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妖沉默半天没有说话,直到把手中那根烟抽完,才直勾勾地盯着我问到:“你能出多少?”
我:“额……大概三十万左右吧,这是我全部家底了。”
“三十万……不够买命,只够废一条腿。”
“妖哥,您都不问问对方是谁?”
老妖漫不经心地回答:“对方是谁我都能搞定啊……”也许这就是北城区顶级混子的魄力吧,连下手对象是谁都不需要知道,只谈钱。我略作考虑,继续道:“一条腿就一条腿,成交!”
“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
“不是,你们兴胜是缺人还是咋地?要弄人自己去弄不就好了?”
“妖哥,这档子事儿已经让我一个兄弟挂了,我不想再因为这件事情让其他兄弟卖命了。”
老妖轻蔑一笑:“切,只要你还在道儿上混,以后你的兄弟迟早还得拼命。”
我:“道理我懂,只是单纯就这件事,我想请福满堂出山搞定。”
老妖长叹一口气,这一声叹息里可能有对我的失望,也有对我这般执着的无奈:“行吧,既然考虑清楚了,现在可以告诉我目标名字了,另外,明天先带来十五万订金,订金收一半是我们的规矩,你应该知道。”
“嗯,我知道,然后目标的话,合联盛,杨疯子。”
“杨疯子?我以为多大人物呢,原来是个小趴菜啊……看来不用我出马了。”
“妖哥,那就说好了,明天我来送钱,事成之后另一半您随时来取。”
说完我转身要走。“等等,”老妖从椅子上站起来:“这事儿你还跟谁说过?”
“只有你,没别人。”
“肥龙呢?你们龙头铁狮呢?”
“他们都不知情,这是我私自做的决定。”
“呵呵,胆子不小……”临走时我突发奇想,问了老妖一句:“妖哥,你说要是今后有人花钱找你们买我的命,你们……”“有生意就做啊!”
“……”从福满堂酒楼出来,我独自回了夜魅。夜已渐深,酒吧里又是一片纷纷扰扰。见到我回来,酒桶走到刚坐在角落里的我跟前:“往哥,你来一下。”
不明就里的我跟着酒桶走到吧台,吧台的位置相对舞池和卡座都要高一些,站在这里基本可以俯瞰整个酒吧。“往哥,你看,这些人好像不对劲儿。”
我顺着酒桶手指的方向,看到场子里面分散游走着几个生面孔,一看就不是常来这里喝酒作乐的客人,而且这几个人也不落座也不蹦迪,只是在人群中钻来钻去。我:“干啥的这是?扒手啊?”
酒桶:“要真是扒手倒好了,往哥你再仔细看。”
听完我就又接着观察了一阵,发现这几个人总有一只手插在兜里,时不时从兜里掏出一小包什么东西递给正在嗨皮的客人,然后客人掏出几张钞票交到他们手上。看到这个画面我就瞬间明白了,妈的敢有人在我们场子里卖这种东西!我顿时气血上涌,兴胜立足于无盟市的江湖这么多年,社团内部是明令禁止干这个生意的,现在,就在我眼皮底下,居然有人敢挑战我们的帮规。我立马让酒桶带着兄弟们把这几颗老鼠屎挨个带出舞池,集中带后面的办公室来。我盯着这几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只是抽烟,不说话,就这么盯着他们。而这几位也是低头不语,并不敢抬头与我对视,外面的场子里欢呼尖叫,音乐躁动,跟这里形成鲜明对比,气氛就这么沉闷地维持了十几分钟。打破沉寂的还是我:“是你们自己说,还是我来问?”
对方仍是不语。“不说是吧?那就只好按照我们兴胜的规矩来了。”
说完我给酒桶使了个眼色,酒桶二话没说朝离我最近的那个走去,开始疯狂地扒此人的衣服。其他几个毛头小子见此情景,瞬间慌了,他们之前并没有听说过兴胜的刑罚里还有这么一招,再看看酒桶的身形,纷纷合拢双腿,身体的中后偏下部不自觉开始夹紧收缩,更有甚者已经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我乐了:“卧槽你们想啥呢?我们兴胜可都是纯爷们啊!”
几人听后脸上的表情又都放松下来,庆幸自己保住了菊花。然而他们庆幸得太早了。当他们看见自己的兄弟被酒桶一顿惨无人道的按压后,口眼歪斜四肢瘫软的状态,心里想的是,妈的还不如奉献菊花。终于有人开口了,其中一个带着发颤的声音说到:“大哥,我们错了,放过我们吧!我们压根不知道这儿是兴胜的地盘啊!”
“然后呢?谁让你们来这出货的?”
“是……”此人犹犹豫豫还是不太敢道出幕后主使。“怎么?给你也按摩按摩?”
“别,别,我说,我们老大是…….百义和的白可......”“什么?!你再说一遍是谁?!”
“白可啊,百义和忠堂的白可。”
“就是爆山手下那个白可?”
“对,对,没错……”“我丑话说在前头,要是敢忽悠我,你们几个以后就别想在无盟市呆了。”
之后我放走了这几个小子,当然,他们带在身上还没卖出去的东西我都搜出来,让手下拿去烧掉了。现在当务之急是我要确认一下,白可是不是真的忘记了我们上次谈话的内容。我拨过去电话:“喂?你在哪呢?”
“王往啊?我在堂里呢,怎么了?”
“少他妈装糊涂!来夜魅卖药的是你的人吧?”
“啥玩意?那几个臭小子跑你场子里去出货了?”
电话那头的白可听起来很是惊讶。“别演我,你小弟都招了,说是你指使的。”
“拜托,你上次跟我聊完以后,我都知道你的态度了,我还能让手下干这事儿?”
我看不到白可的表情,但是听起来好像他确实不知情。“那你说,他们怎么会跑到我这来?”
“嗨,我就是让他们找几个人气高的场子去溜达溜达,能卖就卖点,但我可真没让他们去你那啊!”
鲁迅先生曾经写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别人。但是我惮。我更容易相信兄弟的话,不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白可。当然,前提是白可拿我真当兄弟。我沉默片刻后,说到:“是兄弟,别骗我。”
电话那头传来白可更加坚定的声音:“是兄弟,绝不会有第二次。”
挂断电话后我闭上双眼,使劲揉了揉太阳穴,突然又想起那天去学校里帮陈诺的弟弟平事儿的时候,当时看到那一个个青春奔放的身影,觉得当个学生真好啊。想到这里,我又给陈诺拨过去电话:“是我。陈杰这几天怎么样?那帮小孩儿还招惹他么?”
“倒是没有听他说,应该没有再骚扰他了吧……只是......”“只是什么?”
我听出了陈诺的语气有些担心和焦虑。“陈杰现在也有了小跟班,说是要跟着他混……”当个学生确实真好,收小弟也太容易了。我尴尬地笑了笑:“今晚一起吃饭吧?”
“好,你在酒吧等着我,就这样先。”
跟陈诺一起走在街上,即使她衣着朴素,不施粉黛,过往路人看到我俩也只会有两种想法:要么我是个有钱人,要么我是个有命人。我俩在一起吃饭很少去那种像模像样的大酒店,一般都是路边摊或者小馆子,众所周知,一座有历史的老城,最好吃的永远都聚集在人间烟火最为浓厚的小街巷。天气渐凉,故而我们找了一家火锅店,人声鼎沸,客人们推杯换盏,好不热闹。有时候我会想,假如我找个正经工作,哪怕收入低点,隔三差五邀三五好友或者心爱之人,逛逛街,吃吃饭,喝喝酒,这样的人生会不会更加惬意。当然,如今再想这些已然是痴心妄想了。身为一个仙女,陈诺不管吃火锅还是烧烤,都极其喜爱吃腰花,还有脑花,这一点让闺蜜赵珊珊一直嗤之以鼻。就在我夹着一片刚涮好的腰花往陈诺嘴里送的时候,我的后脑突然重重挨了一下,是个啤酒瓶,从身后的桌上飞来的。“哎我尼玛……”我怒意顿起,正要起身讨要说法,陈诺一把拽着我胳膊:“跟咱没关系,别惹事儿了。”
原来是后边儿那桌跟他们隔壁那桌,两桌人都喝多了,言语上不对付,干起来了。砸到我的那个酒瓶,纯属误伤。我揉着后脑勺:“这都飞我脑袋上了,咋就跟咱没关系啊?”
“看把你娇气的,来,给你揉揉。”
灵动的眼神加上温润的手掌,瞬间让我火气消去大半。“这可真就是砸到我了,这瓶子要是砸到你,看我非把这帮货撂这儿不可。”
看着仍在打得不可开交的两桌客人,陈诺笑了:“吹吧你就,酒桶又不在,又没带人,真掐起来还不是得我救你!”
一脸羞臊的我连忙拉起陈诺,坐到了桌子另一边,顺便把我俩的餐具也拿到这边。陈诺:“干嘛呢你这是?”
“这个角度观战,体验更佳。”
我俩一边吃一边欣赏,时刻关注着战场的局势动态和发展,居然别有一番乐趣。看到兴起,我还跑到后面那桌,在混乱中端了一盘没动过筷子的羊肉片回来:“挨一酒瓶子,赔我盘羊肉,合理吧?”
陈诺咯咯笑着,又吃下一片腰花。说真的,这么久以来,头一次挨了打没有做出回应,反而是静下心来边吃边看,不是我变了,是她让我变了。吃完后走出饭店,把陈诺送到家门口,依依不舍。“快回吧,怪冷的,又不是见不到了。”
“万一……见不到了呢?”
“啊呸!瞎说什么呢你?!”
“开玩笑开玩笑,那我走了,明天再说。”
转身的那一刻,我想,明天要去交订金了,这个钱一旦交出去,接下来我将要面对的,可能真就是不一定见得到第二天太阳的日子了。