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属于密闭空间,枪声被四壁折射着放大了很多倍,任杰开枪后双耳被枪声震得嗡嗡的。 但依然听出集装箱深处传来的一声闷哼。 这也能击中? 他没敢大意,就地滚到了集装箱的一侧,防止对方还击。 但对面没有还击,反而有压抑着的惨叫声。 掏出手电,他在开启开关的瞬间,将手电筒向集装箱里面甩了进去。 手电筒打着旋甩向集装箱深处时,任杰也看清了里面的情况。 里面只有一个人,正躺在地上打着滚儿的哀嚎,右肩上一片殷红,正是刚刚被击中的部位。 而在那人三米处,一把手枪静静的掉落在了地上。 这应该是中枪后下意识把手枪甩到了一边。 可惜刚刚开枪时候耳朵被震得啥都听不到,不然绝对能听到手枪落地的声音。 手电筒落在地上后,正照着对方的身体。 任杰双手持枪,慢慢走了过去。 他走的不快,因为不确定对方是否真的失去了反抗能力。 走到手电筒的位置后,将手电筒捡起来,左手反握手电筒,右手持枪架在左手上,准星的位置一直瞄着地上的人,弯腰慢慢靠近。 走到对方的手枪位置时,把手枪踢到一边,刚准备捏着耳朵上夹着的便携式耳机通知队长,才发现耳机早不知道摔哪去了。 用手电筒照了照地上这人的脸,确认是京城绑架案的主谋。 又看了看右肩上被击中的位置,应该是肩胛骨。 这个部位中枪后,影视剧中的人可能还会继续蹦跶,但实际上,肩胛骨中枪后,全身的骨骼都会受到震荡,内脏也会突然扭曲,这基本上就等于失去了行动能力。 不过饶是如此,也不能掉以轻心。 任杰慢慢走过去,先踢了一下对方的左手,确认手中没有武器,然后提着这人的一条腿用力往边上一翻,让他翻个身。 看看身下有没有爆炸物,同时防止这家伙对自己吐口水,影响视力。 “啊——” 翻动时候压到了受伤的右肩,绑架犯发出了一声惨叫。 任杰解下腰上的手铐,弯腰刚准备把手拷上,这位趴在地上的绑架突然开口了: “放……放我走……我……我给你……五百万……” “呵……这点钱连京城一套房子都买不起,你给自己的命开价也太低了吧?”
任杰调侃一句,提着这人的左手,用手铐死死扣上,接着提起右手,准备将这人两手反扣在后背上。 右手一动,连带着中枪的右肩。 绑架犯发出一声哀嚎: “啊!!!!!!开枪,快开枪打死他!”
开枪? 任杰想都没想就往地上一扑,顺便关掉了手电。 这时候,集装箱门口传来了一声枪响: “嘭!”
任杰感觉左臂一麻,接着有种涨涨的感觉传递大脑中。 再然后,才感觉到了疼痛和麻木,另外还有一股血腥味。 艹,左小臂中弹了! 任杰在心里嘟囔一句,用绑匪的身体为掩体,对着集装箱门口那个突然出现的身影连开三枪。 一声惨叫,门口的人就地倒了下来。 貌似又击中了…… 趁着左臂的疼痛刚刚开始,任杰匍匐着把绑架犯挪一下身体,屈起这人的左腿,把左手上的手铐扣在右腿的脚脖上。 做完这些,左臂中枪的部位开始霍霍的疼了起来。 他没敢开手电筒,而是摸索着检查一下,发现是贯穿伤,这才放下心来。 撩起外套,开始试着撕里面的短袖,准备先包扎一下把血止住。 正忙活着,集装箱门口有好几束灯光射来,同时还夹杂着隋福生和本地刑警的呼喊: “这人左臂和膝盖分别中枪!”
“不是咱的人就拷上。”
“隋队长,用不用叫救护车?”
“不用,一时半会儿死不了,让他先疼一会儿吧……枪收了,顺便搜一下全身。”
听到隋福生的声音,任杰赶紧喊道: “队长,我在里面,绑架犯被我抓着了!”
隋福生一听,立马拿着手电筒小跑着过来,任杰也摸索着打开了手电筒。 看着用地上因为伤口被压住而不断哀嚎的绑架犯,隋福生顿时乐了: “任杰,你小子立大功了!”
任杰苦笑着举起了左臂: “我中了一枪……” 隋福生用手电筒一照,随即冲门口的方向喊道: “叫救护车!我的人中枪了,快叫救护车!”
喊完他又用手电筒照了两下: “就一个手臂上的贯穿伤,咋脸都白了?”
“我怕疼,从小就怕。”
“那你还当警察?”
“喜欢呗……” 早上,林旭起床后来到外面,发现墩墩没有像往常那样在磨爪子玩小老鼠,而是躲在垫着毛毯的纸箱里呼呼大睡。 “今天这是这么了?”
他揉揉墩墩的圆滚滚的大脑袋,小家伙这才睡意朦胧的睁开了眼睛。 “今天怎么这么萎靡啊?”
墩墩张开它那血盆小口打了个哈欠,随即从纸箱里站起来,先向前弓着身体拉伸一下,随即再身体后屈,撅起屁屁伸个懒腰。 忙完这些,这才跳到猫爬架上开始磨爪子。 “你活动活动,我去洗漱一下,等会儿咱一块儿去店里,今天该吃蛋黄了,给你弄俩。”
墩墩一听,立马用脑袋蹭了蹭林旭。 显然,它对这样的安排很满意。 洗漱完毕后,小家伙也恢复了往日的活泼。 林旭回到卧室,在沈宝宝那吹弹可破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然后拿着一件加绒的针织外套穿在身上。 拉链拉到半截时将墩墩抱起来用衣服裹着,再将拉链拉上,这么抱着它离开家门,溜达着前往店里。 路上,墩墩从拉链处探出它那圆滚滚的大脑袋,像个被袋鼠妈妈养着的袋鼠宝宝一样,觉得这样好新奇。 来到店里。 墩墩钻到服务台的小屋里继续补觉,林旭则在卤品部门口洗洗手,开始卤制烧鸡。 得益于国庆节时街坊们捧场,那个七天卖出两千只的试炼任务顺利完成。 现在林记烧鸡的名头已经打了出去,每天早上做的三四百只烧鸡,晚上八点之前就能全部卖光。 把炸好过油的烧鸡一只只放进锅里,再加入卤汤,倒入卤油。 今日份烧鸡正式开始卤制。 忙完这些,他来到楼上,早餐已经做好了。 今天早上店里吃的是青菜瘦肉粥,配的是炸菜角、炸糖糕、和炸油饼,搭配的是爽口小泡菜和炝拌白菜心。 所谓的炝拌白菜心,是把白菜嫩芯剥出来切成丝盛到盆里,放入食盐白糖香醋等调味品后,再抓一把干辣椒段放上去。 浇上热油,盖上盖子,把辣椒的香辣味儿闷到白菜中。 完事儿后搅拌均匀,这道酸辣开胃又爽口的小菜就算是做好了。 林旭看了一圈,冲负责早班的马志强问道: “有煮的鸡蛋吗?”
“有,吃几个我给你拿。”
“俩……拿三个吧。”
把三个白水煮蛋拿到外面,来一大碗青菜瘦肉粥,两个菜角,一个糖糕,一张油饼,再往小碟子里盛一点泡菜和炝拌的白菜心,林旭坐在卡座前,开始吃今天的早饭。 鸡蛋剥开,吃掉蛋白,把蛋黄放在盘子里,等会儿晾一下喂墩墩。 原本想给墩墩准备两个的,但小家伙今早好像有点疲惫,所以就多准备一个,它能吃多少就算多少吧。 把蛋白吃完,林旭先尝了一口青菜瘦肉粥,味道鲜香。 青菜应该是关火后放的,依然保持着鲜嫩脆爽的口感,而瘦肉也是刚刚断生的状态,很嫩,很好吃。 两口粥下肚,清晨的寒气顿时消散大半,身上也有暖和的感觉了。 林旭拿起一个菜角咬了一口,现炸的菜角外皮香酥,里面是鸡蛋韭菜虾皮和粉条做成的馅料,吃起来鲜香味美。 “好吃,马师傅你炸的菜角吃着真不错。”
正吃着,林旭见马志强从厨房走出来,忍不住冲他竖起了大拇指。 马志强笑着说道: “这挺简单的,没啥难度,你要喜欢吃明天咱还做。”
“连着吃容易腻,早饭吃什么你们看着安排就行。”
林旭吃了两口菜角,用勺子舀着碗中的热粥送进嘴里配着吃,别说,两种美食居然莫名很搭。 吃完了菜角后他又尝了尝油饼。 外面香酥,内里喧软,跟泡菜和炝拌白菜心很搭配。 一餐早饭吃完,身上暖暖和和的,旁边的蛋黄也已经晾得差不多了。 林旭将蛋黄倒进墩墩吃饭用的餐盘中,用宠物专用的罐头勺碾碎,随即端着来到楼下。 还没走到服务台,墩墩就倏然从小窝中钻出,双眼渴求的盯着林旭手里的盘子,明显饿坏了。 把小餐桌拿出来摆在服务台上,刚放下盘子,小家伙就急切的扑过来,一头扎进盘子里,用舌头舔舐着开始享用美食。 吃的时候嘴里还发出惬意的哼唧声,尾巴也轻轻摆动,显然它对蛋黄很满意。 林旭揉了揉小家伙的大脑袋: “宝贝慢慢吃,我去喊你妈起床。”
去楼上拿几个新炸出来的糖糕,林旭一边吃一边向店门外走去,到门口正好碰到了周大爷梁大妈以及多日不见的许教授和梁阿姨。 “小林,我们又来吃早饭了。”
“不打扰你们吧?”
“老周一个劲儿的说你们这里的早饭好吃,我们特意来尝尝。”
林旭笑着说道: “不打扰,您几位上去直接吃就行了,今天有青菜瘦肉粥和菜角油饼糖糕,想吃啥就问厨房那边要就行了,甭客气。”
“好嘞!”
走进店里,见墩墩在吃饭,几人也不上楼吃饭了,径自走到服务台前,把墩墩团团围住,看这小家伙吃东西。 林旭咬了口炸得香酥柔软的糖糕,里面那些红褐色的粘稠糖浆立马涌现出来。 他吹了吹,一边小口吃着一边向后面小区走去。 用钥匙把门打开,林旭将手中最后一口糖糕送进嘴里,咀嚼着来到卧室,还没来到床边,沈宝宝就睡眼惺忪的坐了起来: “好香,你在吃什么呀?”
“炸的糖糕……赶紧起床,给你带了俩,接下来我每隔五分钟就吃一个,要是起晚了可就吃不到了啊。”
“臭旭宝,你坏死啦!”
沈宝宝撅了撅嘴,闭着眼睛开始扒拉她的睡衣。 林旭擦擦手上的油脂,把她的衣服找出来,随即提着糖糕去了客厅里。 原本想坐一下的,但他突然闻到厨房里有股若有似无的鲜味飘出来,便走进去,这才发现里面的鱼鲊好像腌好了。 之所以用好像这个词,是因为鱼鲊被稻草裹得严严实实的,林旭本人也没法确认鱼鲊的成色。 这些被稻草包裹着的鱼鲊被放在一个托盘上。 现在托盘上已经渗出了薄薄一层散发着鲜味和腥味的液体,应该就是鱼肉发酵得来的。 这些液体的产生,让林旭想起了鱼露的做法。 好像粤菜中经常用到的鱼露,就是小杂鱼加粗海盐放进坛子里密封酿制的。 要是按照鱼鲊的路子入坛腌制,那岂不是也能获得鱼露了? 林旭觉得回头可以试试。 “旭宝你在厨房干嘛呢?”
沈宝宝拿着茶几上的糖糕咬了一口,好奇的凑到了厨房门口。 “这些鱼咋有股怪怪的味道?这是腌好了吗?”
林旭点点头: “应该是腌好了,等会儿拿回去我拆一条试试……你刷牙洗脸了吗就开吃?”
“马上马上,我就是尝尝咸淡……” 某人狼吞虎咽的将一个糖糕吃进嘴里,这才在林旭的催促下走进卫生间,接水挤牙膏开始洗漱。 洗漱结束,林旭端着鱼鲊走出家门,而沈宝宝则是拿着糖糕跟在旁边,一边吃一边好奇这鱼鲊的味道。 “古人一般把鲊汤当成醒酒汤,应该是利用鲜味和发酵产生的酸味来醒酒的吧?”
林旭搞不懂古代人那么吹捧鲊的原因。 准备按照教程把银丝鲊汤做出来,亲自尝尝味道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回到店里,墩墩已经吃完了早饭,卤品部的帮厨也将它的小盘子和小餐桌给收了起来。 来到楼上,周大爷他们几个正在吃早餐,连隔壁超市的于大爷和钓鱼佬老孙头也在。 “嚯,今天孙大爷也来了啊。”
老孙头捧着青菜瘦肉粥吸溜着喝了一口,这才说道: “我老婆嫌我一直钓鱼不顾家,一怒之下去闺女家照顾小外孙去了,我懒得动锅,听老于说你这里有早餐,就跟着过来一块儿吃了……这早餐做得真好,等会儿我再打包一些菜角油饼啥的。”
于大爷一听好奇的问道: “咋?还要去钓鱼啊?”
“去,最近跟小河沟里一条野生大鲤鱼铆上了,已经切两根鱼线了,不信钓不上来。”
于大爷咬了口油饼: “我都闹不清你这到底是去钓鱼还是去喂鱼了,十斤大鲤鱼,估计一半重量都是吃你喂的鱼食长的……” 老孙头也不恼,笑呵呵的接受了老邻居的调侃。 周大爷看了眼林旭端着的托盘,好奇的问道: “这是啥东西啊小林?闻着有点鲜鲜的,也有点腥腥的。”
林旭笑着说道: “这是一种失传的腌鱼方法,名叫鲊。”
在座的老人全都一愣: “鲊?”
“这是啥东西?”
“好吃吗?”
“都怎么吃啊?”
林旭说道: “一般都做汤吧,比如银丝鲊汤。”
一说到这道汤品的名字,薛阿姨脸上闪过一丝惊讶: “银丝鲊汤?这不是《金瓶梅》第十一回中,潘金莲挑拨西门庆暴打孙雪娥的一道汤菜名字吗?当年读到这段时候,一直好奇银丝鲊汤到底是什么汤品,让孙雪娥抱怨不停最终挨打……现在,可以从小林这里见识见识了。”
她的话也引起了许教授的兴趣: “陆游在《鹧鸪天·懒向青门学种瓜》中提过鲊字:歌缥渺,舻呕哑。酒如清露鲊如花。逢人问道归何处,笑指船儿此是家,原来鲊就是腌鱼啊。”
两口子对文学艺术都有很深的造诣,这种诗词信手拈来。 薛阿姨说道: “陆游在《醉中歌》里写他对美食的向往中,就有‘黄雀万里行头颅,白鹅作鮓天下无’的句子,小林,鲊不仅仅是腌鱼是吧?”
林旭没想到这两口子一大早就搁这儿飙文学造诣,点头说道: “刚开始鲊指的是腌鱼,但后来好像各种食材都能做成鲊,不仅肉类,连蔬菜也可以,万物皆可鲊。”
说不定现在的咸菜泡菜,也是鲊的前身呢。 见许教授两口子对鲊这种美食如此感兴趣,他便笑着说道: “这样吧,今天中午我拆一条鱼做成银丝鲊汤咱尝尝试试,要是好喝,以后就当成店里的隐藏菜品了,要不好吃,咱也嘲笑古人一回。”
好吃是一定的,毕竟这是完美级。 能被系统评为这个级别的美食,哪怕是咸菜呢,也能让人吃得欲罢不能。 一听这话,许教授笑着说道: “那我得把我们北大中文的首席教授请过来,他跟他爱人在这方面颇有研究,正好一块儿尝尝鲜。要是能请立山先生过来就更好了,都是古文化的研究者,说不定会有新的灵感和体会呢……” ———————— 银丝鲊汤这道菜就是从美食小说《金瓶梅》中见到的,然后看了一些分析和古人吹捧的诗句,就写到了书里。本章5000字,求月票啊兄弟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