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慕枫在城下与妖族天骄殊死搏斗,本来站在稍为后面的徐良,也忍不住走到了张庚阳身边,低声问道:“老张,那小子应该不会有什么意外吧?”
张庚阳扭头看了他一眼,“有没有意外,你难道不是比我更清楚?他晋升脱胎境的事,还是你告诉我的呢!”
徐良皱着眉头,暗中骂了一句“老王八蛋,你倒是淡定得很”,却还是不免感到有些忧心,“那他为什么不拔剑呢?这小子虽然拳技、掌法都不错,也就差我那么一点点而已,但血澜天下的妖人,肉身本就强横,加上那个叫什么雄刖的,分明还有着秘法的加持,这么搞法,不大妥吧?”
“你问我,我问谁去?”张庚阳似乎压根就不在乎场下那袭白衫到底是会输还是会赢,极其“不负责任”地回答道。
后边的独孤狷殳,恰好听到了两人的对话,她的心中一时竟是不禁五味杂陈。
自从那一次问拳,被凌慕枫占去了“大便宜”之后,她对凌慕枫就开始有了些许莫名的特别感觉。
在东行路上,故意三番两回地去刁难于他,也很难说得清楚此中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情绪,但定然不会是厌恶。
只是因为后面聚光洞里头所发生的事,使得她对他生出了一道非常深的隔阂。从那之后,彼此之间,就几乎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凌慕枫为什么不拔剑,张庚阳可能有着他个人的理解,但独孤狷殳则看得出来,这当中,肯定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自己。
笨蛋,心肠不够狠也就算了,上了战场,还要想着那么多的事?就不会感到累的吗?
其实,此刻的凌慕枫,还真的不觉得有多“累”,依旧是近身对轰,出拳不止,虽然额头,脸颊,脖颈,胸腹上,仍然被对手砸中了好几次,但他却觉得浑身格外的“舒畅”,且痛快淋漓。
而雄刖却是越打越发感到心惊,体外的焰煞被破,并不算得如何出奇,本就是自己练功时出了岔子的意外收获,也只能作为“吓唬”寻常人的“小玩意”。
但他的金身法甲,却是凝合了两头大妖亲传的得意秘术,且每天都要承受着剥皮拆骨一般的苦痛,前后经过将近十年,才修炼出来的成果。
以往每当身体长出一层乌鳞,就要剥离出一丝本命天赋神通,作为引子,将一片片的鳞甲嵌入肌肉中,并最后完全吸收到身体里面,如此般,反复去不断强化那本已足够坚韧的金身。
此中的艰难,根本就没人能够想象。几百上千回,他都以为自己会被那些无比的疼痛,活生生地折磨致死。也曾经一次次地想过要放弃,但又一次次地咬碎牙根,坚持了下来。
妖族之中,同龄者,有天赋比自己好的,有身份比自己高的,有福缘比自己厚的,但却没有几个敢歧视和嘲笑他曾经卑微的过往,因为那般,就等于是在找死。
在血澜天下,可不存在什么身份资历分尊卑,战力高者,地位就高,而弱者就该,仰视他人。
践踏着蝼蚁尸骨,渐次登高而成就威名,更是天经地义。
除了极少数的规矩制衡之外,个体的强横,永远是血澜天下强者们的最终追求,余者,则皆为虚妄。
但今天,让他一直引以为傲,睥睨同群的金身法甲,却居然有些承受不住同境对手的拳罡内劲。
胸中血气翻涌,肋骨剧痛欲裂,以及七窍中被挤迫出来的鲜血,证明了一切。
巨妖荊胥忽然沉声发问道:“奉睺,你的雷公拳,比之如何?”
长臂猿猴奉睺愕了一愕,大概是没料到自己身边这个向来一棍子下去,屁都不放一个的同伴,竟然会主动问起话来,“单论拳法之绵长,拳意累加之重,我不如他。但这个有什么好比的?我一根手指头,就能将之摁死,绝对不会比踩死一只蚂蚁难上多少。”
荊胥以上面的双臂环胸,底下两手则轻轻摩挲着膝盖,四目里头精光闪烁,注视着战场之中的那道白色身影。
奉睺再也清楚不过,这却正是自己的老伙计,每每起了杀心时的表现。
然后又听到荊胥说道:“让挽月把雄刖叫回来吧!”
奉睺一愣,“为什么?这还没输呢!反正那小子最是能扛,即使败了,多耗耗对方也好!”
荊胥冷声说道:“再打下去,雄刖的金身法甲,就要被那人族武者轰爆击溃,以他那种看似坚强,其实极端自卑的性子,承受不来这么大的挫折,只怕从此道心沦丧,一蹶不振。”
奉睺听了,咧嘴一笑,“要是这样的废材,那就让他彻底死了,更加干净。”
荊胥却是并不去理睬这一茬,而像是在补充说道:“雄刖非但耗不了对方,反倒更像是在帮对手喂招练拳,激发别人体内的潜能。而这样能在死斗当中,提升自身境界修为的人族,万万不能让其留下。待会儿如果瀚淼出战,依然不敌,那你我一同联手,撇开脸面,也要将他一击必杀。”
奉睺这才算是明白了事情的根本,歪歪脖子,耐着性子,认真想了想,似乎、好像确实如此。
算啦,不管了,反正一直都是长着两颗脑袋的去想东西,自己则从来懒得动脑子。
出手就出手,一棍子敲死了,连魂魄都给他打散,让头顶高高在上的那个老鳖孙,想凑都凑不回去。
至于脸面?
那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