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 第547章 仿素菜一品豆腐!最适合饭后的消食运动——挖野菜!【求订阅】

第547章 仿素菜一品豆腐!最适合饭后的消食运动——挖野菜!【求订阅】(1 / 1)

很快,一品豆腐的经验就涌入了林旭的脑海中。  这是一道典型的仿素菜,也是一道基本上约等于失传的菜品。  因为现实中,已经很少有人能真正做出孔府的一品豆腐,虽然一些网红博主用做蛋糕的方式做出来,看似复刻成功,其实那只是想当然的噱头而已。  这道菜的做法很繁琐。  豆腐切片,在清鸡汤中反复焯烫三次,去除豆腥味,控水碾压成泥,再将熟的猪肥膘同样用刀背剁成泥,和豆腐泥混合在一起,过筛。  调入食盐、蛋清以及胡椒粉,搅拌均匀,放入豌豆淀粉增加粘稠度,重新做成豆腐的样子。  略蒸一下定型,重新切片,下油锅炸到表面金黄,再用高汤和火腿小火煨制。  做出来的豆腐外表金黄,内里汤汁丰盈,一片片叠压着摆在盘中,看似是一道家常的红烧豆腐,但味道和口感,却远胜平常所见的豆腐菜品。  这样的豆腐,才当得起一品之名。  网上那些把豆腐碾压成泥铺在盘底,再加上炒好的肉馅,最后盖上豆腐泥的做法,根本不算孔府的一品豆腐,也没有体现出仿素菜以荤托素的精髓。  仿素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食客入口前,根本不知道这是一道荤菜。  只有吃进嘴里,那种反差感和惊喜感才会变得非常强烈,才能让食客有种眼界大开的感觉。  仿素菜中的鸡豆花、鸡粥,以及雪花鸡淖等等,全都有类似的特点。  除了这种做法,还有一种用鸡脑、鸽脑、雀脑混在一起代替豆腐的做法,做出来的一品豆腐更加鲜美,更加让人难以忘却。  但因为太耗费食材,也就乾隆去孔府吃过一次,其余的,还是老老实实使用豆腐。  林旭打算抽时间做一次,家里有鸡汤,有熟猪肥膘,还有火腿,只要买一块质地细腻的豆腐,就能将一品豆腐做出来。  这道菜最有意思的一点就是,虽然名字中有豆腐二字,但豆腐却是制作成本中可以忽略不计的存在。  真正费钱的,还是清鸡汤、高汤、火腿等配料。  “哇,这鸡粥真鲜美!”

林旭正感慨一品豆腐的时候,餐桌前的众人已经拍完照片,开始吃鸡粥了。  沈佳悦拿着勺子,把五种鸡粥挨个儿尝了一遍,发现不仅颜色不一样,味道也有所区别。  黄色的鸡粥带着一股胡萝卜味,吃下去还有胡萝卜特有的回甘。  黑色的鸡粥则有种浓郁的海鲜香气,吃起来仿佛在喝海鲜汤。  绿色的依然是菠菜的鲜嫩口感,只有红色,虽然红曲米的味道不太浓郁,但依然能分辨出来。  这几种鸡粥再配上白色鸡粥,五种颜色五种味道,让人一口下去就忍不住馋了。  林旭尝了尝,发现用紫菜糊做出来的鸡粥味道还真不错,鲜香味浓郁但有没夺去鸡的鲜味,只是让鲜味更加浓郁而已。  “确实好吃,味道好,口感好,真是厉害。”

“虽然有上次吃过的鸡粥打底,但不得不说,这道汤真的让人很惊艳。”

“对啊,看似是寻常的大米粥,谁能想到味道会这么突出呢?”

“还是小旭的手艺好,今儿我得多喝点。”

“我也是,还是这种汤喝着舒服。”

“……”  大家七嘴八舌的说着,弄得林旭都不好意思了。  他尝了两口,回到厨房,将灶上的火关掉,随即打开锅盖,锅里浓郁的香味,比上次在店里做的更浓郁,更诱人。  林旭深吸一口气,双手提着竹篦,将猪头提出来放在盘子里。  这会儿猪头是肉皮朝下的状态。  他摆上准备好的生菜叶,填满猪脸上肉比较薄的部位。  接着拿一个大盘子扣上去,双手一用力,把两个盘子翻转过来。  拿掉上面的盘子,再小心揭掉竹篦,最后将锅里剩余的汤汁再熬一下,再小心淋在猪头上。  这汤汁不仅能增加猪头的香味和味道,同时还能增加口感,让猪头吃起来更加美味,更让人欲罢不能。  两个猪头全都盛出来,林旭和石文明端着来到餐厅,往餐桌上一摆,再将一筐空心馒头放在一边,这道菜算是齐活了。  “这就是扒烧整猪头吗?看着可真诱人。”

“是啊,口感超级棒的,旭宝,赶紧分一下,让咱家人都尝尝。”

沈佳悦举着手机“咔嚓”拍了张照片,随即便拿起一个空心馒头,准备夹着猪头吃。  不过空心馒头也只是起个点缀作用,真正美味好吃的还是猪头,肉软烂入味,口感鲜香美味,同时还带着冰糖特有的甜香味。  这样的肉,让人根本停不下来。  等大家全都拍照完毕,林旭这才拿着筷子,将两个猪头全都分割成小块。  整个猪头有胶质比较多的猪鼻拱,有满是软骨的猪耳朵,还有肥瘦相间的猪脸肉,不管哪一块吃到嘴里,味道和口感都不会太差。  分割好后,大家学着沈佳悦的样子,夹起一块颤巍巍的猪头肉,用空心馒头夹着,然后送到嘴边咬一口。  顿时他们就被猪头肉的香味和口感给迷住了。  “好吃,这炖了五六个小时的猪头肉,味道真是不一样。”

林红旗咬了一口猪鼻拱的部位,忍不住赞叹起来。  陈美德也赞叹不已:  “这次去京城,光觉得小旭做的压猪头肉已经够好吃了,没想到这扒烧整猪头味道居然更好,今天得多吃几块,这肉吃着太过瘾了。”

陈美亮拿着夹满猪肉的空心馒头咬一口,冲林旭问道:  “这道菜在你饭店上了没?”

“没呢,这次回去打算上一下试试,只要顾客提前预定,我们就准备做,不过这种菜费工夫,要价低了赔钱,要价高了顾客不一定会点。”

到时候只能用预定制了。  提前预定,这样后厨能从容准备,顾客也能吃到火候足够的猪头。  要是当天现卖的话,哪怕林旭有完美级做法,也根本做不出来,毕竟这道菜最大的成本就是时间。  在时间面前,其它成本都可以忽略不计。  沈国富说道:  “店里的烤全羊两千以上,那这猪头,至少得1288以上才行,不能太低,否则就显得烤全羊贵了,但也不能太高,高的话大家都吃烤全羊,就没人吃猪头了。”

林旭夹的是猪耳根部位,脆骨多,肥肉和瘦肉和全都有,是猪头上容易被人忽略的精华部位。  他咯吱咯吱嚼着脆骨说道:  “回去我们商量一下,再做个小调查,看到底价格定位在什么区间比较合适。”

不管什么菜品,最终是要转化为利润的。  没有利润的菜品,再热销也白搭。  要找到销量、成本以及利润三者之间一个最完美的平衡点,这样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能赚更多钱。  之前沈国富提这道菜的时候,大家觉得无非就是个夹猪头肉吃。  但尝到才发现,还是小看了这道菜。  猪头的肥肉瘦肉以及眼窝等部位带来的那种曼妙的香味和丰腴的口感,都无时不刻的撩拨着大家的心弦。  一口没吃下去,就想再来一口。  林旭吃了两块肉,担心会吃伤,便没有继续,而是端着一碗米饭,里面淋了一些炖猪头剩下的汤汁,然后就着野菜炒鸡蛋吃了起来。  野菜别看个头不大,但却带着浓郁的清鲜味,跟鸡蛋的鲜香配在一起,吃起来更加绝美。  不过这些野菜,最经典的吃法应该还是用猪油和干辣椒爆炒。  林旭今天之所以没做,是因为有扒烧整猪头,今天中午所有的菜品都是围绕着猪头展开的。  毕竟这是核心大菜,不能被别的菜品抢去风头。  吃了两口野菜,他又往碗里夹了两片小炒黄牛肉和几块血鸭。  要说下饭,还得这种菜品,跟米饭搭配在一起,米饭下降的速度会突然加速,而胃口也不自觉开始变大。  很快,林旭就吃完了一碗米饭。  他又拿起了一个空心馒头,不过这次没夹猪头,而是夹了一个已经完全蒸透了的粉条丸子。  这种吃法源自于过去吃席,最后用馒头夹着一颗硕大的丸子。  虽然这不是肉丸子,但不论口感还是味道,都不逊色多少。  跟喧软的馒头搭配在一起,并不显得突兀,馒头反而能吸收丸子表面的油脂,吃起来会更美味。  吃完,他起身去收拾厨房。  刚到门口,沈佳悦就捧着一碗米饭追了过来:  “旭宝,炖猪头的汤还有吗?刚刚看你吃,我好馋。”

“还有呢,碗给我,我给你盛点。”

他接过这碗米饭来到厨房,将砂锅里如胶一样的卤汤舀出来盛在米饭上,别看只有汤,但依然非常下饭。  沈佳悦刚走,陈少康等人也端着米饭过来了。  林旭无奈,只得将剩下的汤汁重新热一下,然后盛到一个小盆里,端到了餐厅,大家谁想拌饭都可以舀一点。  不过他还友情提示一下,这卤汁的热量超级高,尽量少吃。  别过个年,大人小孩都胖一圈。  那回到京城,等待的可是亲友们的无情嘲笑。  别人会不会被嘲笑林旭不知道,反正自家宝宝绝对会被大姨子暴击的。  饭后,每个人都撑了个肚圆。  这会儿太阳正好,大家搬着椅子凳子,在院子里坐了一排,惬意的晒着太阳。  林旭把厨房收拾妥当,看了眼剩下的野菜,差不多够包一顿窝窝头了,但不够大姑二姑往家里带。  他在猪圈旁边,看了一会儿墩墩教训笼里的鸭子,然后说道:  “这会儿太阳正好,要不去挖野菜吧?”

这话立马得到了沈国富的赞同:  “行啊,正好消消食。”

中午的粉蒸野菜和鸡蛋炒野菜给这位大老板留下了深刻印象,甚至有种没吃够的感觉,所以现在既然要去挖野菜,他自然第一个赞成。  挖的越多,吃的也就越多嘛。  大家纷纷起身,换上了利落点的衣服。  沈佳悦说道:  “山谷里一点都不冷,幸好没穿羽绒服,不然得热哭我。”

三位老人早上遛弯走了很长的路,上午又跟着挖野菜,这会儿实在没体力去了,表示留下来看家。  林老太太冲墩墩问道:  “小家伙,留下来陪我们守家吧?”

墩墩立马摇着尾巴跑过去,跃到了老太太怀中。  原本真以为它会留下呢,但等大家拉开车门上车时,小家伙一个箭步就窜到了林旭的车里,然后往驾驶台上一趴,就不下车了。  副驾上的沈佳悦将它抱在怀中,恶狠狠的问道:  “上午你死活不去,现在看爸爸要去,就狗腿子一样跟过来,说,爸爸是不是偷偷喂你吃好吃的了?”

林旭关上车门,见后座上的韩淑珍和沈国富已经坐好,便笑着说道:  “上午隔水炖了一些鸡血给它吃了,吃得很开心,以后再遇到杀鸡宰鸭的事情,血要给它留着。”

沈佳悦一听,轻轻在墩墩小屁屁上拍了两下:  “果然有吃的就背叛妈咪是吧?”

墩墩在沈佳悦手上蹭了蹭,一副讨好的架势。  来到星空基地不远处的山谷入口,林旭把车停下,等大舅二舅大姑二姑以及老爸老妈他们全都到了,便拿着小锄头和铲子,顺着山谷口新修的栈道向里面走去。  沈佳悦拍拍栈道的仿木纹栏杆说道:  “啧啧啧,这得用多少木头啊?”

林旭说道:  “这都是水泥的,是用带木纹的模具预制出来的,只不过刷了一层油漆而已。”

“水泥的?”

不光沈佳悦,陈媛媛陈少康等人全都有些意外。  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栏杆跟木头很相似,上午挖野菜路上,几个小鬼头还在谈论夏天会不会长一堆木耳,甚至还打算来采摘呢。  现在听到不是木头的,顿时大失所望。  林红旗说道:  “这些栏杆,和龙首峰上的藤蔓造型的栏杆,还有那种看着跟木头一样弯弯曲曲的栏杆,都是水泥做的,里面是钢筋,更结实,也更耐用。”

要是木头的,不仅成本会高一大截,甚至还要做维护,做防潮防腐处理,不合适。  万一有哪一截木头没维护到造成意外事故,就太得不偿失了。  栈道时有时无,里面尽可能的保持着原有的自然风貌,偶尔会有个穿越到对岸的小桥或特意砌的石墩,大家可以去往对面。  这会儿是枯水期,河道里只有窄窄一道似断非断的潺潺溪流,看起来很不起眼。  但夏天过来,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水库里多余的水流淌出来,会让这里形成一个好几米宽的河道,要是遇到暴雨天,整个山谷中间部分全是河。  之前之所以没开发这里,也是因为人手不足担心有人在此逗留,万一遇到山洪非常危险。  这次林红旗打算从附近村里多雇一些人,再委托消防队给大家做个安全方面的培训,比如灭火、救灾等等,尽可能保障游客的安全。  继续往前走,山谷走势更低,河道变宽不少,里面不时就能见到那种半个汽车大的巨型石块,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冲下来的。  这里的温度明显比外面高一些,河道两侧的泥土上,各种野草破土而出。  林旭拉开户外装的拉链,将走累的墩墩抱起来放在肩头,准备下去找野菜。  “这里已经找过了,还得继续往前走,前面更多,河道也更宽,咱妈说之前还有人在河道里捡到过玉石呢。”

沈佳悦一边走,一边跟林旭聊着。  继续往前走,河谷变得更宽,同时两侧山坡上也修了栈道,还有向上的台阶,最上面有紧急避险台。  又走了一会儿,两边的野草变得郁郁葱葱起来,就好像冬天没有来过一样,从秋天立马切换到了春天。  “就是这里了,咱们开始吧,墩墩,下来让爸爸挖野菜,一直扛着你可挖不到野菜哟。”

墩墩跳下来,跟在林旭旁边。  认真看着林旭将一株婆婆丁挖起来,抖动一下根部的泥土,放在篮子里。  接着又见到一株荠菜,直接用铲子齐根铲掉,同样放在篮子里。  大家全都散开,各自找着野菜,但年轻人都不怎么认识野菜。  沈佳悦虽然上午来过一次了,但上来就用锄头挖了一株不能吃的牛筋草,林旭这才明白过来上午那么多人,为什么就挖了没多少野菜。  大概是沈宝宝这种帮倒忙的选手太多,导致专业选手们被拉了后腿。  林旭倒是认识野菜。  倒不是他小时候经常跟着林老太太挖,而是用五万积分,在系统商城中兑换了一套《野外生存宝典》,各种药材食材,在他眼中全都能分辨清楚。  虽然经验很重要,但在外挂面前,一切都不堪一击。  沈佳悦挖了一会儿,林旭见她半篮子只有一株婆婆丁能吃,还被拦腰截断,便对这丫头说道:  “宝宝你别挖了,带着墩墩在这附近玩会儿吧,它没来过,肯定想四处转转……”  “好的,来宝贝,妈咪带你在河道里捡石头玩儿,据说这里有很多亮晶晶的小石头,可漂亮啦。”

墩墩一听,便离开林旭,撅着小屁屁跟着沈佳悦,在河道里转悠起来。  林旭继续挖野菜没多久便挖了一篮子。  倒进带来的编织袋中,继续挖。  其他人也有收获,而且越往下游走,野菜就越多,种类也越丰富。  照这个速度看,下午别说蒸窝窝头了,哪怕蒸包子包饺子都绰绰有余。  正挖着,河道里传来了沈佳悦大呼小叫的声音:  “哇,墩墩扒拉出一块半透明的石头,不知道是不是玉,看着好漂亮……”  玉石?  正在滥竽充数的沈国富一听,当即提着手中的铲子小跑着进了河道,打算看看墩墩扒拉出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  本章5200字,求月票啊兄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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