你先是亲了人家姑娘,结果你一不告白二不道歉,叶蓁蓁也是好人家的姑娘,哪里能让你这么羞辱!”
“本王那不是亲她,是她实在是太吵了!本王逼不得已这么做的!”
薛瑛挑眉,“那我之前也没少在你面前叨叨,你怎么没封了我的嘴巴啊?”
宋知斐闻言,在脑海中形成了一个画面,当即举觉得十分的恶心,胃中涌上一股酸水,差点把喝下去的三坛酒全都吐出来。“你看吧!正常人都干不出你的缺德事。假如你是一个姑娘,你被一个男人亲了,结果那个男人一点愧疚都没有,她心中一定会觉得你把她当成了随便的人。”
宋知斐反驳,“本王没有!”
他就是气叶蓁蓁骗了她。一时赌气,才口不择言,说出那些话的。薛瑛叹口气,“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年易初良拿出休书之后,叶蓁蓁可是丝毫没有犹豫就离开了易家。可见,你别看她对一些事情不是那么斤斤计较,但是她其实是个心里特别有数的人。只要是碰了她心中的秤,她就不会那么轻易地原谅。”
宋知斐一直都知道,叶蓁蓁一直都是装成了一副狗腿的样子。不市侩,也不势利。不然她也不会将一群孤女收在她的酒楼当中,更不会热心不设防地帮助陆柔儿。想起叶蓁蓁临走之前,那个模样,那个笑容,那个语气,熟悉而又陌生。就像是回到了他们刚刚认识的时候,她总是对他带着三分恭维三分防备和四分疏离。他心中一堵,就好像是气流停滞一般,酸酸涩涩的,带着急迫的失落感。宋知斐腾地站起来,走出了房门。“干啥去!等等我——”薛瑛紧跟着过去,让望春立刻去备伞。雷雨大作。芙蓉花开中,气氛凝重。“你是说叶蓁蓁根本没有回来过?”
宋知斐的视线在百婕和西门九娘之间来回穿梭,好像想要分辨出她们说得是真是假。百婕着急,“蓁蓁不是一直在你王府吗,管我们要人是什么意思?你们把蓁蓁弄丢了?”
“稍安勿躁啊各位!”
薛瑛捋顺了故事,“刚才叶姑娘和殿下发生了一些争执,然后就离开了王府。如今已经有一个时辰了,下这么大雨,她能去哪,你们知道吗?”
……一个时辰过去了,两个时辰过去了。天空没有一点放晴之意,相反越下越大,雨点豆大,雷声震耳。直到天色昏暗,夜幕降临,也没有叶蓁蓁的消息。百婕气得整张脸都鼓了起来。她生气地瞪着宋知斐,“你把蓁蓁弄到哪里去了?外面这么大的雨,叶蓁蓁就算是想回来,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回来你们到底发生了什么?”
宋知斐冷颜,眉心带着一丝倦色。此时,望夏忽然慌张地跑了进来,“在古桐巷发现了一具男尸,是赵大翰。同时在现场,发现了这个。”
望夏手心中赫然躺着的正是叶蓁蓁今早戴着的发簪。宋知斐眸色越发冷了,他接过发簪,如同千斤一般,重得胸口发闷,喘不过来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