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居!然!背!着!我!偷!吃!”
虽然决定要吃炸猪排了,但也要找个正当的理由来吃,不然早上在旭宝面前说的那些话就太打脸了。 而正当的理由也很好找。 直接将锅甩在燕宝她们仨身上就行了。 说好一起减脂瘦下去的,你们却背着我偷偷吃香香酥酥的炸猪排,这极大的刺痛了我幼小的心灵。 哼! 没有两大块刚炸出来的猪排我是不会原谅你们哒! 沈宝宝像个复仇女王一样气势汹汹的向几个还在吃猪排的背锅侠们走去,眼神却直往厨房方向瞟。 咋没听到滋滋啦啦油炸的声音啊? 不会就这么多不炸了吧? 陈燕正吃得欢的时候,抬头见到表妹来了,差点将嘴里还没来得及嚼的猪排咽下去: “悦悦,你……你快来尝尝,妹夫的手艺真是太棒了,我们本来不想吃的,但他却不依,非得让提点意见。”
沈佳悦:?????? 我刚准备把锅甩到你们身上,你就甩给旭宝,这操作也太不要脸了吧? 信不信你寿辰当天我让旭宝蒸一个万寿无疆大寿桃? 窦雯静和舒云没有陈燕那种厚脸皮,多少有些心虚,不过这个时候,重要的是赶紧拉老板娘下水。 只要曾晓琪不知道,那今天这顿炸猪排就不存在,就是零卡路里。 陈燕拿着自己那块猪排,把没咬过的那一面在碟子里黑褐色的酱汁中蘸了一下,随即颠颠儿的跑到表妹面前: “赶紧趁热咬一口,这炸得酥香酥香的猪排配上酸甜微辣的辣酱油,我的天,比梁山伯遇到祝英台都让人感动……” 沈宝宝原本还想再佯装生气的,这样等会儿吃得更多嘛。 但陈燕凑过来的时候,炸猪排那香味儿香味直往鼻孔里钻,把口水都撩拨出来了。 她下意识的咬了一口。 “咔嚓~” 虽然咬之前已经知道蛋液裹上面包糠的味道非常香酥,但咬到嘴里那一刻,还是让人心里忍不住一荡。 那酥酥的口感,那喷香的味道,和外面酸酸甜甜的辣酱油形成了完美的契合。 而里面那鲜嫩多汁的猪排,则让这香酥的味道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 太完美了! 沈宝宝没等把嘴里的猪排咽下去就忍不住又咬了一口,把陈燕看得心里顿时一疼: “厨房还有呢,新出锅的更好吃,你去找妹夫要吧。”
呜呜呜呜一口咬掉那么多,我都没舍得大口吃,等会儿得让你老公再赔我一块完整的! 厨房里。 林旭拿着筷子,正夹着一块切成长条的猪排蘸着辣酱油慢慢吃着。 吃之前他和车仔一样,对这种吃法感到很怪异。 但吃到嘴里后才发现,刚炸好的猪排跟辣酱油真是绝配。 猪排因为是炸物,口感上多少有些腻,而辣酱油中的酸甜味儿却正好能解掉这种油腻感。 里面那淡淡的辣味也刺激着味蕾,让人忍不住就想再来一口。 正吃着的时候,他瞥见沈宝宝出现在了门口,便端着盘子快步走了过去: “宝宝你尝……你尝过了啊?”
他原本打算让沈宝宝先尝尝呢,但走近之后才发现这丫头嘴唇上还挂着面包糠的碎末,应该吃过大姨子的了。 “我本来没想吃,是她们背着我偷吃,把我给气到了……” 沈某人还在努力给自己找吃肉肉的理由,不过当林旭把筷子递到她手中,这丫头就夹着猪排吃了起来,那急切的样子,连说话都不利索了。 林旭帮她端着盘子,笑着说道: “知道知道,我理解,慢点吃,别噎着,我再去炸两块,这东西不能提前炸,得现炸现吃……中午咱爸要在这里宴请重要客人,让不让他尝尝?”
“还是尝尝吧,老妈在的时候他一口肉都不能吃,怪可怜的。”
把装满炸猪排的盘子递给沈宝宝后,林旭神色复杂的看了陈燕她们仨一眼,好端端的非得用手捧着吃,不知道的还以为店里收留了仨逃荒的难民呢。 她们几个加上后厨吃猪排的人已经超过了六个,任务应该完成了吧? 毕竟大家刚开始可没打算吃炸猪排的。 然而林旭看了眼任务进度才发现,任务进度居然还是【0/6】 嗯? 什么情况? 这不是早就超过六个人了吗? 他又认真看了一下任务要求,这才注意到“顾客”两个字。 员工确实不能算顾客,沈宝宝是老板之一,也不能算顾客。 但大姨子可是正了八经充了一百万的顾客啊,系统你别看我们是亲戚关系,但该收的钱一分没少过…… 他在心里嘟囔一阵,但系统却毫无反应。 看来只能等开始营业之后再想办法了。 好在今天准备的猪大排比较多,只要有顾客想吃,就绝对能满足他们。 回到厨房,林旭将架着油锅的灶头打开。 随即将从冰箱里将腌好的猪排端出来,再端来面粉蛋液和面包糠。 等油热的时候,先用漏勺把锅里的面包糠渣打一遍,接着拿起一片已经腌透的猪大排,在面粉中蘸一下,让猪排两面都粘上面粉。 这面粉不是纯面粉,而是三分之二低筋面粉和三分之一玉米淀粉混合而成。 这样做的目的是让猪排的口感更加酥脆。 粘好面粉,提着猪排拍一拍,再抖一下,将多余的面粉抖下去。 面粉糊只要薄薄的一层就行,不需要挂太多,多了的话炸的时候油脂浸入面糊层,导致面糊和肉分离,容易导致脱糊。 接着把粘上面粉的猪排放进打散了的蛋液中,让猪排表面挂满蛋液。 蛋液不仅方便粘面包糠,同时也能让猪排有一股浓郁的蛋香味,让猪排的香味更加浓郁,吃起来更美味。 蛋液挂满,将猪排放进满是面包糠的小盆里。 在猪排的制作中,面粉的作用是锁住肉中的水分,同时能挂到更多的蛋液,而蛋液则是为了让面包糠牢牢粘在猪排表面。 至于面包糠,则能起到比面粉强很多倍的香酥口感。 三件套相辅相成,不仅适合炸猪排,也适合炸鸡排、鸡腿、鸡翅、大虾甚至蘑菇等一切可以油炸的食材。 提着裹满面包糠的猪排抖几下,将多余的面包糠抖下来,顺手下入已经烧热的油锅中。 刚下进去,锅里便沸腾起来,一些面包糠会在热油的作用下散开。 这些面包糠要及时用漏勺打出来,不然炸糊后,锅里会充满难闻的苦味。 约莫猪排定型后,用夹子把猪排翻个面,这样受热均匀,炸出来的猪排会更好吃。 猪排炸到两面金黄,从锅里捞出来。 在油撑上稍稍控油,就放在切熟菜用的菜板上,用菜刀切成条。 切的时候,那咔嚓咔嚓的酥脆声,听起来撩人心弦,让人忍不住想捏一块尝尝味道。 切好盛到盘子里,刚走到厨房门口,林旭看到减脂四人组正站在门口,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手中的盘子。 “吃完了?”
这战斗力,别说减脂了,那些增肥的人都没这么好的胃口。 “我本来吃得好好的,燕宝把我的猪排抢走了,我都没吃几口。”
“我也没吃几口,窦总下手太快了,堂堂总经理抢贵宾的食物,妹夫,你要不给个说法我去消协投诉了啊!”
“我就没吃几口,陈总说吃不完我才拿了两块,然后还被舒云夺走好几块。”
“我……我刚抢到就被老板娘夺走了,我都还没吃呢。”
林旭:“……” 我懂我懂,那些猪排都是被时空缝隙给吞噬了,跟你们没关系。 他将手中的盘子递过去: “接着吃吧,不够了我再炸点,猪排多着呢。”
等几人接过盘子去吃的时候,马志强也把大烩菜给做好了。 白菜、猪肉、粉条、豆腐干、面筋泡……一大锅看起来就诱人的烩菜看得林旭顿时有些馋了。 虽然猪排很好吃,但总给人一种不是饭的感觉。 对于一个华北地区长大的孩子来说,还是盛一碗大烩菜就俩馒头吃着更过瘾。 “菜做好了,季师傅那边也已把馒头蒸好了,开始吃饭吧老板?”
马志强擦擦手,新店开业后,他一直是帮厨的领班,虽然待遇不错,但总觉得跟老板有了距离。 像是公司扩大后被踢出了核心圈一样。 但今天林旭吩咐吃大烩菜,顿时让他找到了在老林记美食的感觉。 “开吃!”
帮厨们把大烩菜盛到盆里端到外面,又端出一大筐刚蒸好的手工馒头和米饭。 主食随意选择,烩菜量大管饱。 林旭又给增肥四人组炸了两块猪排,然后拿着一个碗,给自己盛了一大碗烩菜,还鸡贼的多盛了几颗已经煮软了的面筋泡。 端着碗来到卡座旁挨着沈宝宝坐下,夹起一片五花肉送进嘴里,再咬一口馒头。 嗯,还是烩菜吃着过瘾。 吃完肉他翻出刚刚盛在碗中的面筋泡,吹了吹,刚要送进嘴里感受一下面筋泡筋道的口感,旁边就凑过来一张可爱的脸: “烩菜里居然还能放面筋泡呐?味道好不好?”
林旭笑了笑,用馒头托着面筋泡喂给了这个馋嘴宝宝: “要不这一碗你吃吧,我再去盛点。”
“谢谢旭宝,我都被你惯坏了,以后你要负责!”
“好的。”
林旭将手中的馒头和筷子递给沈宝宝,再将面前的碗推到她面前,起身重新盛菜拿馒头去了。 坐在对面的增肥三人组:“……” 好端端的炸猪排,为什么突然吃出狗粮味儿了呢? 陈燕无奈的叹了口气: “你俩就非得在我们面前撒狗粮是吧?”
原本吃着猪排喝着可乐,快乐得像个二傻子,但看到刚刚撒狗粮的场面,让陈总立马意识到了自己形单影只的事实。 快乐一下子就没啦! 沈宝宝夹起一颗面筋泡吹了吹递向陈燕: “我们这不是为了刺激你们早点脱单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嘛。”
陈燕张嘴把面筋泡吃了下去: “现在连黑驴王子都找不到,更别说什么白马王子了……嗯?这面筋泡好好吃,等会儿我得怼一大碗。”
旁边舒云见后厨的员工都出来吃午饭了,打算去楼下跟前台的服务员一块儿吃,刚要起身,曾晓琪在群里发了条消息: “今日份减脂餐,鸡胸紫薯泥三明治,你们在店里吃的什么减脂餐啊?晒出来晒出来,让我知道还有跟我同甘共苦的人。”
这…… 舒云看了看桌上的炸猪排以及满是五花肉片的大烩菜。 这要拍出来发群里,会不会一下子把曾美女给整破防啊? 她想了想,默默将手机收起来,假装没看到这条消息。 午饭吃完后,顾客们陆续到了。 “楼上包房准备好了吧?”
“准备好了。”
今天中午老丈人安排有商务宴请,定下了楼上最大的包房,据说要宴请那位老总不怎么吃肉,所以沈国富没有安排烤全羊和烤乳猪这类菜品。 上午十一点半。 几台商务车组成的车队缓缓停在了林记美食门口。 沈国富下车后,对另一台车上走下来的严琳说道: “这就是我女婿开的酒楼,严总里面请,墩墩这会儿应该正在服务台前招揽客人呢。”
这就是墩墩打工的地方吗? 严琳看了眼林记美食的招牌,觉得这家店的装潢挺好的,传统和时尚完美结合,就是名字有些普通。 这么高端的酒楼,应该取个更响亮的名字嘛。 她冲秘书招招手,对方赶紧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了过来。 “给墩墩带了件小礼物,不知道它会不会嫌弃。”
上次见到墩墩后,严琳就一直惦记着这小家伙,甚至还在网上搜了一堆墩墩的视频来看,越看就越喜欢这小家伙。 看完墩墩的视频后,她又找了其他一些蓝猫的视频。 发现有人给蓝猫戴上墨镜套上大金链子挺有喜感,便给墩墩买了条看起来比较像社会人的金链子。 24K纯金的。 听说猫的记忆很短,它应该不记得我了吧? 拿着盒子,一向在职场雷厉风行的严琳多少有些忐忑,生怕那只小肥猫不记得自己了。 但当她刚走进店里,正在服务台的屋顶上舔爪爪的墩墩惊讶的扭过脸,立马从服务台上一跃而下,向着严琳飞奔而来。 “哎哟,小宝贝还记得我呀!”
弯腰将这只肥肥的小猫抱在怀里的时候,严琳甚至有种流泪的冲动,她捏着墩墩的爪子问道: “从那么高的台子上跳下来痛不痛呀?最近你好像又胖了呢,抱起来肉嘟嘟的,比上次见你更可爱。”
舒云一看沈国富陪在一旁,就知道是宴请的贵客到了。 没想到这位贵客也认识墩墩呢……她笑着对严琳解释道: “入秋后天气开始转凉,墩墩身上长了一些御寒的小绒毛,所以看起来胖嘟嘟的,其实它体重基本上没什么变化。”
“是吗?原来小宝贝没胖啊。”
她让秘书打开盒子,将里面的纯金链子拿出来套在了墩墩脖子上,随即抱着这小家伙跟着沈国富上了楼。 她没有选择坐电梯,而走的是楼梯。 到二楼的时候,刚要继续向上走,沈佳悦端着一盘炸猪排冲沈国富说道: “老爸,等会儿招呼完客人记得来吃呀,刚炸出来的,比沪上本地卖的都美味。”
她本就是诱惑一下老沈,结果没想到却吸引到了严琳的目光。 “沈总,这位是?”
“让严总见笑了啊,这是我女儿,悦悦,快过来向严总问好。”
沈宝宝端着肉走了过来: “你好严总,没打扰你们吧?”
严琳将墩墩扛在肩头,随即看着盘子里的猪排问道: “这个……我能尝尝吗?”
见大家全都露出了诧异的目光,她解释道: “这闻起来跟我小时候在沪上那些老字号西餐厅吃的猪排很相似,可惜现在的猪排,已经很少能吃到沪上的老味道了。”
唔……看来这位严总也是个有情怀的人呐。 沈宝宝将盘子递过去: “您尝尝,这是我老公炸的,希望不会让您失望。”
严琳接过筷子夹起一块猪排,蘸着辣酱油尝了尝,脸上顿时流露出了怀恋的神情。 显然,这猪排泛起了她尘封的记忆。 “好吃,太好吃了,跟我小时候吃到的一模一样,也是把猪肉敲到烂糊再炸的肉,哪像现在啊,为了追求卖相,肉都不舍得敲,里面的筋还都连着呢。”
尝完后她看着沈国富问道: “沈总,今天的午餐能加一道炸猪排吗?您女婿这手艺真是了不得,太美味了。”
加一道炸猪排? 这倒是没问题,但就怕后厨不够啊。 沈国富看向舒云,见这位总经理微微点头,便说道: “没问题严总,今天一人一份炸猪排,让大家都好好感受一下严总小时候尝过的美味……对了严总,还有别的想吃的吗?我女婿那厨艺可是一等一的,连钓鱼台国宾馆都聘请他当膳食顾问呢。”
别的想吃的? 严琳被炸猪排勾起的记忆中,还真有一道美味程度不次于炸猪排的美食。 她冲沈国富说道: “我还想吃我们沪上另一道传统美味葱烤大排,不知道您女婿能不能满足我这个要求……要是能的话,我倒是可以给这家酒楼拉一单生意。”
顿了一下她又解释了一句: “一单不低于五百万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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