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伊斯法罕城。
这是一座沙漠中的城市。
源自大雪山的扎因达鲁德河,在沙漠中流淌,形成了伊斯法罕这片沙漠绿洲,也成就了这片方圆三千里大沙漠中最大的城市——伊斯法罕城。
非但如此,因为此城周围,尽是坚韧、嗜血的沙漠名族,一直是中亚最好的兵员地。
伊斯法罕,翻译成汉语,就是“军队”。
两百多年前,这里达到极盛,是统治整个中亚的塞尔柱王国的国都。
后来随着蒙古人的西征,此城逐渐衰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里还有着二十万左右的人口。
另外,成吉思汗虽然带来了征服和屠戮,但也留下一个宝贵的遗产《大扎撒》。
《大扎撒》是一部涵盖社会各方面的法律文书,将普通百姓组织起来,变成最适合战争的人口。
伊斯法罕人得到《大扎撒》,简直如虎添翼。
他们成了“队伍编排不用口令,队形是在敲鼓或者吹号以前已经排好了的”的居民,也成为了世间最为优质的的兵源。
帖木儿帝国建立,在此城留下三千士兵驻扎。
骄傲而悍勇的伊斯法罕人,不愿意接受帖木儿的统治。他们奋起反抗,将帖木儿的三千士兵全部杀死。
帖木儿大怒,引军来攻,开始了屠城。
虽然并未全部屠尽,但是,掳走了数以万计的工匠和女人为他的奴隶,并且在伊斯法罕城外建了一个足足七万颗头颅的骷髅塔。
时至今日,这座城市依旧没有恢复元气。
按说,他们和帖木儿有着血海深仇。
不过话说回来,随着朱标七大旨意的下达,以及帖木儿使者的到来,整座城市已经变成了帖木儿最忠实的拥趸。
当当当~~
随着庙内一阵阵巨大的钟声响亮,城内的男人们,毫不迟疑地抛下手中的一切活计,来到庙前的广场,自发地形成了有序的队列。
不愧是河中最好的兵员地,天然有着极强的纪律性和组织性。
只要发给他们武器,稍加训练,他们就是一支精锐之师!
“伊斯法罕的勇士们!神灵最宠爱的孩子们!注定拥有一切财富和荣耀的幸运儿们啊!”
城内最德高望重的大祭司阿泰伯兹,缓缓向伊斯法罕的男人们看来。
“你们是多么的仁慈啊!明知远方的华夏,有着最为肥沃的土地,有着像花儿一样美丽的女子!但是,你们仁慈地,没有对华夏的男人们动手!
你们允许他们活着!
甚至允许他们,拥有那肥沃的土地和美丽的女子!
可是,你们的仁慈,等来的却是什么?
这些本应早已死去的人,本应早已成为你们奴隶的人,颁布的所谓七大旨意!
他们要剥夺你们的传统!
剥夺你们的信念!
剥夺你们的荣耀!
剥夺你们的土地、财富、女人,乃至于一切!你们,还愿意继续仁慈吗?”
“不愿意!”男人们齐声呼喝。
“你们能忍受,这些低贱的人提出的条件吗?”
“不能忍!”男人的声音更大了。
“你们可愿意,用你们的刀剑,让他们明白,谁才是上苍的宠儿,人世间的主宰?”
“我们愿意!”
他们齐声呼喊,声震云霄。
“很好!”
阿泰伯兹满意地点了点头,道:“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你们不是在孤军作战!帖木儿!波斯皇帝帖木儿!那个恐怖的男人,那个杀戮无数的男人,是站在你们一边的!虽然,他曾经败在过,那群卑贱的东方奴隶手中。但是,那是因为,没有你们的真心帮助!他没有将这片土地上的神灵宠儿们,团结在一起!现在,有了你们的帮助,他必然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必胜!”
“你们必将在皇帝陛下的率领下,用你们的勇武,夺取你们荣耀!”
“我们深信不疑!”
“你们必将获得,东方最肥沃的土地!你们每个人,最少将获得东方三个花儿一样美丽的女子!这是你们应得的!这是上天的意志!”
“我们更加深信不疑!”
男人们高声呼喊着,浑身上下热血沸腾,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他们是天生的战士!
他们始终认为,是上天的宠儿!
他们始终认为,应该有世间最为美好的一切!
其他地方的男人,只配死亡,或者成为他们的奴隶!
现在,那些本应成为他们奴隶的东方人,来给他们立规矩,简直是岂有此理!
帖木儿怎么了?
虽然双方有着深仇大恨,但是,那是多么强大的男人啊!他必将在大家的支持下,取得最终的胜利!
他们战胜东方奴隶,马踏中原,掠夺东方人的一切,让东方人屈辱的听着妻女的哀嚎,才是世间的真理!
……
……
再半个月后,赫拉特城。
此城乃是中亚、南亚同西亚各地区交通、贸易的枢纽,战略地位极其重要。两百年前,这里成为了一座重要的商业中心,此地所产的镶金银的铜器,闻名天下。
成吉思汗的四子拖雷西征时,六个月后被破城,进行了大屠杀。据说,死亡两百万人。这个数字当然太夸张了,后人估计大概是三十五万到四十万人左右。
后来,帖木儿崛起,此城再遭浩劫。历史记载中,没有记载杀戮的总人数,只有一句话“成吉思汗式的屠城”。
不过,现在,这座稍微恢复元气的城市,依旧站到了帖木儿的一一边。
“大家听说了没有?伟大的皇帝陛下帖木儿宝刀不老,狠狠报复了黑羊王朝!一百七十万人啊!只有几万最美丽的女子,活了下来!那新修的巨大的骷髅塔上,有着超过了百万颗头颅!陛下如此武功赫赫,那群骄傲自大的东方人,已经半只脚踏入了坟墓!”
大街上,学者沙泥亚努高声宣讲,吸引了不少男人驻足倾听。
有个商人模样的人,忍不住问道:“即便有咱们支持,陛下就一定能胜吗?我听说,明军强的很,他们身上穿着一种叫板甲的甲胄,刀枪不入。他们手里的火绳枪,远比咱们的火绳枪威力强大!他们身材高大,训练有素,难对付得很啊!”
“是啊!不得不说,咱们武器确实不如明军。”
“训练上也差一些!”
“他们吃肉多,身材也比咱们高大!”
……
这里是一座商业城市,成里的人们没有伊斯法罕城的人那么彪悍,自然也没有那么自大。
商人们,市民们,面面相觑,议论纷纷。
没有人不知道,抵抗的惨烈后果!赫拉特,百年时间,已经被屠了两回了。真的,不会迎来第三场浩劫吗?
沙泥亚努却仔细解释,道:“的确,明军的器械比咱们好。明军的身材,比咱们高大。但是,咱们也是有优势的!”
“什么优势?”
“首先,咱们人数众多。”
“我波斯帝国,人口超过三千二百万。大明劳师远征,能来多少人?一百万还是两百万?咱们一个打他十个!”
“还有呢?”
“还有,就是波斯帝国幅员辽阔了。方圆超过万里,中间还有几千里的沙漠!朱标为了维持他的补给线,得出动多少民夫?如果我军袭扰,他又如何对付?别忘了,明军不是蒙古军!他们是需要后勤给养的!”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
成吉思汗席卷天下,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不需要后勤。蒙古人发明的肉松,储存一年都没什么问题。他们渴了喝马奶,饿了吃肉松,到了城市再进行劫掠补给,长途奔袭,根本就不需要后勤!
明军大部分,却是成建制的部队,是需要大量后勤的。这就是明军,最大的弱点。
“所以……咱们真可能赢?”商人们、市民们听到这里,士气终于逐渐高昂。
沙泥亚努道:“还有最后一点,还是最关键的一点!吾等波斯,拥有最多的悍不畏死的战士!这些战士并不畏惧死亡,因为那意味着,在天堂中的享乐和重生!一人舍命,万人莫敌,这么多悍不畏死的勇士难道还抵不过大明的装备优势?最终的胜利,必定属于我们!荣耀属于波斯!”
“对啊!还有谁,比我们波斯战士,更加悍不畏死!”
“对波斯战士来说,死亡只是去了另外一个美好的世界!”
“波斯勇士,何惧牺牲!”
“战斗!战斗!和明国战斗下去!”
“反败为胜,杀入中原啊!夺了他们的财富和女人啊!”
“我愿意捐五百枚金币!”
“我捐一半家产!”
……
这些商人、小市民的情绪,彻底被挑动起来!他们虽然怕死,但是绝对相信那些勇敢的波斯战士。他们要这些战士,击败大明,为他们夺取数不尽的财富和女人!
……
……
与此同时,附近的阿卡村。
如果说,无论是以兵戈兴起的伊斯法罕城,以商业立足的赫拉特城,还需要摆事实将道理的话。那么,乡村不用。
村里的大长老一句话,就决定了屈服还是战争。
战!
战!
战!
能不战吗?
如果本来就是贫民的人,即便七大旨意,大明又能剥夺他们什么呢?但是,对于大长老来说,收土地、学汉文、尊大明律、一夫一妻,哪一道旨意,不是在掘他的根,要他的命?
“战争!战争!”
“为了波斯!”
“杀杀杀!杀光明狗!”
“胜利必定属于我们,上苍的宠儿!”
“我们生来,就是要做明狗的主人!”
“即便战死了,也能在天堂享福啊!”
……
大长老一声令下,村里的男人们疯狂呐喊着,双目通红!
……
……
就这样,从城市到乡村,从沙漠绿洲到平原,从年老到年幼,从贵人到贫民百姓,从朝廷到地方势力……整个波斯帝国,已经全部动员起来!
他们要竭尽全力,打赢这场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