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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古怪的小厨娘(1 / 1)

第一美人。她还记得九岁时,她和白玉一起在学堂读书。白玉小她一岁,但是在学堂却是被人冠以“才女”的头衔,有一次的小考她的成绩排在了白玉之前,叶白玉竟然在第二日玩笑时将她推下了寒潭。如果不是一个少年救她出水,她就不在了。爹娘远游十多年未回来看过她,虽然这个便宜父母不靠谱一些,但是她也不想让她们感受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从那之后叶蓁蓁彻底学会了装傻,学堂照去,但是逐日变得疯癫古怪起来,就连原本消姣好的脸上也总是沾着灶台的油和灰。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想想都脑袋疼。回到现实,叶蓁蓁勾勾唇角,将自己刚做的酸甜鸡翅端给艳云。“这是我感刚刚出炉的新作品,白玉妹妹真是好口福!快将这个端给她,鸡翅趁热吃才好吃,尤其是外面的那层香嫩的鸡皮,热的时候才能感到那种入口即化的口感。”

艳云看着盘子里黑乎乎的鸡翅,她都没有胃口,何况是从小就锦衣玉食的小姐呢?艳云脸上浮现出僵硬的笑容,拒绝地将那盘黑鸡翅推回到叶蓁蓁那边。“这等美食还是表小姐自己享用吧,我们小姐晚膳向来清淡少油。”

叶蓁蓁扬眉,“既然你家小姐不吃,那你就吃一个吧!”

说着就拿筷子拿起了一个鸡翅,在艳云说不的时候塞进了她的嘴里。叶蓁蓁眸中闪过一丝笑意,将刚做完饭菜油油的手搭在了艳云身上,扬了扬下巴,一副亲切模样地开口,“怎么样,好吃吧!”

艳云原本想要吐出来,但是味蕾接触到鸡翅之后传来了让整个人都愉悦的味道,脸上也在瞬间闪过了幸福的味道。甜而不腻,唇齿留香,带着稍许醋的酸味,配合上肉感细嫩的鸡翅,简直不能太好吃了!想不到,叶蓁蓁做出来的东西样子不好看,味道倒是极好的。就在她忍不住想再尝一口的时候,叶蓁蓁脸上却浮现出淡淡的哀伤,“看来又做失败了,算了,还是将这些喂狗吧!来来,小黄,吃饭喽!”

一只小土狗就蹦蹦哒哒地跑了过来,闻到了好闻的味道,兴奋地在叶蓁蓁面前打着转咬着自己为尾巴。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看起来很无辜,甚是可爱。于是艳云就亲眼看着美味的鸡翅全都被狗吃了。叶蓁蓁摸了摸小黄的狗头,然后起身对艳云说道,“行了,我先走了,小橱子里有菜和肉你看白玉妹妹喜食什么就做什么吧。来来,小黄,我带你散步去!”

“汪汪!”

*此时已经是夕阳西下,前厅已经掌灯,人声鼎沸,灯火通明恍如白昼。叶蓁蓁和小黄一人一狗坐在叶府最少人烟的柳树下,看着湖水映着如火的夕阳,十分好看。叶蓁蓁一边抚摸着阿黄柔顺的毛,一边拿着小树枝在地上算着什么,嘴里还嘀咕着,“我现在每个月是一两银子的月例,减去平时买食材的钱,如今已经有了二十两。”

再攒半年,她就能离开这个芙蓉镇了!她的梦想就是攒够银子之后去京城,她要在京城开一家饭馆,顺便去找当年把她从寒潭中救出来的那位救命恩人!她寻找救命恩人不是为了像是戏本上那些小姐一样以身相许、非君不嫁,而且要——抱大腿!还记得当叶白玉将她推下水之后,那个红衣少年救了她上岸。她当时又惊又慌,记不得对方的容貌。却清楚地记着他第一句话说的就是,“你长得这么丑,过得一定很不好吧!无碍,救人救到底,这个玉佩给你,等你来京城我罩着你!”

这多年来,叶蓁蓁一直把这个玉佩放在身上。那是上好的玉,几乎是完美无瑕,唯一的瑕疵就是玉里面有一条像是血丝的东西。她在书上看的时候,发现这种玉才是价值连城。随手就给出这样好玉的人,估计在京城一定是一个非富即贵的大人物。或许他忘记了当年曾在芙蓉镇上救过一个女娃娃,或许他也忘了那句话。但是人生总归是要试试的,不然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最坏的结果也好过叔叔一家将她随便嫁给一个陌生男人,然后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这样的生活,多可怕。叶蓁蓁之所以苦苦钻研厨艺,就说是为了学习一技之长之后饿不死。等找到了救命恩人,就死死抱住大腿,在京城开一家芙蓉镇特色小吃,挣一些钱之后也好给那两个不正经的父母养老。“叶蓁蓁,你怎么在这里?”

一个带着少年独特嗓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用小脚趾头想都知道,不是易家小少爷易初良还会是谁?叶蓁蓁回头就看到了一个牵着骏马的白衣少年,眉目清秀。他身上带着世家子弟的狂纵和嚣张,偏偏又不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写得一手锦绣文章,骑射也是一把好手。想来不出三年必定是一个让芙蓉镇女子们神魂颠倒的美男子。当初叶蓁蓁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认定,她要“喜欢”这个人!没错,这种“喜欢”是要让周围的人都相信、并且都知道的。她用了三年,让芙蓉镇的人几乎无人不知,叶家的叶蓁蓁是一个天天追在易初良后面的花痴。她真的很感谢三年前做出这一项明智决定的自己。因为“叶蓁蓁花痴易初良”这个借口真的很好用,就在她及笄后的第二天,她婶婶就给她说了一个婚事,是一个商户的公子。这个公子长得貌堂堂,家底殷实,还表示绝不纳妾。媒人说的那是一个天花乱坠。叶蓁蓁却早就知道,这个商户公子的确如她所言般好,但是唯一的一点媒人却没说——这个商户公子是一个断袖!于是叶蓁蓁就义正言辞地表示:我心悦易初良,此生非君不嫁!虽然拉了一个挡箭牌,叶蓁蓁很愧疚,但易初良是在合适不过的人选了。那可是芙蓉镇的第一公子,哪个女儿家会不心动?纵使是平时不爱红妆只爱做菜的怪人叶蓁蓁,喜欢上这么优秀的公子也是情有可原的。最主要的是,易初良一定不会看上她,因为这易初良喜欢的是叶白玉。她想好了,等易初良和叶白玉成亲之时,她就故作伤心,离开芙蓉镇。从此之后天高鸟飞,海阔鱼跃,正好离开这个充满贪欲和险恶的叶家,去找大人物抱大腿。这岂不是美滋滋?想到这儿,叶蓁蓁觉得要对易初良表现得更热情一点。她的脸上自动浮出傻笑,起身跑到了易初良的身边。她看向易初良的眼眸中全是爱慕的神色,花痴地开口:“初良哥哥是来找蓁蓁的吗!”

易初良这几日刚从扬州回来,一个月来没有这个傻丫头在后面当跟屁虫,还觉得有些不适应。今天来正好因为叶老爷的宴请,宴上没有看到这个傻丫头,就借着醒酒的原因过来看看,没想到竟然还真的看到了她。一个月来她倒是一点也没变,还是傻乎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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