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月凑过去听了一会,皱起眉头。 榆枝不太喜欢扎堆,坐到了位置上。 见夏小月的模样,问:“怎么了?”
夏小月拧眉道:“周六班上组织了集体春游。”
她不想去,不但要给钱,还耽误她挣钱,一天十几块,耽误了谁陪给她。 榆枝也不想去,周末她都想陪家人。 这些所谓的集体活动,建立关系,培养感情什么的,她一点也不需要。 问夏小月:“可以不去吗?”
夏小月还没开口,前边孟文君就嗤了一声:“这可是关乎集体荣誉的事,班上每个人都必须参加。怎么,你想破坏咱们班的团结?”
“你不去,他不去,开了这个头,所有人都不去了,咱们班不就成了散沙,你可就成了害群之马。”
“别弄得自己跟不食人间烟火似得,你跟前他人也没什么不一样,装什么装啊。”
榆枝眸光漠然的看着孟文君,看到了她眼底的不怀好意和幸灾乐祸,淡定移开视线。 孟文君有问题,桑大壮已经在查了,榆枝无意和她耍嘴皮子,浪费精力,即便你是孟家人,也不会让你有一而再使手段的机会,等着吧。 扭头看向夏小月,无奈的耸耸肩:“没办法了。”
夏小月气得小脸通红,忖得脸上皲裂的口子越发惨烈和埋汰。 帝都天气转暖,夏小月脸上手上的皲口好似正在愈合,奇痒难耐,还一层层的脱皮泛黑发硬,比之前看起来更严重。 不过等彻底好了就好,就这个过度时间难熬一些。 不管夏小月再生气,该进行的还是得进行,每个人交了五毛钱,作为春游费用,多退少补,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榆枝看到孟文君脸上的得意更甚,微微扬了扬眉。就着心态,还敢做坏事,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段家,自从上次段金福逃课,在帝都大街小巷瞎晃悠,见识过帝都的繁华和奢靡之后,已经爱上了这种逃课带来的刺激,和被繁华包围的虚荣感。 似乎身处这样的闹市,就能洗刷掉他乡下野小子的标签,变成高高在上的城里人,那股自卑都在无形中淡化了,挺直背脊走在人群里,感觉自己在发光。 有一就有二,一而再之下,如今是三天两头的逃课。 老师找不到段国奎,打电话到家都是朱明花接的。 朱明花去了一次学校,被老师明里暗里提醒了,她不但没有重视,反而有些生气,气老师莫名其妙。 之后再被叫家长,她都帮着段金福圆谎,说孙子在家病了,直接在电话里回绝了去学校的事,对逃课的说法,更是置之不理。 在朱明花的认知里,读书没用,要不是为了糊弄儿子,她也舍不得孙子起早贪黑的去学校,受管束,在乡下自由自在的,她孙子多高兴。 来这上学后,见天的发脾气,都是老师给管出来的。 她觉得大城市里的老师就爱多管闲事,大惊小怪,没事找事,没去学校就没去呗,多大点事,有事没事的打电话,真是闲得慌。 感情不是花自家钱,一点不心疼,就可劲的打电话。 还没他们乡下老师有眼力见,事不过三,一两次没搭理,就该懂事了。 偏偏四五六次的打打打,烦死个人。 老师也挺烦的,遇到这样的家长,他也很无力。 在第六次被无情挂掉电话后,他就放弃了,反正他能做的都做了,其他的无能为力。 有了朱明花的纵容,段金福逃课逃得更理直气壮随心所欲了,对此,段国奎一无所知。 再说朱明花,本来因为段金福找到了桑家落脚点,就只用蹲在桑家外抓奸的,想着终于能解脱了。 偏偏段金福说桑家住在学校对面。 他们是不懂学校对面的房价这些的,他们只知道,这位置,是不好偷情的。 所以,蹲家门口抓奸的事夭折了。 朱明花骂骂咧咧的怪老桑家不会挑屋子,一辈子也出不了头,只得继续苦哈哈的跟在榆梦身后。 不过最近这段时间,榆梦出门很少了。即便出,也不再满大街瞎晃悠,而是有目的的去买东西。 买衣服,买鞋子,买涂脸的,买礼物,还都是去大商场买,总之每一样都要花大笔的钱,瞧得朱明花心疼极了,要不是榆梦耍手段离婚,这些钱可都是他们老段家的。 朱明花气得问候了榆梦好一阵,从爸到妈再到祖宗。 又是一个苦逼的跟踪日,朱明花拎着老胳膊老腿跟在榆梦身后,先去大商场拿特别定制的一套洋装,又拎了一兜昂贵的礼物,然后去帝都最大的国营饭店。 她来见这里的大厨师的。 过几天莫老寿辰,莫家人特地请这位大厨师去掌勺。 她的目的是借着大厨师的路子,进到宴会,偶遇孟时春,然后说出桑大壮娘的存在,从而得到孟时春的看重。 这是她唯一的机会了,半点不容有失。 这位大厨上辈子就是替莫家掌勺的人,她是寿宴过后听孟时春提起才知道的,倒是方便了这一世。 她已经多方打听过这位大厨,对他的品性有所了解,才带着东西上门,保证不会有问题。 榆梦自信满满到了国营饭店外,此时正是上午备菜的时间,除了帮工,大厨这样的人物,都比较清闲。 走向大厅里正在打扫卫生的小姑娘,用盛气凌人的高傲姿态道:“我找魏大厨,我是他远房侄女。”
小姑娘本来不想搭理榆梦,自己又不是她仆从,凭什么趾高气扬的使唤自己,德行。 可看榆梦一身富贵,何况自己还在魏大厨手底下做事,万一真是魏大厨的亲戚,她把人得罪了,以后不是得被穿小鞋? 想罢压下心里的不满,木着脸去叫人了。 在小姑娘看来,自己是给足了面子,可在榆梦看来,竟是连招呼问候都没有,极度不给自己面子。 愤恨的低咒几句,有求于人,也只能忍气吞声。 魏大厨叫魏松,四十来岁,长得圆润矮胖,众所周知,这人贪财,又十分守财,算得上是只进不出的铁公鸡,一毛不拔。 却也有优点,极其爱护妻子。 据说当年他逃难,差点死了,是这个童养媳妻子,把口粮全省给他才活下来的。 在逃难时,妻子为了护着他,受寒受冻受饿,伤了身体,无法生育,他也不嫌弃,几十年如一日守着妻子,万分疼惜。 并且做饭手艺也很好,是祖传的手艺,据说祖上出过御厨,因此,在帝都厨圈,也是有名的人物。 榆梦买的礼物,都是适合魏松妻子的,相信自己这点小请求,肯定没问题。 魏松这会正在自己的独立小办公室里喝茶听收音机。 摇头晃脑,悠闲自在得很。 听小姑娘说有个远房侄女找他,就起了疑,他本家人都死绝了,亲戚朋友也一个没有。 他媳妇是从小就卖身到他家的孤女,更没什么亲人。 这个侄女,怕是有事求他的人。 魏松眼珠子一转,就想通透了,不动声色走出办公室。 果真,大厅里,一个不认识的女人,见到他就激动的喊小叔,穿得华贵,手里大包小包的,一看就是求人办事的姿态。 “小叔,我们总算找到您了,我爸可一直都念叨着您呢。”
魏松暗自冷笑了一声,也不接榆梦的话,敷衍的扯了扯嘴角:“啊,是你啊,有什么话到办公室聊吧。”
“诶,”榆梦喜滋滋的跟在魏松身后,真像是见到失散多年亲人的模样,激动热情。 可又透着一股尴尬的虚情假意。 小姑娘这会也算是看明白了,这是求魏大厨办事的人啊,嗤,还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进了办公室,魏松也没理会榆梦,自顾自窝进自己舒适的躺椅里,端起茶盅,悠闲自在的喝着,听着收音机里咿咿呀呀唱着的听不懂的曲。 榆梦就这么被彻底晾在那了。 看了眼没打算搭理她的魏松,愤恨的磨了磨牙,又强撑着扬起一抹笑。 递上手里的袋子道:“小叔好,这是我给婶子的一点心意,还请小叔代为转交,希望婶子喜欢。”
魏松斜着眼睛瞅了一眼,都是些费钱的玩意。 都知道他魏松疼媳妇,想找他办事的人,都会走他媳妇的路子。 送的东西都五花八门,瞧着就值钱。 却不知,自家媳妇最是朴实不过,哪稀罕这些,每天唯一的期盼就是吃上他做的一顿饭。 魏松没有表明喜欢或是嫌弃,看一眼,就收回了视线。 漫不经心道:“无功不受禄,再说,我就一个小小的厨子,除了做饭,没其他本事,同志没什么事还是请回吧,我不是你小叔,我家亲戚都死绝了,你找错了人。”
榆梦暗骂一句老狐狸,笑着从包里拿出一个厚信封,放在魏松手边的矮几上:“您当然是我小叔,我不会认错人的,这是侄女孝敬小叔的,望小叔笑纳。”
“知道小叔有本事,认识的都是些达官贵人,侄女从小就没见过什么世面,很是向往。”
“听闻小叔最近接了莫家的寿宴,莫家可是我们这些人,几辈子都见不到的大人物家,侄女见识浅薄,想跟着小叔一起去长长见识,还请小叔同意。”
魏松瞬间眯起了眼:“你怎么知道我接了莫家的寿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