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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跳楼(1 / 1)

我跟着进店,店里只有几个伙计。他们看到安明珊这架势差点要去报警,但被我拦下了。我谎称安明珊有精神病,自己一时疏忽才让她跑出来了。我过问他们才知道,原来他们的老板一大早就出去了,去哪儿就不知道了。我暗自庆幸他们出去了,要不然安明珊的后半辈子就得在牢里度过了。我费了好大劲才把安明珊拉回了我哥家。我看了一下时间,现在竟然都中午到饭点了!这时我接到电话,我爸妈有事不回来了,午饭让我们自己搞定。我让安明珊去做饭,暗想:给她点事做,她就不会想着要去告他们俩了。午饭过后,我跑到我哥房间里上网,他家电脑的网速比我那店里破电脑的网速不知道快了多少。可没多久,我的手机响了。我接起来,电话那头是韩磊落的声音,附带着人们的议论声。他说:“大师,不好了!珊珊要跳楼!”

我一时没想起那珊珊是谁,说:“跳就跳呗,关我毛事儿?”

可这时,我突然想起了安明珊当时说过要死给我看,急忙说:“在哪儿?我马上就到。”

韩磊落说:“就在我家的天台上。”

我说:“好好好,我马上就到。你们赶快报警,别刺激她!”

说完挂了电话就往韩磊落他们家赶。还好我哥把他的车和钥匙留在了家里,是辆保时捷。我一路飚车飚到了韩磊落他们家所在的小区楼下。中间我连闯了三个红灯,轧死了一条狗,过一个急转弯时因为太快差点撞到墙上。我的车技是以前(在)灵异局学的,虽然有惊,但是无险。我一时忘了他家的地址,但看到有一辆警车,估计是为了安明珊这事来的,于是我就跟着过去了。到了他们小区楼下,我因为开得太快,所以一时间停不下来,滑了一段距离才停了下来。我一下车就直接冲上了天台。小区天台。我看到安明珊站在天台边,只要再往前一步就会掉下去。我没想到她真的会来这招。没办法,只能随机应变了。我朝她喊:“干什么呢?给我下来!别在这儿给我丢人现眼!”

我旁边的一个警察用扩音器说:“解决问题有很多种办法,你先下来,有什么事大家一起商量!”

还有几个人也同样劝她,让她下来。我看到她往后退了一步,知道有戏了。可我没想到她转过身来说:“要是还有解决的办法,我还会出现在这儿吗?是谁和我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谁和我说的‘只要你有冤情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是谁和我说的‘法律保护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

说完,指着我的鼻子,接着说:“你!是你和我说的!可是真的做到了吗?我满腹的冤屈,你肯为我做主吗?”

说着说着,还哭上了!我被她指着鼻子骂,但不能同样爆粗口,只能忍着,想了想,说:“做到了!”

我看到她有一点的惊讶,接着说:“你忘了江如玉了吗?虽然几经波折,但还是把她给逮到了。而且,你的冤屈我都知道,我也向你保证过,会为你做主的。你先下来!”

安明珊说:“她那件事是她运气不好,栽在了你手上。你只会说大话,讨好别人!但对我,你有关心过我吗?”

我说:“这跟运气没关系。而且,我对你可是无微不至地照顾了。别忘了,在你最危险的时候,我可是豁出命地去保护你;你给我下药,我都没有介意。你呢?”

安明珊突然转变话题,说:“那他们为什么要抛弃我?”

我说:“我查过了,他们是因为逃荒,所以才会这样的。”

安明珊说:“他们的事你就帮,我的事你为什么不管?”

我说:“我这是为人民服务。而且你的事儿,我哪儿有不管过?”

安明珊说:“他们做了些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还说是为人民服务?我的事情,以后就不用你操心了,反正有我没我对你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我说:“什么叫不算什么?我不是说过了吗,只要是犯法之人,就必定会受到法律公正的制裁!”

安明珊“呸”一声,说:“道貌岸然!”

说完,转身就要往下跳!我说:“等一下!”

说完就朝她走了过去。安明珊突然紧张起来,说:“你……你别过来!”

我边走边说:“天台又不是你家的。你不是要死吗?正好儿,老子也活腻歪了,(咱们)一起啊!黄泉路上有个伴儿不是很好吗?”

说完,我大步向她走了过去。看着我向她走过去,我身后传来了阵阵的议论声。我走到安明珊身边,拉着她的手就要往下“跳”。读者对对碰。问:作者先生,如果能变成动物,你想变成什么?答:我想变成蝙蝠。因为蝙蝠是唯一会飞的哺乳纲动物,象征“福”。很多植物的花甚至专门在夜间开放,使蜜蜂束手无策。当蝙蝠飞到其他植株采食花粉或花蜜时,也就完成了传粉过程。而且人类靠蝙蝠的回声原理发明了雷达,隐形飞机等。所以我想变成蝙蝠。同时要呼吁大家保护蝙蝠,保护这些夜幕下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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