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卤味离不开卤水,尤其是虎皮鸡爪。 在冰水的作用下,炸过的鸡皮中布满各种胶质组成的孔洞和褶皱,口感疏松,但却没任何味道,需要用卤水给鸡爪增加味道。 林旭拿来一个做卤味用的大号汤桶,将熬好的猪骨高汤过滤后倒进去。 然后根据汤桶中卤水的量,依次加入食盐、生抽、老抽和冰糖。 因为是第一次调制卤汤,所以调料的量要用双份,这样才能确保卤汤的味道浓郁。 打开灶头,将汤桶中的卤水煮开。 再往里面加入半斤整个的干辣椒,一把花椒,一把麻椒,另外还有八角、香叶、桂皮、草果、豆蔻以及葱姜。 继续熬煮一小时,让卤汤中的香料和调料充分融合,同时让香料中的药味彻底挥发出来。 这个时候,鸡爪也已经完全泡涨,个头比之前大了一倍。 林旭将鸡爪捞出来放进汤桶中,再往里面加入一大勺猪油和一勺鸡油。 猪油能让鸡爪更加油润,而鸡油则是让鸡爪有更浓郁的鲜香味。 很快,汤桶再次被煮开。 把火调小,让汤桶中保持将滚不滚的状态。 这样能有效防止鸡皮在沸腾的状态下开裂脱落,造成卖相不佳的情况。 半小时后,关火。 让鸡爪继续在卤汤中浸泡。 虎皮鸡爪想要好吃,一定要遵循“三分煮七分泡”的原则。 浸泡能让鸡皮再次得到膨胀,同时也能让卤水的味道彻底渗透进去。 浸泡了差不多一小时,林旭拿来一个自加热的托盘,将鸡爪捞出来小心的摆在上面,再加一点卤汤。 虎皮鸡爪这道卤味小吃就算是彻底做好了。 “哇,好香啊!”
一旁的车仔看着托盘中那肥肥厚厚的鸡爪,心里满是对老板的钦佩。 这鸡爪做得太漂亮了,颜色红润,个头硕大,表面布满了诱人的虎皮纹。 “想吃了可以尝尝。”
林旭见车仔一副想吃的样子,便递给了他一个空盘子,让他自己夹两根尝尝。 今天准备的面比昨天还多,但有车仔帮忙,上午十点四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所有的准备工作。 车仔在后厨干了两年基础工作,基本功非常扎实,切墩清洗都不在话下。 而林旭只需要做技术含量更高的炒浇头、熬凉拌汁、炸辣椒油等步骤就行,两人配合得很默契。 “真的可以吃吗老板?”
车仔有些激动的看着林旭。 在上一家饭店干活的时候,吃东西是被罚款的。 没想到林记的老板这么大方,做出来的小吃先让员工品尝。 “不让你尝尝你怎么向顾客介绍鸡爪?总不能一直说好吃吧?”
说完,林旭给自己夹了两根,率先品尝了起来。 鸡爪入口油润,带着浓郁的鲜香,然后是一丝丝的麻辣。 味道不重,但却足够撩人心弦。 肥厚的鸡皮里面满是卤水的汤汁,咬一口汁水丰盈。 那股鲜香麻辣的味道再次充满口腔,味蕾瞬间打开,食欲立马爆棚。 “我靠!这鸡爪也太美味了,老板,你真牛逼!”
车仔吃完一根后,意犹未尽的咂了咂嘴。 绝了! 长这么大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爪。 “今天绝对要卖爆啊!”
林旭吃完两根后,再次拿出了摆在门口的电子黑板。 他在三款面条下面加上了新上的卤味小吃: 【招牌虎皮凤爪:6元/根】 写好后,刚摆在门口。 穿着花T恤和白色休闲裤的高大爷就来了。 别看高大爷一头白发,但却喜欢穿一些很新潮的花衬衣或者T恤,脖子里也挂着佛珠玉佩什么的。 打扮得像个南洋归来的老华侨。 “林老板,要不等你忙完中午这阵儿再去看房子?”
见林旭在门口,高大爷主动说道。 林旭点了点头: “正准备跟您商量一下呢,上午一直在忙着做鸡爪,没腾出时间联系您。”
“鸡爪?今天要上的卤味小吃就是这上面写的虎皮鸡爪吗?”
高大爷也不提房子的事儿了,急切的冲林旭问道: “现在鸡爪做好了没?能开始营业吗?”
“可以啊,都准备好了。”
高大爷指了指店门: “那我先吃饭,吃完饭再说租房的事儿。”
说完,他大步走进了店里,看到厨房隔断里面摆着的鸡爪,便对林旭说道: “给我来四根鸡爪,再来一小碗番茄鸡蛋面,我牙口不好,别的卤味吃不了,就喜欢吃不怎么费牙的虎皮鸡爪。”
林旭答应一声,来到厨房开始擀面。 而车仔则是拿起盘子,麻利的盛了四根鸡爪端给了高大爷。 “大爷您慢慢吃,面马上就好。”
高大爷接过盘子闻了闻,随即赞叹一声: “嚯!这卤汤一闻就是用猪骨高汤调出来的,倍儿香。”
车仔冲他竖起了大拇指: “您真神了,确实是用猪大骨熬的汤。”
高大爷笑了笑,夹起鸡爪开始品尝。 鸡爪的味道很好,也足够软烂,轻轻一吮就彻底脱骨。 刚一咀嚼,卤汤的鲜香味便在口腔中绽放开来。 “好吃!这鸡爪真是绝了!”
高大爷一口气吃掉了一整根鸡爪,对林旭的手艺赞叹不已。 他正吃着的时候,潘达和几个小伙伴走了进来。 刚进门,高大爷就说道: “一定要尝尝今天新上的鸡爪子,内叫一个地道!”
潘达哈哈一笑: “林老板做的东西就没难吃的。”
说完他看了眼隔断里面摆着的鸡爪,又看了眼林旭正在擀的面片: “给我们来二十根鸡爪子,四瓶北冰洋,四大碗茄丁面,今天来的有点早,还不是很饿,就先吃一碗吧。”
说完,他用手机对着收银台的收款码开始付款。 二十根鸡爪120,四瓶北冰洋20,四大碗茄丁面120,一共260元。 “吃碗面而已,居然人均65,这有点奢了啊。”
潘达一个之前没来过的小伙伴小声嘟囔道。 “放心,绝对物超所值!”
潘达说完,便自顾自的拿北冰洋去了。 社交平台上。 一个名叫沈家小悦悦的网友在林记美食的话题下面发了条提问: “粉嫩嫩的新人前来报到!请问,第一次去林记美食吃饭,怎么才能表现出经常去吃的样子?”
很快,就有一位名叫“天才少女爱美食”的热心网友给出了回复: “经常去吃的顾客进门后会抱着老板亲一口,男的亲手,女的亲脸,亲完后再说一句我来啦,这就行啦!”
林记美食不远处的树荫下。 一个五官精致、个头高挑的高马尾女孩儿,看着手机上的回复,嘴角轻轻勾了起来: “要真的可以这样,那该多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