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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多情要比无情苦(1 / 1)

第一美。“不许看我!”

明枫不用抬头,也知道童熙盯着他看他阴冷地开口,“小心我把你的眼珠子都挖出来喂狗。”

知道他最大的限度是不伤她性命,童熙对他的惧意消减了几分,听他这样说,童熙呵呵地笑,说道:“明总长得真好看,像朵花似的,我是惜花之人,忍不住就多看两眼。”

以往,想看这个男人,还得偷偷摸摸的。这几天,她倒是看了个够。对于明枫的恐吓,童熙自动忽略了。只要明枫还在乎若晴,他就不会真的伤害她,怕若晴知道了更加讨厌他。一开始的时候,童熙以为明枫想要若晴,是因为战爷,在江城,谁都知道,战爷在乎的,明枫都想抢走。相处过后,童熙看出来了。明枫对若晴的在乎,是真心实意的,并非是针对战爷。压根儿没想过要利用若晴来对付战爷。看出明枫的真实感情后,童熙更加的好奇,好奇明枫是什么时候爱上她的好友的?两个人见面的次数,并不多呀。难道,一见钟情?童熙觉得一见钟情不会发生在明枫这样的男人身上。别人对明枫一见钟情倒是很常见。“啪”明枫合上了文件夹,把文件夹砸在书桌上,抬头,眼神阴狠地瞪着童熙。被他这样瞪着,童熙有点怂。“嘻嘻,明总,是我说错了,男人不能用朵花来形容,对不起哈,明总玉树临风,风度翩翩,一表人才,英俊潇洒,俊美无双……是我活了二十六年,见过最帅的男人。”

在童熙说了一连串夸赞的话时,明枫的嘴角抽了抽。这个女人,真是越来越大胆了。仗着她是若晴的好友,以为他真不敢对她怎么样?“陈叔。”

明枫忽地叫喊。很快,陈叔敲门而入。“家主。”

陈叔走过来,恭敬地叫了一声,便等着明枫吩咐。“去,给我拿把锋利的小刀来,叫上几个人进来,把她给我按住了,我要在她手背上刻朵花。”

喜欢花?惜花之人?那他就在她手背上刻朵花!闻言,陈叔抬头,飞快地看向站在一旁,愣住了的童熙。童小姐又惹怒家主了吗?“动作快点!”

明枫冷冷地喝斥一声。陈叔连忙应着:“好。”

然后,转身就走。“明枫,你,你,你来真的?”

童熙下意识地把自己的两只手藏到背后去,脚下跟着往后退。退了几步后,她转身就往书房外面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明枫是个狠人,他说要在她手背上刻一朵花,还真做得出来。就算逃不出去,也要垂死挣扎,不能坐以待毙。明枫连拦她都懒得拦。没有他的允许,童熙是走不出明家大宅的。等陈叔带着四名保镖,用托盘捧着几把锋利的小刀进来时,只看到自家家主在场,不见了童熙,陈叔暗暗松了口气。还好,童小姐逃了。“家主,刀拿来了。”

陈叔尽职尽责地说道。明枫示意他把刀拿过来。陈叔上前。明枫从托盘上拿起了一把锋利的小刀,刀锋在灯光下寒光闪闪。“去把她找出来。”

“家主,手背上血管多,容易出事。”

陈叔小心翼翼地提醒自家家主,“万一,童小姐因为失血过多而亡,慕二小姐肯定会恨死家主的。”

“若晴现在都恨死我,我受了伤这么多天,她不来看我,连通电话都没有,我们好歹有个共同的女儿,她对我就是这么狠心,对战博却好得让我嫉妒恨!”

明枫的话里满是不甘及痛楚。多情,自古要比无情苦。他不多情,可他偏偏在乎了一个不爱他的女人。所以,他注定要承受多情之苦。陈叔在心里腹诽:家主都是被慕二小姐打伤的,慕二小姐怎么会来探视家主?说不定慕二小姐还后悔没有把家主打得躺在床上动不了呢。“去,把童熙给我找出来,手背不行,她身上那么多地方,总有适合下刀的。”

陈叔:“……童小姐还是个未婚的大姑娘,也没有男朋友,家主要是扒了童小姐的衣服,把童小姐看光光,家主就得……”明枫脸一黑。“你以为我在她身上刻朵花吗?她没手臂呀?没有腿呀,我在她小腿上刻总行了吧?”

“家主,我觉得还是刻在身上漂亮一点。”

明枫瞪着陈叔。好半晌,他怒道:“滚!”

陈叔赶紧把托盘一放,带领着几名保镖,溜出了书房。几名保镖从头到尾都不敢说一句话,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出了书房,看着陈叔把书房门关上了,几名保镖才深呼吸。“陈叔,我们真要去把童小姐找出来让家主扒光她的衣服,在她身上刻朵花吗?”

陈叔一瞪眼,“你想出人命呀?家主对童小姐是整治为乐,并非想伤害她,吓唬为主的。”

“不过,还是要去找一找的,做做样子,等家主消了气,就可以送童小姐出去了。”

陈叔对自家家主的脾性摸得一清二楚。“汪汪——”“救命啊——”一阵阵的狗吠声夹着童熙的惊叫声传来。陈叔脸色一变。“糟了,童小姐误闯狼狗的地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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