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来汝城,当飞机降落之后,叶天走出安检,四下找寻张大爷所说的那个戴墨镜的接头人,同样也是一个特工。看了半天,没有找到。叶天有点失望,看来张大爷办事并不是十分的靠谱啊!机场外是广场,冬天的广场上十分干净,所有的人都步履匆匆。“叶天!”
好熟悉的一声从背后转来,叶天转身,果然看到一个戴着墨镜的女人。不对,不是女人,是女孩子,同属不同科。叶天做梦也不会想到,来接他的人居然是汤琳。“怎么是你啊!”
叶天头大了,看到汤琳,他就想起送汤琳回京城的那一次,在烈日炎炎下,汤琳抱着他足足有一个小时之久。想不到张大爷又把汤琳给放出来了,不是不喜欢汤琳,汤琳身上有种古典美,特别是她眉心间那点朱红,让她看起来像一个飘逸的仙子。看叶天那副样子,好像他很不高兴的样子:“哎,你见到我不应该高兴一下吗?哭丧着脸做什么?”
叶天轻轻一笑:“我就是很高兴啊,你哪里就看出来我不高兴了。”
“那你给姐笑一个。”
汤琳并没有做过分的事情,毕竟分别和重聚的心境不同,自不可同日而语,因高兴忘形的人少,因别离伤心而忘乎所以的人多。所以说,汤琳再次见到叶天,她心里自然是非常的高兴,不过尚没有到忘情的地步。汤琳只是一直笑,并且摘下那副和她明显不配墨镜,给叶天戴上:“走吧。”
“我去,你们特工还真是牛啊,你来汝城,张大爷就给你配一辆劳斯莱斯,这么张扬也不怕被人识破?”
叶天真没有想到,特工果然牛气,看到那辆黑色的劳斯莱斯,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汤琳只是撇了一下嘴,甚是轻松对叶天说:“说这些都没有用,现在快点上车吧,什么我们特工,你难道就不是我的队友吗?唉,有你这样的猪队友,我们后半生是没有什么希望了。”
嗯?怎么就成了猪队友了,叶天很郁闷:“你还别说我,要是我知道你在汝城,打死我都不过来,你还嫌弃我,我还怕失身呢。”
“嘿嘿,那你可得小心一点,我们面对的是冷家。知道冷家吗?现在我在冷家的公司里上班……”汤琳开着劳斯莱斯,春风得意没头没尾的娓娓道来,把叶天听得是一头的雾水:“打住,你赶紧停吧,以为我没有在公司里上过班吗?你一个上班族,开着几百万的名车,想怕死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