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气地好不容易收拾完,回到家里,莉莉丝已经起床了。 看到她神清气爽的状态,我感到有些惊讶。前不久还熏人的酒味现在竟一下子全部消失了,看看她,也没有丝毫的醉态,就好像昨晚一滴酒也没碰过似的。 “怎么做到的?”
我感觉自己的脑袋还昏沉得很,禁不住向她问道。 “嗯?做到什么?”
“我是说,你是用什么来醒酒的,效果这么好?”
“诶?”
她好像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
“用管道呀!”
她说着打开了手腕——除了血芒刺像剑一般弹出以外,还伴有阵阵酒精的味道从里面挥发出来。 “只要你对自己的身体够熟悉,你就完全可以通过调遣管道来帮你加速新陈代谢。”
“还有这功能?!”
我感到更惊讶了。 “是啊,不过……虽然我很想知道你的管道里都有着什么,但我不建议你现在尝试。因为,假如你还不能很好地管理自己的身体,这样做的风险是很大的。”
“比如…会有什么风险?”
“bong!”
疯丫头突然凑上来吓了我一跳:“管道里面的物质就会——爆~出来!只要不凑巧,你的管道里存着的也是像炙那样的火焰的话,我们就可以考虑搬家了!”
“这样啊……”我为此留了个心,“说到这,我刚刚碰见他了。”
“谁?炙?”
“嗯。”
我叹了口气:“我猜得没错,他确实想取我脑袋。”
说着我解嘲地耸了耸肩道:“不过无所谓了。不想这些,今天应该轻松的一天,我们…准备出发吧?”
“呀!你是认真的啊?”
疯丫头喜出望外,她一定是以为昨晚我说的那些不过是哄骗她的技俩罢了。 “当然是认真的。我们说好了不是嘛?”
疯丫头欣慰地笑了笑,“那我准备一下?”
“嗯。”
于是她小跑小跳着进了更衣室。 不稍几秒钟,就穿着那件黑色的雪纺长裙出来了…… “我们是出去放松心情的,你穿得这么严肃干嘛?”
她欠了欠脑袋,固执地说到:“怎么啦?我喜欢,我乐意!你不也穿着黑西装么?”
“啊,那你该不会……是和我一样没有其他衣服吧?”
话才刚出口,我就后悔了,我想我真不该说话这么不经过头脑,因为这样又要害我白白地浪费掉许多时间了! 果不其然,疯丫头过来狠狠地敲了一下我的脑壳,生气地说到:“你给我睁大眼睛看清楚了,这是不是一件衣服?!”
说罢将我拽到了她的衣橱前面——打开衣橱,里面的服饰款式丰富,但,清一色的全是一片乌漆麻黑。 “这是一样的?完全不一样好嘛!”
说罢她赌气地一件一件的换着穿,好像偏要试到我不得不夸赞她好看为止。 “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别的颜色?”
“因为别的颜色都不适合我!”
我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样。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对颜色的记忆太过匮乏,抑或是道不出几种优雅的色调。我脑海里只能浮现出疯丫头穿着绿色的裙子——那太扎眼了,不行;穿着白色的裙子——每每被血染过以后就会让她看起来像个女鬼,太惊悚了…… 最后,我终于妥协了,毕竟我是只有一件黑色的西服,她不换别的颜色,并排走在一起,我就倒还与她挺般配,只是不知道在休闲时会不会显得太过古板。 最后折腾了半晌,疯丫头终于不再纠结该怎么选择,随身换上了件一字肩的贴身私服,还戴了顶蕾丝边的礼帽,斜压着遮住了半边脸——原因是我提醒她昨晚的长裙上还有血迹没洗干净,而我们今天的出行应该多避免被示威的游行者给缠上…… 看她的行头,没来由,我竟突然联想到了海伦娜·伯翰·卡特所饰演的贝拉特里克斯,只不过疯丫头的长发比较柔顺就是了! 下楼以后,我把昨晚停在巷子里的胶囊开了出来,接疯丫头“上车”。 “好啦!”
她兴奋地问道:“我们去哪里?”
“离开这儿,我们要去费伦多分治区。”
“为什么去那儿?”
“因为那儿的人没那么痛恨你,我们行动得也会方便一些。”
“可是…那里的清算者分辖部近年来好像颓靡得很,我们去那儿是不会有人接待的,而且,说不定找不到住处呢!”
“这就对了。”
我侧过脸来看着疯丫头,露出了舒心的微笑。 她立刻心领神会,撇了撇嘴,伸出拳头在我的额头上轻轻敲了一下。 胶囊悬空而起,飞速穿行。 “是的,我们要去往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