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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皆空堂前皆空梦 无相门中无相劫(下)(1 / 1)

老妪名唤朝云,不知其姓,是江北数一数二的乐师。  虽然婆罗门与她是第一次照面,但仍然一眼就认了出来。  当时北国大小乐坊,没有不张贴这位朝云大家的画像以充门面的。  她的出场费之高,在当时可谓冠绝南北两朝,四夷八荒。  莫说是那些小邦的皇室,那怕是大魏的宫廷宴席,也未必就请的动这等级数的巨鳄。  但是却有一位王爷,可以日日延请她过府为家宴助兴,那便是当时富家天下的河间王元琛。  朝云大家赖以成名的,是她吹芦管的绝技。  一截普通的芦管在她唇边,可以是箫,可以是笛,可以是埙,可以是号角,也可以是杀人的利器。  没有人天生愿以芦管为乐器,朝云本是南朝忽律,在宋齐之交那次大清洗中北逃的。  她幼时所受的训练就是使用吹箭,吹着吹着,竟被她吹出了花样,误入了娱乐圈。  朝云大家有意将自己洗白,便再也没有重操旧业。  可是没想到此番竟有人能请动她出山,不为奏曲,而是充当二皇子的贴身影侍!  难道大魏的国库已经宽裕到如此地步了?  婆罗门大师向朝云大家深施一礼,  “没想到在这荒山幽刹,竟有缘聆听朝云大家亲自吹奏的芦管曲。贫道实是三生有幸。”

朝云大家入寺时曾混在人群中向诸堂僧官见礼,自然是认得婆罗门大师的,于是急忙作势还礼。  就在此时,青虹一闪,直没入朝云眉心,旋而一敛,只留下一点殷红。  老乐师面上的笑容还未化开,惊惧地表情只上头三分,却已再也无法控制面上肌肉地变化,如方才那些黑衣人一般,颓然坐倒。  婆罗门依然两手空空,没有人看清他是如何出的那一剑,尸体还残留着余温的朝云大家也没有。  婆罗门轻轻一叹,并没有向地上多看一眼,昂首向内堂走去。  一名少年盘膝坐在禅室中,在佛寺住得久了,难免也沾一了身香火气。  婆罗门大师微微一哂,心中暗嘲,如我如空空空空这般首座大师,念诵经文也不过是做做样子,你这红尘俗世里的小皇子还装什么虔诚?  索性不如给个痛快吧!  婆罗门袍袖微微一抖,一道青光又电射而出,如蜥蜴吐信,直刺少年后心!  铛!  一声脆响,婆罗门的袖中剑直接被弹开,终于露了相。  这袖中剑本是一对,左手剑名“螮”,右手剑名“蝀”。  螮蝀两字合在一起,是指一种外表像蛇的七色爬行生物,这种传奇生物登天化作彩虹,被婆罗门借用来命名袖中青白双虹,倒也形象。  婆罗门的剑意,出自关外乱披风,但是他在速度和隐蔽性上做了大量改良,自创了一种剑法,号称无相劫,是一种来去无形,难以防范的杀人技。  如朝云大家这样的高手,也躲不过螮蝀猥琐的偷袭,可是眼前这位少年……  难道他修习了毗骞国的金刚不坏体?  少年缓缓起身,双眉紧锁,语音肃杀,  “你杀了朝云大家?”

婆罗门没有反驳,面上挂着一丝贱笑,仿佛是在嘲讽:  TMD就是老子杀的,你打我呀?  现在他自然不再认为眼前少年就是二皇子元恪,这必是一名替身影武者。  婆罗门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挑眉问道,  “不知道这位小亲与河间王如何称呼?”

“家父河间王元琛,在下元富贵!”

少年的脸上写满了骄傲。  没错,老爸是天下首富,父可敌国,的确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了。  婆罗门满脸堆笑,忙合十行礼,  “失敬!失敬!”

少年却丝毫不为所动,继续重复道,  “可是你杀了朝云大家?”

婆罗门知道无法抵赖,狡黠应道,  “哎?一时失手而已。”

“那你就去死吧!”

毛头小子闻言立刻炸毛,挥拳向婆罗门砸了过来。  婆罗门本想出手格挡,忽然敏锐地感觉到拳风有古怪,随手便抄起身边的红木坐凳去挡。  北朝时期大多数人都是席地而坐,坐凳是只有上位者才能够享受的家私。  元富贵何等身世?带来的坐凳自非寻常之物。  为了让这凳子更加稳定,这只坐凳其实就是一截圆墩,实心的红木,只是在外层镂刻了一些龙纹点缀,也便于搬运。  元富贵一拳砸下,实心的红木凳竟然被生生击碎!  红木碎裂后并不成粉,只是裂作几块,四下横飞。  婆罗门转身避过飞来的木块,心中犹有余悸!  还好刚才贫道机灵,没有用手臂去挡……  元富贵的招式声势虽大,但动作却不快,他将小臂高举,交叉护住面门,频频做出出拳的手势试探性地进行挑衅。  婆罗门寻个破绽,袖里螮蝀连闪,全部命中。  只是无论心口,侧肋,还是活在当下,剑击之处都是金鸣叮当,甚至连脖颈都无法刺入。  经此一番试探,婆罗门是彻底摸清了元富贵的底细。  他这哪里是金刚不坏体,分明就是充值开挂体,身上套了紫金重甲,颈上是整块颇黎护颈,只要护好面门,那就是刀枪不入。  立于不败之地,就是最高级的金手指,认你婆罗门本领通天,又如何破得了实体金钟罩?  婆罗门的确破不了,但螮蝀可以,螮蝀并非是指那对螮蝀双剑,而是真正的螮蝀。乖乖龙螮蝀,一只活螮蝀!  婆罗门忽地一甩袖,一团七彩光带卷向了元富贵,仿佛是一只活物,形状象貂,皮肤却似壁虎。  那螮蝀兽啪得一声便吸在了元富贵身上,富贵低头查看,却见那畜生身上七彩光芒骤然敛去,变作和他的僧袍同一个颜色,附在他身上倏忽乱窜。  他身上着了重甲,完全感觉不到那畜生爬在什么地方,  纯靠目力在同色的衣袍上辨认,又完全跟不上那东西的速度。  元富贵象耍猴一样翻着筋斗,弯腰转跨,已经做到了披甲的极限,却仍无法甩掉那只螮蝀。  忽然他只觉得耳垂一痒,却是被那东西挑到最软嫩处咬了一口,顿时浑身麻痒,五识渐失。  他眼前兀自金星斗转,忽然一道青芒破空,就像是在浩瀚宇宙中邂逅彗星。  这幅颇具后现代气息的画面,在元富贵的眼底,印作了永恒。  他的眉心流出一滴血,划过眼角,像似一滴泪。  他家中有用不完的金银,吃不尽的珍馐,绢帛成山,美女如云,珍珠玉器,古玩藏品,难以数计。  他是家中的独苗,过腻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忽然想到保义军中寻找刺激,自以为凭借一身开挂的护具,可以天下无敌……  此刻,他终于有些后悔。  并不是后悔来到这里,而是后悔,他未曾下苦功学一身真功夫,出来混,多金虽是王道,但也总有些时候,阿堵物除了添堵,并没有什么覶用。  》》》》》敲黑板时间《《《《《  本章节中登场了两名龙套,两名看上去很NB的龙套,但是活不过一章还是龙套。  这两位NB的龙套就是元富贵与朝云。为什么本作要引入这两个龙套人物呢?因为他们的身份和故事是本作许多历史观点的活化石。元富贵这个喜庆的名字出自杜撰,只是为了表达一种很土豪的感觉,他的老爹河间王元琛,在历史上确有其人,这才是我们要说的正主。  元琛的一生,如同开挂。他的亲爹,是齐郡王拓跋简,本来元琛并非嗣子,是没有资格继承爵位的,但是因为河间王拓跋若无后,就被过继给河间王继承了河间王的爵位。此后他商场得意顺风顺水,网罗西域奇珍,成为了大魏首富。富到什么程度呢?今人提起古代装B斗富,自然而然都会提到晋代王恺石崇。但是王恺石崇在北魏元琛元雍面前,那就是瘪三。  《太平广记•奢侈一》同时收录了元琛元雍,首先称赞元雍”(省略若干)自汉晋以来,诸王豪侈,未之有也。”

,到了元琛就更厉害了:  “后魏王侯外戚公王,擅山海之富,居川林之饶。争修园宅,互相夸竞。崇门丰室,阿户连房,飞馆生风,重楼起雾。高台芳树,家家而筑。花林曲池,园园而有。莫不桃李夏绿,竹柏冬青。而河间王琛最为豪首,常与高阳争衡。造文柏堂如徽音殿。置玉井金罐,以五色丝为绳。妓女三百人尽皆国色,有婢朝云善吹篪,能为团扇歌陇上声。琛为秦州刺史,诸羌外叛,屡讨之不降。琛令朝云假为贫妪,吹篪而乞。诸羌闻亡,悉皆流涕,迭相谓曰:‘何为弃坟井,在山谷为寇耶?’相率归降。秦民语曰:‘快马健儿,不如老妪吹篪。’琛在秦中,多无政绩。遣使向西域求名马,远至波斯国。得千里马,号曰‘追风赤’。次有七百里者十余,皆有名字。以银为槽,金为环锁。诸王服其豪富。琛尝语人云:‘晋室石崇,乃是庶姓,犹能鸡头狐腋,画卵雕薪。况我大魏天王,不为华侈。’造迎风馆于后园。窗户之上,列钱青琐,玉凤衔铃,金龙吐旆。素柰朱李,枝条入檐。女支女楼上坐而摘食。琛尝会宗室,陈诸宝器。金瓶银瓮百余口,瓯擎盘合称是。其余酒器,有水晶钵、玛瑙琉璃碗、赤玉卮数十枚。作工奇妙,中土所无,皆从西来。又陈女乐及诸名马。复引诸王按行库藏,锦罽珠玑,冰罗雾合,充积其内。琛谓章武王融曰:‘不恨我不见石崇,恨石崇不见我。’融立性贪暴,志欲无厌。见之叹惋,不觉成疾。还家,卧三日不能起。江阳王继来省疾,谕之曰:‘卿之财产,应得抗衡,何为羡叹,以至于此?’融曰:‘常谓高阳一人,宝货多于融。谁知河间,瞻之在前。“继曰:“卿欲作袁术之在淮南,不知世间复有刘备也。’”  《太平广记》虽然是小说体,但本段文字注明引自一篇专著《伽蓝记》,因此可信度应该还是有保障的。限于篇幅,不逐字翻译,提炼重点:石崇是渣渣!元融曾经感叹:“以前一直听说高阳王(元雍)这哥们宝贝比我多,谁知道河间王(元琛),更TMDNB。”

这时候元继也赞同道,“是啊,你只想做淮南的袁术(富甲一方),谁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刘备(富可敌国)呢?”

元琛的富说明了什么?说明当时北魏和西方包括波斯大秦的商贸往来及其频繁,诸如本作刘必金多这样的丝路商人比比皆是。否则怎么会有元琛府邸,(中土所无,皆是西来)满是波斯马,西方透明水晶(玻璃)的景象?玻璃器皿在北朝王室的普及,也可以从描述中略窥一斑。此外,芦管大家朝云在这一节中C位主推,传说元琛久攻羌人不下,朝云大家一曲感动诸羌,尽皆献降。《洛阳伽蓝记》中又称此节为:快马健儿,不如老妪吹篪。在古代章回小说中本是非常流行的典故,只是近代几近消亡,鲜有所闻。  另外,这一节又暴露了一位隐藏富人——刘备。因为《三国演义》的缘故,我们经常将刘备早年经历误读为刘草履,穷得叮当响。其实在正史中只提了一句:先主少孤,与母贩履织席为业。这个“少”究竟少到什么年纪,我们不知道,但至少在十五岁的时候,我们的刘玄德大人就已经家境不俗了。他当时师从东观大儒卢植,与士族公孙瓒做同学。就相当于保送北大,由蔡元培亲授,如此人脉就问举国有几人?《三国志》云:瓒年长,先主以兄事之。先主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赀累千金,贩马周旋于涿郡,见而异之,乃多与之金财。  公孙家和马家一样是汉之藩篱望族,刘备认了公孙瓒为义兄,自然身份也不同。他不喜欢读书,喜欢的都是上流社会的流行,喜欢拉帮结派,在卢植的贵族班里做了孩子王。很快就有了赞助商。所以刘备十五岁时就已经翻身步入上流社会,是当时的时尚教父。后来刘备在他的义兄手下做了县长兼书记(平原令兼相)自监自管(此时袁绍也不过就是太守),开始了财富的积累。袁绍与公孙开战,刘备为了保全自己,溜去了徐州等着接收陶谦遗产,娶了徐州首富的妹妹。当时商人没地位,虽然糜竺“僮客万人,赀产钜亿。”

(横向对比曹家在徐州和首富糜家比就是个渣,家仆数百的鲁肃是糜家零头)却仍然没有官身,于是便有意投资刘备……没想到最后把身家全陪进去了。糜家,此后明显是刘备当家。此时的刘备所掌控的财富,在当时应该已经是无可匹敌了。所以按照元继的比较方法,元琛石崇刘备,这是敌国级别的富豪,元雍王恺,基本是亚国级,而元融和那个因为没有蜜吃而饿死的袁术,最多也就是一方土财主。  笔者迟早会去颠覆三国史观的,有些料呢,我们会慢慢放出来。通过一本书来彻头彻尾的纠正沉淀在文化里的千年谬误是不太现实的。但总要有人尝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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